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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的姿态 ...

  •   夏
      夜
      宫子言
      灰色的宽松t恤,磨破的短款牛仔裤,纯白的小皮肩包,随身必带的lomo相机。迈着轻快的步子,哼着小曲,无拘无束,在街上遛自己,也只有到了晚上她才可以这样自在地享受生活。
      是的,遛自己是在享受生活,她自嘲的笑了笑,在这个连波音747都满足不了人们奔赴上班渴求的城市,闲逛是一种罪恶;假设上帝可以感知的话,百分之千、万会将其列为第八宗罪。
      就这样走走停停,她早已习惯。
      或许说,是迷恋。

      她喜欢一个人的旅途 ——
      一个人走走停停,用双足去感受这个奇妙的世界,用双眼去记录那些流动的时间。
      她以为一条路两个人走似乎过于拥挤了,所以一直是一个人。
      一个人出去走走停停,总喜欢给自己或是爱的人邮寄卡片,可爱的一家子,在远方的密友;想想当他们拆开信封的一瞬,自己的心里就不禁的开出了一朵花;她觉得自己就像‘艾美丽’一样,有什么比付出更让人幸福的呢?

      她是个爱花的女子 ——
      许是因为太寂寞,花应该是很不错的玩伴;许是因为每朵花都有自己的姿态,让她想到自己;许是因为它的短暂,深深的吸引着她。
      百合,雏菊是她的最爱。
      莫名其妙的喜欢,就像是爱上一个人一样。她大概的想了想,虽然不知道爱上一个人的感觉,但她以为花与人应该是相通的,类似世界上其他的生物一样。比如,有人可以跟阿猫吖,阿狗吖讲话;比如,有人可以跟空气聊天。虽然自己还没到足以跟花互通灵魂的境界。
      曾经,有人问她喜欢雏菊的原因,她只是苦涩的笑了笑,陷入沉思。

      她疯狂的喜欢摄影——
      不,应该是,用眼睛记录。
      用“摄影”似乎过于严肃,她所以为的拍照这种东西应该是一种生活态度: 简单,随意,充实,绚烂,就像lomo camera一样。况且自己也不是什么专业的爱好者,摄影一词用在自己身上总感觉是糟蹋了。好比镶着粉砖的高跟鞋,穿在一双入不了眼的脚上,到底是可惜了。

      她管自己叫eRica——
      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叫eRica,连她自己都忘了当初是哪根控制思维的神经让她做出这样的判断。
      想了想,或许,应该,可能,只是纯粹的以为这几个字母挨个站在一起,让自己的眼睛、鼻子、耳朵、心、肝、肺很开心,对,是开心。就像是多了个朋友。
      原来和名字也是可以交朋友的。

      她一个人生活。
      一个人在午后的咖啡屋里喝卡布奇诺,一个人在异地的家听Keren Ann的歌,一人上嘈杂的集市体验生活的点滴• • • • • • •
      当然,并不是缺少朋友;只是,每个人都长大了,大家已不再是可以一起玩旋转木马的小屁孩,不再是可以不顾天黑仍然在玩跳房子的小女生•••••每个人都有因年龄而赋予自己的使命与责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轨迹,或者是忙于寻找自己的轨道;每个人都以每天八小时的速度绕着工作转动,被一个名叫劳动合同的东西驱使着,害怕有一天自己做了离心运动,做了ET,还是没有一点特技的那一种。
      所以,她学会了一个人的生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她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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