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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听南,燕千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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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千雁转头看向那个身着华服的男子。
那就是她要嫁的人吗?
李鸿煊睁开眼看到面前如此多的金银财宝,顿时惊叹不已:“哇,这么多珠宝啊。”
他的眼角余光瞥到一眼那尊七彩麒麟兽,突然一跃,一把抱住麒麟兽,脸还在上面蹭了蹭,“这是给我的吗?”
昌武帝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太子平时贪财也就罢了,这种时候居然还在丢人。
白千雁对这个太子瞬间厌恶到了极点。
难道她要嫁的就是这样一个怂包?
似乎注意到众人目光焦点都在他这儿,李鸿煊放开了麒麟兽,一转头又看到他父皇铁青的脸。
“父皇儿臣身体抱恙先行告退。”李鸿煊向昌武帝行了一礼,一口气快速说完这一段话,一转身脚下生风,没等昌武帝反应过来,他就走出了大殿。
昌武帝气得手都在颤抖,半晌才渐渐恢复过来。
白千雁眉头紧锁,随即便释怀了。
这种怂包似乎更好控制。
“公主不必介意,鸿煊这孩子就是贪财了一点点。”昌武帝看出了白千雁脸上的厌恶,连忙开口。
白千雁客套地笑笑,“我怎么会介意呢,太子这是天真烂漫呢。”
三皇子李鸿劭一挑眉头。
婚期定在两个月后。这两个月期间,白千雁暂住“公主府”。
这“公主府”本是一处废弃的三进府邸,在半个月前东邱提出和亲的时候就开始打扫和修缮,现在看起来倒也还是不错的。
想要获取太子信任,那么,一定要先打好关系基础。
荷香见到公主正在往外走,“公主,你要出门怎么不带上荷香啊。”
白千雁觉得要打好关系还是自己一个人比较好,“我去见太子,就不用带别人了。”
“可……”荷香还想说些什么。
“放心吧,不会有危险的,你看,我带了弓的。”白千雁把背后的骨弓露出来给荷香看。
“那公主要小心点。”
白千雁出了府门,向东宫的方向走去。
······
秦听南看着眼前的纸条,眼睛一亮。
上面写着“若想知身世,速来临门巷。”却并未署名。
踌躇片刻,秦听南决定还是前往一探究竟,毕竟这是他现在知道自己身世的唯一希望。
白千雁行至临门巷,忽然闻得一股怪味。
她疑惑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却并未发现异样。
这股怪味是什么呢?
白千雁猛然想起一件东西:软筋散。
此物制成高浓度的迷烟时,就是这种味道,只需吸入一口,就会浑身无力。
果然,现在她就已经感觉浑身使不上劲了,一屁股坐在了石砖地面上,随即整个人像一滩烂泥般瘫软在地。
白千雁突然后悔没有带个人出来了。这种迷烟很容易随风消散,特别是在这种室外。
这只能说明刚刚附近有人在吹这种迷烟,这迷烟十分稀少,在市面上根本买不到,只有在黑市里才能以高价购得。
会是谁花那么大手笔想要害我呢?
没一会儿,两个一高一矮的男的出现在了白千雁的眼前。
“老大,你确定是这个小姑娘吗?”其中那个矮个子的问高个子的。
那个高个子回答:“应该是了,反正那人是说来到这儿的人,也没说是男是女啊。再说,你看她背上还有一把弓呢,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白千雁这下却是更加疑惑了,她走这条路也是刚刚才决定的。他们口中的“那个人”是怎么知道的?
“老大说的对。而且这可不是一把普通的弓,你看……”矮个子似乎是个懂弓的。然而话还没说完,就被高个子打断了。
“行了,别磨叽了,一把弓算什么,正事要紧。”
白千雁现在没有时间去思考“那个人”是怎么知道的了,因为——此时那两个一高一矮已经向她走过来了。
白千雁的手下意识地想向背后伸去,却忘了自己中了软筋散。意识到自己使不上劲,白千雁眼带凌厉。
丢脸总比丢命好。
白千雁“救命”还没出口,却见一道寒光闪过,眨眼间,一把宝剑就出现在了高个子的脖颈边。
一道清朗的嗓音响起,“你们,是要劫财还是劫色啊?”
高个子轻轻吞了口唾沫,向矮个子使眼神,“少侠,我们就是路过的,刚刚看到这位姑娘倒在地上,想上前去扶她一把。”
似乎那名持剑少年是信了,“路过的啊,那好,我不打扰你们,你们接着扶她吧。”
说着还将剑从高个子脖子上放了下来。
白千雁一听,顿时愣了,“这位公子,是有人让他们来害我的,你可不能信他们说的啊。”
话虽如此,白千雁的眼神里却透着警惕。
持剑少年转过头看向白千雁,“是吗?”
他突然一个翻腕,手里变戏法似的变出一个石子,屈指一弹,不偏不倚地打在了矮个子拿匕首的手上。
矮个子吃痛,一松手,匕首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看来是啊。”他笑笑。
持剑少年又将头转回去,“我给过你们机会走的,可是呢,”他歪着头看着高矮组合,“你们不珍惜。那就别怪我不手下留情了。”
他一挥手,高个子的身上倏地多了一条纵可达一尺深的伤口。
高个子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的红色喷泉,脑袋一个短路,忽地就倒了下去。
剑又横在了矮个子脖颈旁,“说吧,谁雇你们来的。”
矮个子闭口不言。
“还挺有原则的嘛,不怕死?”少年将剑又靠近了矮个子脖颈几分,剑锋紧紧贴在了上面。
矮个子脖子渗出血来,浑身都蔓延着一种冰冷刺骨的寒意,却依然紧闭双唇。
少年许是知道他不会说了,一挥剑,了断了他的生命。
这是暗影组织的人,这个组织有一个最奇怪的地方就是每次出任务都会穿着他们暗影的专属服饰,着实是很狂妄。
但他们的人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死也不说出雇主。
白千雁看着他手起剑落,不由感叹,这可是个高手啊。
“姑娘,你家住何处,不如我送你回去?”少年又看向了坐在地上的那位姑娘。
白千雁眼里依旧存着警惕,“不必了,多谢公子美意,这软筋散的功效很快就会过去的,就不用劳烦公子了。”
少年却是一屁股坐到了白千雁旁边,“我等你。”
白千雁勉强牵动了嘴角的肌肉,撇了撇嘴。
咋还和块牛皮糖似的,甩不掉了?
渐渐的,白千雁感觉能动一点了。
“姑娘,我姓秦字听南,你叫我听南就好了。家父是当朝丞相。”少年突然说道,“姑娘你呢?”
白千雁打量着这位秦听南公子,她实在是想不到,这丞相之子武艺居然这么好。
秦听南见白千雁的带着惊奇与探讨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扫着,又不说话,于是开口道:“既然姑娘不愿意透露姓名,我见姑娘美若天仙,不如就叫你天仙姑娘吧。”
却是皱皱眉,她不知道我?
白千雁的眼角也抽了抽,将脸转到了一侧,“我姓燕,字千舞。”
要照这么说下去,怕是自己都要上天了,自信到上天。
“千舞,”秦听南作思考状,用手撑着下巴,“是个好名字,配得上天仙姑娘你那倾城之貌。”
白千雁活动了一下四肢,站起来后向秦听南行了一礼,“多谢秦公子救命之恩,他日有机会定当相报。”
说完,她转身就要走。
秦听南一把抓住白千雁的手臂。白千雁几乎条件反射地用另一只手从背后抽出一只羽箭,将它当匕首使,向秦听南刺去。
动作顺畅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