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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京 ...

  •   “将军,热水已备好。”在一旁的侍从道。

      “好,下去吧。告诉陈淮,待扎营完毕,点燃篝火,备上酒肉,让兄弟们聚聚,全当是庆功宴了。”周骁棠斜靠在外塌上对侍从说道,只怕回京后的庆功宴怕是要变成鸿门宴了。

      不过终于能见到应柏,还是很高兴的!

      应柏哥哥肯定也想我想的紧,明天酉时之前到京城,只要稍快一些是不成问题的,就能见到父亲母亲和应柏哥哥了。周骁棠眯着眼,一手托着脑袋暗自打着小算盘,薄唇微微上扬。

      他越想越开心,哼着小调去拿了换洗衣物,进内室洗澡去了。

      不一会儿,周骁棠便穿着里衣,披散着头发出来了。单从相貌上看,他依旧是那个帅气俊朗的京城小少爷,是那个许多京城女眷仰慕的对象。

      但两年的军队生活到底还是给周骁棠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

      他的肤色依然很白,整日身披盔甲,能露出的皮肤是少之又少,但身上的数条疤痕却像蜈蚣一样盘踞在身上,颇有些狰狞可怖。

      至于心理上,他也不再是那个整天满脑子只想着跟着应柏东家撵鸡,西边追狗,擦破点皮都要娇滴滴撒娇的小少爷了。

      经过战场的历练,与死亡擦肩而过,看着今天和你一起谈天说地,商量战况的下属们,明天就成了战场上冷冰冰的尸体,而他却连悲伤的时间都没有,立即投入到下一场紧急焦灼的战略部署中。

      熟识的,平时见过几面的,还有千千万万个连和他打个照面都没有的普通士兵们,他们血洒北疆,才换来了云骑八州百姓的安定。

      不是不痛心,只是经过极致的悲痛后,才豁然明白逝者已逝,留下的人要更好地活着,替他们走遍万里山河,看尽国泰民安的休明盛世,才足以慰藉他们拼尽全力的守护。

      周骁棠穿上他的便服,虽然头发还未全干,但他还是把头发高高地束了起来,毕竟出门见人,该有的礼仪还是要有。

      周骁棠走出帐外,四处点起的火堆照亮了整片营地。所有的营帐成圆形排布,主帐在圆中偏左的位置。

      他找了个角落,倚着扎营的木头,四周看了看。

      士兵们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笑意,不时的相互说两句话。这番景象在平时绝对不会出现,周将军麾下军纪严明,这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将军,您怎么在这?我刚去帐中找您,您不在,差点没给我急出一身冷汗。”陈淮有些匆忙的跑过来开口道。

      “没事儿,放轻松些。”周骁棠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都战场上九死一生的人了,怎么还这么毛躁。明天就回京了,太激动了吗?”周骁棠双手抱胸,打趣地看着他。

      陈淮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将...将军,不瞒您说,是有一点,我无父无母,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我那弟弟。您知道的,我一直都很惦记他。”

      周骁棠点点头说,“嗯,我知道。”我也有很惦念的人,他在心里又添了一句。

      突然想起什么事,陈淮脸色一变,有些愤怒地说,“将军,我听说今天京城那边又来人了,这皇帝到底想怎么样,我们已经快马加鞭赶了十几天的路了,连在战场兄弟的尸骨都没来的及收拾!”陈淮愈来愈愤怒,脱口而出“这狗皇帝真是…”

      “陈淮!”周骁棠面色一变,突然大喝一声,盯着陈淮,及其严肃的说:“陈副将,慎言。”

      陈淮被这一喝,方如梦初醒般,低声喃喃道:“我,我只是替战死的弟兄感到不值。他们血洒疆场,无法魂归故乡就算了,甚至连个安息的地方都没有。”他的声线微微颤抖。

      周骁棠看着他,心里有种特别强烈的想法,想喝坛北疆的烧刀子。

      不同于京城的梨花雕,像杏花雨般的绵密回甘,一口烧刀子下肚,呛得眼泪直流,仿佛五脏六腑都要烧起来。

      周骁棠抬头看向清朗的夜空,好似叹了口气,轻声说道:“可是陈淮,我们已经不能往回看了,活着的人还得活着。”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归。真正的英雄早已战死沙场,能回到故乡的人,光辉,伟大,荣耀,却未必放得下那些以身殉国的同袍,心头上的伤痛会永远存在。

      “走吧,我们的庆功宴该准备好了。”

      “好。”

      银白的月光洒在荒凉的山头上,一路铺延到看不到的远方,他们已经和北疆隔了千山万水。去的时候壮志凌云,誓要凯旋归来,荣归故里。可当他们胜利而归,他们的心里都空了一块,因为那里住着永远留在北疆的英灵。

      周骁棠和陈淮一起走向点燃的篝火旁,士兵们见他们来了,纷纷让了两个空位出来。

      一个虬髯大汉站了起来,剑眉扬起,带着满脸笑意地说:“将军,咱们这一仗打的时间可够长的,两年,真是,那帮鬼鞑子也太难缠了!不过,还是让咱们打的灰头土脸,屁滚尿流地窜了!嘿,我就说,那帮鬼鞑子的首领,叫啥...乌云格布咋能比得上咱周将军的英明神武。”说着,这人把手里的酒坛子递给了周骁棠。“将军,您尝尝这酒,这是我们前几天途经呼兰县,从当地小酒馆里打的酒,据说是招牌嘞。”

