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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游乐 ...

  •   【JK】金杰*闻劭(九十六)

      第九十六篇游乐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金杰看着一个人坐在景区椅子上的闻劭,看着那个让他十几年痴心不改的人,褪去了曾经的锋利,放下了曾经的地位,穿着舒适休闲的一身衣服,双手攥紧装着糖炒栗子的牛皮纸袋,安静地发呆。

      景区那么繁华,人流熙攘,灯火璀璨。可他却觉得,他爱的人,那么孤单。

      四个小时前。

      天色渐暗,金杰闻劭从喷泉边的人潮中挤出来时,大唐不夜城的灯火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亮起来了。

      “大哥,你不喜欢吗?”

      闻劭看着金杰:“什么?”

      金杰随手替闻劭调整了一下围巾,说道:“我觉得大哥不喜欢刚刚那样人多的场景。”

      闻劭笑笑,悄悄牵住了金杰的手,看着远处一闪一闪的霓虹说道:“也没有,但是不喜欢和别人靠的太近,如果只是在远处看着别人互相挤,那就没关系。”

      金杰点点头:“那我们待会不往前靠。”

      “好。”

      闻劭回答完,眼睛看见了面前小摊上的糖炒栗子,下一秒就转头看着金杰,看见想要的就找阿杰,几乎都成了闻劭这几年来的条件反射。

      “大哥想吃?”

      “有点想。”

      “那你等我一下。”

      金杰买栗子的时候,闻劭看见了不远处的动力感应灯,它像是钢琴琴键一样分布在一块地面上,因为感受到外界的压力而变色,有几个小孩子正在灯光闪烁处蹦蹦跳跳,控制着那些灯光的变幻。

      闻劭觉得有趣,也凑上去站在一排灯光前,看了两秒以后,伸出脚踩上了灯光。

      也许是他的动作太优雅,也许是这样的感应灯不接受一个人先踩上去以后才慢慢发力,总之不管因为什么,闻劭并没有如他所设想的那样,控制住灯光的明灭。

      接下来的几秒,闻劭用同样的方案尝试着去踩其他的灯光区域,可是,只有一两块灯光变了颜色,可谓十分不给面子。

      有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孩看着闻劭从一排灯光的一头踩到了另一头,笑着走到闻劭身前,提气运劲,两只脚同时落地,稳稳落在一块灯光区域上,让本来蓝色的光束变成了绿色。

      闻劭看了看那个小孩,然后笑笑,开始了和小孩子计较灯光的玩法,两个人一人一脚,先后踩着一排灯光,闻劭踩灭的灯光很容易就被小孩子重新踩亮,可小孩子踩灭的灯光,闻劭却需要用好几次才能踩亮。

      眼前的这个大人矜持又不爱说话,一次次暗暗使劲,姿态一直很好看,就是不肯使劲跺脚,不然灯早都亮了。如果那个小孩子当时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的话,大概就会这样说。

      初生牛犊不怕虎,看起来这是个常常在不夜城玩耍的孩子,家长不急着找,他也不怕生。看着闻劭一次一次失败,他还能捂着嘴笑半天,然后一次一次主动给闻劭做示范。两只小短腿在灯光区域上稳稳起跳又稳稳落下,上下摆动间,闻劭觉得自己都能看见那小肚腩在轻轻颤。

      可爱的不行。

      “你,跳!两只脚跳!学我!”幼童对闻劭出奇的有耐心,谆谆教诲,毫不厌烦。似乎在他眼里,教会这个大人跳格子,比自己跳着玩还有趣。

      闻劭笑出声来,还是有些不愿意做出这么富有童趣的动作,他这个时候更愿意看着这个小肚子发颤的小孩跳格子。

      可是小孩却异常坚持:“你跳,重重跳,灯就变了!”

      神色坚定又认真,稚子简单而执著的眼神,比四周的街灯还要明亮。

      闻劭转身看了看金杰还在排队,在小孩专注的注意下,双脚跳到了一方灯光格子里,而灯光确实变了。

      金杰拿着栗子转身的时候,被不远处一大一小两个身影逗得眼前一亮。小孩子在前面教,而他大哥在后面跟着学,蹦蹦跳跳的,是闻劭很少才会表现出的娇憨和童趣。

      这样充满稚气的动作金杰从未见过,他没有参与过闻劭的童年,这让他一直很遗憾。如果可以,他也想看一看那个穿着考究的小少爷,在安静的琴房里拉琴,在绿草地上玩游戏,在房间的地毯上读故事书。也许运气好一点,那个可爱的小人,还会跑到他身前,用清脆的声音命令他:你,陪我玩。

      金杰觉得,自己一定会特别愿意陪着,干什么都愿意,爬比自己高好几倍的梯子去帮他偷树上的果子也可以。

      那段金杰无缘参与的时光,以这样抽象神奇的方式,在这样一个陌生喧闹的地方,被金杰脑补了出来。

      两个小不点,一个高贵,一个顺从。一个多才多艺,一个性格好强。一个骄傲地撅着嘴生气,一个任劳任怨地帮着打架出气。

      虚幻,但是里面有满满的美好。

      “大哥!”金杰的声音都带着笑意。

      “咳咳——”,听见金杰声音,闻劭先是立刻从灯光格子上退开,而后欲盖弥彰地走了两步,好像漫步刚刚结束一样,殊不知金杰已经看了好久,久到重新编织了一遍他的童年。

      “你回来了。”

      “嗯。”金杰笑着打趣,“大哥,你和小孩子一起跳方格啊?”

      闻劭笑笑不说话,眼睛看着手里的栗子。

      “大哥真可爱。”

      闻劭绷不住表情,边笑边说:“多大了还可爱,去买杯饮料,这个太干了。”

      “好。”

      四个小时后。

      也是这个时候,金杰才恍然发觉,闻劭对陪伴两个字的不留恋。

      曾经,他需要合成配方,就离开故土去求学。他需要势力,就利用能力去征服吞并。他需要保镖,就从集团里面去挑选。

      回来以后,他也只是专心实验,仅有的几个学生还是上面拨过来的,闻劭从未有过主动的社交,他始终以优雅的姿态扮演者各种角色,从未流连过任何一方土地。

      除了,和自己在一起的建宁。

      其实闻劭骨子里的性格并没有改变多少,他在乎的东西实在太少,曾经是江停,现在是他。

      越繁华的地方,越容易衬托出一个人的孤独。除了表面上的形单影只外,更深沉的孤独,是你在这样一个繁华的环境中,没有期待。

      不想带别人来,也没有人可以推荐。兴起而至,兴尽而归。

      这个瞬间,金杰心里突然很复杂。高兴,因为闻劭的身边只有自己一个人,而且只在乎他一个人。失落,他不忍心看见那样一个闻劭,自己不在,就只能攥紧栗子取暖等待、无所适从的闻劭。担忧,如果当初的肺癌没有治好,闻劭要怎样一个人活下去,抑或是,孤寂凄清地赴死?

      闻劭刚抬头,整个人就被金杰抱在怀里。

      “阿杰?”

      金杰的呼吸悠长而压抑,手臂上的力量越来越明显。

      “阿杰,怎么了?”

      金杰放开闻劭,强笑着调侃:“大哥等着我的样子好可怜啊。”

      闻劭目光如炬,几乎是一瞬间就清楚了金杰的异样。

      “那以后我们去哪都一起,我就不可怜了。”

      “嗯。”

      灯光照旧明亮,不夜之城,名副其实。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一段对话的音量越来越小。

      “大哥,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嗯,我知道。”

      “阿杰。”

      “大哥,我在。”

      “我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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