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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以诗喻人 ...

  •   只觉得浑身疲惫的赵小蒙一下子便躺到床上,想起先前在衣冠冢的种种,先是忍不住笑出了声,自己这次出丑出大了,居然青天白日的以为见鬼了,还想着借尸还魂,以为都跟自己一样啊,自己这是百年难得的奇遇,人人都这样那这世界不乱了套了,当时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一下子被吓得无法正常思考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也不能怪我,谁让他没事在衣冠冢出现嘛,那地方哪是活人待的嘛,所以看到人第一反映肯定以为闹鬼了嘛。
      赵小蒙理直气壮地想着,没错,这是人的正常反应,不能怪我太敏感或是太胆小。还有,他在衣冠冢里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呢,讨好我,有这个必要吗,他是高高在上的王爷,皇上最信任的弟弟,而自己虽然算是宰相之女,可是说到底终归是臣子,比不得宫里的,如果为了解决那眼前的难题讨好自己也不需要,毕竟是在他自己母亲画像前,对先人是要尊重的,尊重首先就是要诚实,那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自己又该当如何呢?
      不可否认自己确实对他有好感,仪表堂堂,虽然位高权重可是在自己面前从来不摆架子,而且能尽量照顾到自己的喜好,说一点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可是感动之后呢,便是要把一颗心也交出去吗?
      想到这里,赵小蒙猛地摇摇头,自己在这时空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这颗心是完整的,也只有这颗心是自己赖以生活下去的支柱,如果草草地将一颗真心交付出去,却只换来短短几年的眷顾,到时候自己一定会活不下去的,那等待自己的便只有心碎而死这一条路了,不行,自己不能走她母亲的后路。
      身为王爷,赵小蒙明白很多事也许是由不得他做主的,三妻四妾只怕都是寻常人家的规模了,虽说不能和皇上的三宫六院相比,只怕人数也不会少,皇上赐的,自愿委身过来的,一时意乱情迷动心娶回家的,为了荣华富贵而千方百计钻进王府的,形形色色的女人,自己最多可能是比较受重视的其中罢了,在这时代其他女人眼里,能一辈子这样让丈夫重视自己,也就够了,其他根本不去想再去计较,可是赵小蒙是二十一世纪的女性,接受的一夫一妻的教育,而且在她自己的婚姻中也是一夫一妻制,如果有一方对不起自己,那是可以离婚的,忠诚是相处的前提条件,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的,都不能开小差的,这是原则问题,绝对不能退让的。
      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吧,情动一动好了,这颗心,让它待在原地,寂寞的心比较不会受伤害,自己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不然在这件事上,没有人能帮到自己,除了自己。
      回到王府还是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吧,毕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怕只怕人无伤虎心,虎有害人意,人心隔肚皮,对那些人也不得不多加防备,不为害人,只求自保,能在平息这些风波后全身而退,来到这别院度过自己的以后的日子,也许很长,也许很短,但是起码能得到一个清静的地方。那个兰花般的女人不能做到的事,就让我来做吧,希望你在天有灵,保佑我能在那风高浪急的漩涡中全身而退。
      看到差不多己到正午时分了,赵小蒙便唤来小翠将午饭送来房里,由于心中装了心思,便也失去了往日对食物的兴趣,胃口也少了许多,草草吃了一点便让她们撤下去了。
      午餐吃完了也没啥事做,赵小蒙也不想同郑昊天见面,便也不往外去,只是待在东厢房里,在房里转了转,发现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总不能一吃完饭就睡觉吧,且不说这像某种动物一样,而且根据以前看的科学研究说饭后立刻睡觉对身体不好,好像是睡觉时肠胃蠕动会减弱,胃内的食物便不能送到肠子里,会导致消化不良,自己还那么年轻,不想早早得胃肠方面的问题,只得四下活动下,百无聊赖之际坐在书桌前,想着要在二十一世纪哪有这问题啊,早把电脑打开了,海阔天空任自己遨游,可现在能做什么呢,看到面前摆的文房四宝,算了,写字吧。
