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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和李繁,两个穷学生。
每个周末都会张罗着,去吃点什么,特色而实惠的。
虽然追求别致,但我们却把大部分的银两贡献给了最俗气的老麦和老K。
曾经,我们无聊地数过我们究竟光顾过的几家老麦和老K。从京郊的昌平,到朝阳,再到海淀,再到更多更多的大街小巷、几角旮旯,都曾留下过我们的足迹。
然后我们笑了,只是短短的一年,却让我们有了沧海桑田的感觉。
回想起来,尽是年轻的浪漫。
和李繁正式在一起27天的那个午后,她郑重地告诉我。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和你在一起吃了27顿晚饭、27顿午餐以及5顿早饭了。我将再也不能忍受一个人去吃饭的日子了。
一字一顿,认真而严肃,我看着她,心中有某种东西正在融化。
我们怎么可能知道?
曾几何时,我们心中那么明确:没有了这个人我将无法生活下去。
生活和时间却最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事实:你还是会这么活下来的。
然后,有一天,上帝把另一个对你如同氧气般有着别样意义的人推到了你的面前。
你的心中是否会有所忐忑?
因为我已经不能再次承受失去的痛苦了。
和邱在一起,没有拮据的烦扰,可是很多时候却觉得少了点什么。
需要什么,她都可以在经济上满足我。
或许于我,少了一份分担和给予喜悦吧。
所以,有一阵我那么的渴求经济独立。
那时候,我也只有在给她做好吃的时候,才能把握到那份被需要的感觉。
我想,爱最开始的时候是需要取悦的。
被取悦,以及去取悦。
只是爱到极致我们才会领悟:你什么都不需要做,你就是我的幸福。
而我甚至也可以是无为的,只是静观那样一个人以及她在这世上的安乐生存,就已经没有了挣扎。
到了这样的阶段,那句“有爱即地狱”,是否将不再成立?
或许,现实是残酷而复杂的。
但是,身在地狱,是否也可心在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