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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父母 ...

  •   我和妈“瞒着”爸爸,提着精致的礼物,搭了辆出租车,穿越了半个城市,才到了那个小区。房子不小,是平层,布置得还算温馨舒适,不是非常豪华的社区,房屋单价只有我家住房单价的一半。
      那家的女主人是我母亲的老同学,十分热情,我们一进门,就立刻接过妈妈手里的礼物,亲亲热热把我拥入怀中,叫我的闺名。
      他们家的儿子已经35岁了,在广播电台工作,据说是个主播。
      母亲大人一落座,就开始显摆我的不是:贪吃、懒惰、木讷,还不会搞对象。女主人满脸堆笑,给我剥了两个橙子。
      下午四点半,他们家的儿子回来了,却是个东方古典美男的长相。他穿着做工考究的白衬衣和藏青色西服坎肩,身材颀长,180往上,奶油白色的西裤不到脚踝,巧克力色的皮鞋精致锃亮。我抬头注视他的时候,他刚刚摘下飞行员式的墨镜,皮肤白皙,凤眼细长,美型优雅,一尘不染。
      妈妈见我看得出神,瞪了我一眼,说:“还愣着干什么,快叫哥哥!”我非常不好意思,低头叫了一声“哥”。
      女主人一见儿子,假装脸色一沉,插着腰,用一点都不流利的中式英语骂道:“You see see you!eat eat one day day,you see you fat!”
      她家儿子见状,知道逃不过这一关,也不换鞋,一把拉起一脸黑线的我,走出家门。
      走到门口,他还不忘帮我换鞋。

      宝贝,宝贝,你来我的这里。宝贝,宝贝,你在我手心里。宝贝,宝贝,你来我身边。宝贝,宝贝,你不要哭泣。
      她的小手如此纤巧,皮肤如此白皙,坐在午后的咖啡店里,握着纸杯的姿势像个孩子。她留着山口百惠式的蓬松短发,淡淡的远山眉,妩媚的凤凰眼,鼻子的线条好似白玉雕刻,脸型像一个倒置的蜜桃。如果身材再丰盈一点,可以把蜜合色的衬衣撑满,如果身材再高上几个厘米,不穿高跟鞋也显得高挑。我该把真相告诉她吗?
      “今天是一个Dating吗?”她忐忑不安的问我。
      “不是!”我微笑着说,“有些事情,我们觉得应该告诉你了。”
      “你是我亲哥哥吗?”
      “你知道了?”
      “猜的!”
      “你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情吗?”
      “我没有5岁之前的记忆。”
      “你愿意听我讲个故事吗?”
      “好吧。”

      我们的母亲1978年考上大专,刚毕业就结了婚。新郎是世家子弟,1977年考入大学的第一届本科生,英俊、温柔,像宠孩子一样宠着她。她是革干家庭最小的女儿,但是并不受宠,上面有两个骄纵成性的姐姐,下面是一个独苗弟弟。她在社区卫生院工作,下了班还要回到娘家,给弟弟做饭。他在研究所工作,中午总是多买一份午餐,存放在冰箱里,晚上带回去给她。三年过去了,她还是没有怀孕。研究所新来了一批研究生,元旦节搞了一次联欢,他带着她一起参加。席间,有一个粗狂、黝黑的男子,坐在他们对面。宴会结束的时候,她的丈夫忙着应酬更年轻的女同事。
      那个粗黑的汉子带走了她。

      他是一对裁缝夫妻的儿子,地地道道的工人家庭,他是三个儿子中的老二。几乎没有人记得,他们家解放前曾经富贵过,在最时髦的商业街上开过很大的成衣铺子,只做洋装和西服。
      他是弄堂里的孩子王,也是学校里最聪明的孩子,从小学到初中,数学永远是满分。初中毕业时,他特招上了技校,学钳工。从技校毕业之后,他读了专科,是机械学专业,辅修日语。1977年,他陪着领导的儿子一起复习,参加高考,竟然考到四百多分,被大学本科录取,和领导的儿子在一个大学。
      1978年春天,他带着津贴进入大学校园。1982年毕业,他被选中,参加海外实习,去了日本,1984年回国,带着金灿灿的硕士学位。他被分配到研究所,成为技术骨干。在同事们眼里,他老实、仗义、对工作兢兢业业;在弄堂的老人们眼里,他还是那个傻小子,愣头青,热心肠的好孩子;在那些满怀期颐来相亲的姑娘们看来,他就是个不开窍的粗犷男人,黝黑粗壮的老实汉子。
      元旦节的聚餐上,他被人灌下几杯白酒,阴错阳差,“带走了”一位姑娘,等他意识到,这个女孩不是同事,而是顶头上司的家属,大错已经铸成了。那个女孩怀孕了。他稀里糊涂的结了婚,新娘就是那个女孩,她是再婚的。
      婚后不久,他换了工作单位,从研究所调到工厂里。翌年,儿子出生,却是个非常孱弱的小家伙,无论如何不喝牛奶,刚刚满月,就得了非常严重的败血症,花光了父母的积蓄,才勉强治好。
      因为她喜欢帮衬娘家,所以他和她不甚融洽,一点小事就打得天翻地覆,甚至拿儿子撒气。好不容易磨合的差不多了,儿子五岁的时候,她又怀孕了,不肯做流产,非要生下来不可。那是个非常健康漂亮的女孩,乌黑的头发像波浪一样卷曲。儿子一点也不排斥这个妹妹,殷勤的帮助妈妈带娃。
      他非常喜欢这个女儿,却越发觉得儿子碍眼,终于不顾妻子反对,找了一户有亲戚关系的高知家庭,把儿子寄养出去。
      那一年,女儿五岁,儿子十岁。
      二十年之后,收养儿子的养父去世,养母找到了亲生的儿子。他决定,把自己的儿子要回来。
      诉讼的过程非常漫长,他全身心的投入这场官司,把公司交给女儿打理,几乎耽误了她的婚事。他每周给儿子打一个电话,一有空就把儿子叫出来,打高尔夫、击剑、骑马、吃日本料理。
      终于,儿子三十五岁那年,尘埃落定,“收养协议”正式解除,他获得了胜利,却不着急去接儿子。他的夫人催促再三,他只说,要给人家告别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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