      周骁棠起身接过酒坛,用修长带着薄茧的手指捏着用来封住瓶口的红色酒封子,“嘣”的一声,霎时酒气四溢。

      “哟,我说呢,张大志,来的时候可没发现你是个酒晕子,还会拍马屁!谁不知道周将军刚来的时候,就你意见最大!整天小白脸,小白脸的叫,这会儿倒是说的好听。”一把清亮的嗓音却带着阴阳怪气的腔调从人堆里传出来。

      那是邬季笙,这名字听着就非常有文化吧。邬季笙在周骁棠的亲军里算是个狗头军师,打仗时许多计策都是他提出来的。

      不管他的计策有时候听起来有多么荒谬,多么不靠谱,可最后总是能够出其不意,反败为胜。刚开始军中众人都认为他是运气好,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可日子一长,将士们就对他改变了看法。这哪里是个满腹草莽的糊涂蛋,他简直就是一个绵里藏针的笑面虎,行事变幻莫测,那张嘴像开过刃似的,惯会讽刺人。

      与他最不对付的的就是那虬髯大汉张大志了。张大志看不惯邬季笙阴柔的面相,刻薄毒辣的行事作风,邬季笙也非常嫌弃肌肉发达,满脑子灌水的张大志。总之是相看两相厌,针尖对麦芒,半斤对八两。

      话音未落,围着坐的士兵们都忍不住笑出了声。周骁棠也弯起了眉眼,凑着酒香,一手托着酒坛子猛灌了一口。

      张大志臊得耳朵都红了,狠狠剜了一眼邬季笙。结结巴巴地说,“将,将军,您别听他胡说。我,我刚开始确实这么说过您,那是因为看您的年纪小,又是护国公府小公子,我以为您就是上战场镀层金来着。”

      他梗起脖子,对着周骁棠,“但是后来我对您是心服口服。您能带领我们兄弟打胜仗,和我们一同喝酒,一同吃肉。您和那些只知道吃喝享福的世家子不一样,您有本事,我佩服您!”他一口气说完,眼睛发亮地看着周骁棠。

      周骁棠走到张大志身边,把不知叫啥名的酒坛子往他手里一塞,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然后笑着说,“我知道,刚开始不止你一个,大家伙也大多都不服气。”周骁棠挺直了脊背,看着在座的每一位士兵,“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和你们没什么不同。也许我们的职位不一样,但我们的目标和信仰是一样的。我们背井离乡,以鲜血为烙印,踏遍了北疆云骑八州的每一寸土地。我们带着军刀奔赴战场,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国家,保护站在我们身后的老百姓。我们要做老百姓与战争之间的一道屏障,因此我们一刻不能松懈,我们输不起,也绝不能输。很庆幸,我们做到了。”

      昏黄的火光映在周骁棠的面庞,愈发显得他流畅的下颌线更加锋利。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只能听到木头燃烧毕毕剥剥的声音。

      “明天,我们就能抵达京城。接受完陛下检阅后,所有从其他地方抽调来的和被征兵的兄弟就要回去了,这一去,恐怕大家伙想要再聚就有些困难了。因此,今晚想提前给大家举办个庆功宴,明天以后,就赶紧回家,别再让家人跟着担惊受怕了。”

      说罢,周骁棠示意陈淮给他倒了杯酒,“大家伙把酒杯满上,我跟大家喝一杯。”

      众将士们相互倒酒,全部起身举起酒杯,齐声响亮:“敬将军!”

      周骁棠也跟着他们举起酒杯,看着众人刚毅坚定的面庞,大声说道:“也敬你们。”抬手,一饮而尽。

      众人随后也饮尽杯中酒,酒杯倒置,无一点酒液滴落。

      “行了,都坐下吧,大家随意,别拘束。饮酒适度,明天还要赶路,肉少不了你们的。我就先回帐了。陈淮跟我来。”周骁棠命令道。

      “恭送将军!”

      主帐内,周骁棠听帐外热闹了起来,端起桌上刚沏好的茶,轻轻啜饮一口,舒坦。

      陈淮站在他面前,看着周骁棠的眼睑下一小片阴影,冷白的面庞浸在一片雾气中,配上一身玄衣,虽算不上绝色,但也透出一种清冷绝然的气质。与战场上一身冰冷盔甲的森冷凶悍形象毫不相符,让人很难联想到两者是同一个人。

      “陈淮,明天还要赶路,你看着他们,别闹太过。”周骁棠有点无奈地命令着明显神游天外的下属。

      “哦,遵命,我会注意,不会耽误明天的行程。”陈淮回过神,有些羞愧,一边唾弃自己。看了两年,还是会沉迷于将军的美色。不,不是美色,是英姿。陈淮偷偷抹了把汗。

      过了一会,陈淮迟疑着问道:“那明天….”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也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周骁棠放下茶碗,凝眸看向一只飞蛾扑向明亮却摇曳的烛火,明知前方一片火海,依然奋不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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