      自己上大学时曾选修了书法课程,也上了大部分课,可是最后考试时老师出的题目是临摹,老师则四下看学生的情况,想当时自己正开始拿起毛笔写字时,老师出其不意站在后面,严厉地说,“这个同学到底有没有来上课,怎么连毛笔都不会拿?”说得全教室的同学都看着自己,那叫一个难堪啊,自己的毛笔拿法确实不太对,可是按老师教的那样拿就写不了字,所以还是按自己的方法来拿笔,基本上就是一支大的钢笔样的拿法,怎样都改不了。
      将毛笔拿在手里,赵小蒙按老师以前教的方法拿了下,不行不行,这样拿着手还是有点发抖,完全没法落笔,干脆一条路走到黑吧,就按自己的来,反正也没人管自己,更不用考试啥的,自己觉得合适便好。摊开纸,赵小蒙拿着毛笔悬在纸上方,半天也落不下去,写点什么呢?红楼梦吧,自己一直以来都喜欢看红楼梦,总觉得每看一次都有新的感受,就前面那个《好了歌》吧: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 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也许就如好了歌里所言,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这世上的皇权之争,妻妾之斗,不都是不能了吗,不能了所以也好不了。如果能看得开,知道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也就不用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那权力的斗争中了,要知道人能拥有多少呢,再多美食,只有那么大的胃容量,吃多了只会消化不良,再多美屋,自己睡的只有那一张窄窄的床,不可能一下将这些屋子全都用上,很多都是给别人看的,也是为自己的虚荣心膨胀而越陷越深罢了。哎,要是人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那多好,这个世界就太平了,清静了,才是天下为公,是谓大同。
      再写点什么呢,想起了郑昊天的母亲,那个兰花一般的女子,觉得她同红楼梦里的妙玉有几分相似,只是妙玉是一直青灯古佛直至贾府没落,而她是身处深宫高墙遭人害,不过她们的气质和聪慧是一致的,就写这个《世难容》吧
      气质美如兰,才华复比仙。
      天生成孤癖人皆罕。
      你道是唆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
      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
      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
      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
      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
      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
      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然后又将金陵十二钗的其他词写了一遍,自己以前就特别喜欢这些诗词,特别是这金陵十二钗的,所以记得十分深刻,如今默写起来倒也不费劲,不至于会提笔忘字,看了看自己的成果,赵小蒙满意地点点头,除了这字有点不敢恭维外,其他还是很完美的,心下也轻松起来,伸了个懒腰,便上床午睡去了。
      郑昊天传来管家张达,问赵小蒙今天午饭的情况,张达恭恭敬敬地回答,“许是天气太热了,或是菜式不太对王妃的味口吧,今天午饭王妃吃得很少,而且没一会就让人撤了,听说王妃刚才在厢房里写字。”
      写字?郑昊天想起赵小蒙那鬼画符似的纸,上面的字比起初学的水平好不了多少,她应该是个懂得藏拙的人,怎么会突发兴起去写字呢,难道她把那些给自己的建议写出来,决定不随自己回京了吗?想到这里,郑昊天再也坐不住了,让张达退下后,快步来到东厢房里。
      让小翠她们各自下去忙不用招呼,郑昊天径自走进屋,见赵小蒙此时正躺在床上睡觉,己经睡得比较沉了,二弯新月似的眉毛微蹙着。以前从没见过赵小蒙在梦中还会皱眉的样子,看来自己也许真的给她带来困扰了。不忍打扰她,郑昊天放轻了脚步,在屋里环视了一圈后来到书桌前,首先映入他眼帘的便是那首《世难容》,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郑昊天反复默念着这二句,多像自己母亲啊,她不就是这样吗,不懂得在那深宫之中谋划算计,只知道坚持做自己,只落得香消玉殒的结局,原来,她是懂母亲的,是真的懂,而且是灵魂层面的,这样的人儿绝对是世间珍宝,而自己,便是那拥有珍宝的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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