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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为尺度不容情 ...

  •   罗某以等丈夫为由扒阻车门导致列车延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算是一种提醒与警示。《吕氏春秋》有言:“治国无法则乱。”法律便是万物的尺度,是所有罪恶逃不掉的宿命,是神圣不容亵渎的准则。
      法律是庄严而神圣的。歌德曾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因为法治是一个国家的命脉,法律可以说是生活中冰冷而璀璨的夜空,它从未漏下所有罪恶的深渊,细数社会上的种种黑暗,同时又像正义女神手里所执天平一般,公平庄严。
      古今中外,法律一直都是人们坚守的底线,在生活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如诸葛亮挥泪斩马谡,韩非子坚持“以法为教”的主张,罗马法保护平民的基本利益,世人以法律匡正秩序,以法律稳定社会,表面上规束了人们的自由,其实是以法之名捍卫了正当权益,让人民获得真正意义上平等的自由。就像马克思所说:“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而情感,决不能掺杂其中。
      本来在法律诞生的一瞬间,情就已经在法之外了。情感人人不同,而法律独一无二;情感是人的主观倾向,而法律为客观规律;情感是为了小我之私,而法律却是群体利益的体现。如果人人都像罗某一样我行我素,那社会何来秩序?如果法律为诸如“等丈夫”这样的私情让步,那人民何来安全感,国家又怎能安定和谐?若是司法过程中没有剥离情感,恐怕历史的悲剧还会重演,苏格拉底正是因法庭给情让路,而永远阖上他明静智慧的双眼的。
      再看列车上的婴儿事件,这完全不是为了私情而不顾法律,相反,列车员与司机的决定保障了孩子的生命权益,与我国的立法精神是吻合的。法律本就是为人民服务扫除邪恶之风的产物,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林肯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而那些为苟顺私情,违逆道德准则,甚至萌生罪恶之念的人们,已经堕入深渊。
      所以,法律是我们万万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但又如同保护伞可以护我们周全,让我们相信世间的正义,就像破晓逐尽黑暗,而情绪从不会占据主流。同时,我希望我们能够尊法守法,到那时,乾坤浩荡河山永蔚,家家户户高堂济清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法为尺度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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