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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雏菊,暗恋,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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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我们再次相遇。
“早安。”我对着他的遗像道。
我比想象中的平静太多了。没有歇斯底里也没有颓然崩溃,就像我曾经心底偷偷排练过的六百七十九次一样。十年里的每一天我都在想在此碰见他要怎么做,还排练过好多别的,也想象过现场的场景,却没想过会是手里拿着一束白紫色的万寿菊,而不是他喜欢送给我的小雏菊。
小雏菊是我们的花。
我至今忘不了大四的情人节那天,他拿着一大束万寿菊跑到我们班门口,见着一个人不管男女就塞给人家一朵万寿菊。等到我出了门,他却把一朵小的可怜的雏菊塞给我——说实话,我当时觉得他脑子有病。
……毕竟这人爱搞行为艺术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是以那一天他把我拉回宿舍,那句告白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
那朵雏菊仿佛是一个什么信号,那以后他追了我四年;而那以前,他是我最好的兄弟。
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于是渐渐疏远了他。
哪怕他每天跟着我跑教室,每天都试图邀请我和他一起打篮球,买水也会记得带一瓶我喜欢的柠檬汽水。哪怕。
野生的雏菊在这座城市随处可见,我想。
我成绩不好,读研晚了一年毕业。等我毕业,他已经工作了一年了。他仍旧跟着我。我仍旧尽力拒绝他。尽力。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直白的告诉他我不喜欢男人。
……真的不知道就好了。
后来我去了英国深造。
他仍旧每天六点整和我说“早安”,晚上九点半同我说“晚安、熬夜不好、记得早睡”,每月手写的信纸仍旧漂洋过海寄到我的住处,牛皮纸的信封里压着一朵脱水的雏菊。我似乎渐渐适应了这一切。
我动摇了。
我想和他说我答应他了。可是他的信突然断了,消息也是。
新的城市,我住的市中心绿化特别好,杂草清理的干干净净,也没有人愿意去种那种不起眼的野生雏菊。我有时候周末会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公交去郊外,就为了看一眼雏菊。
……我承认,我想他了。
我好像真的不是把他当兄弟。
这样的日子又挨了三年。我辞掉了国外的工作,带着一个三十几岁的自己回了国。
……回到了这个,野雏菊随处可见的城市。
得知他没有搬家,我怀着一种隐秘的雀跃买了上门礼物。我坐车来到他家小区,我按着他的信曾说过的爬上楼,我口袋里装着一颗他喜欢吃的薄荷糖敲开了他家的门——
——对上了他家客厅里端端正正放着的,他的遗像。
我什么都听不见了。
他家里只剩下他的母亲。我木然的看着她的口型。
读研的最后一年,有一天他喝醉了,半夜醉醺醺的来敲我的出租屋门,献宝一样的和我说他妈妈同意我当她的儿媳妇了……原来是真的。
我捏紧了信封里的雏菊。
这个迟到的求婚答复,我终于给出了回答。
白色的喜服,灵堂上我抱着他的牌位行三拜,主婚人的唱礼声慢悠悠的。他的母亲——不,我的母亲在满屋子雏菊里哭的泣不成声,我却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的信中说,雏菊的花语是暗恋。
而我们终于,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