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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做主角的第三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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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三叔一推开门,就闻到一股番茄牛腩的味道,笑问:“文教授今天怎么有空下厨?”
“猜错了,我刚到家,是我们家田螺姑娘犒劳你呢!”叶叶三婶从书房出来,叶金玉也从厨房探出头笑道“三叔,我!”
“怎么的?今天这么乖~”叶三叔一边换鞋一边问。
“看朋友圈发现今天有新鲜的牛肉,我特意去挑了两大块牛腩。我一个人能吃多少,奶奶又不能多吃这些,就不去馋她啦。我还买了口蘑,炒个蘑菇怎么样。”
“挺好,蘑菇比肉好吃。”三婶笑着打趣,“我来给你打下手。”
“别别别,我都准备好了,厨房小,转不开。三婶你刚下飞机,多休息。我做饭,让三叔洗洗碗,咱们分工合作。”叶金玉和三叔三婶关系非常好,早给三婶打了电话,才安排的这顿饭。
冷水下牛腩,加姜片、料酒、葱去腥,煮开撇去浮沫,另起锅加宽油,下生姜、葱段、花椒、辣椒炒香,下去皮番茄块。等把番茄炒得烂烂的,捞起牛肉控干水分倒进去,翻炒上色,再加开水。这一步尤其重要,焯水的时候用冷水,肉和水一起加热,血水、腥气才能逼出来。再加水的时候用开水,这样肉才不会变老。
叶金玉上色从不用糖,他们家人都爱吃辣,宁愿用辣椒、酱油上色。这些步骤早已烂熟于心,等和叶三叔打过招呼,叶金玉把剩下一半番茄块倒进去,开大火收汁。
同时,再另一个灶眼上起锅炒蘑菇片,新鲜蘑菇的香味不用太多加工,只用猪油大火翻炒,最后加一点盐就可以。所谓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他们一家都爱吃素炒蘑菇。
蘑菇片起锅,再煮一个皮蛋黄瓜汤。皮蛋是叶奶奶买的,几十年的老顾客,都是松花蛋,里面一点儿糖心都没有,凝得硬硬的。
“三叔,帮忙端菜。”叶金玉给番茄牛腩撒上葱花,叶三叔过来把满满当当的皮蛋黄骨汤端出去,三婶过来添饭。
叶三叔闻了闻空气里浓郁的番茄牛腩味儿,“我能吃三碗饭。”
“我也要吃两碗,拿汁水拌饭吃。最近天天应酬,就想这一口。”叶金玉同样舀了两勺子汁水在自己饭上,你说也是奇怪,大众口味番茄牛腩应该是酸酸甜甜的,可他们家就喜欢吃带辣味儿的,也算是独家秘方。
“给我来点儿。我这回出差去的南边,饭菜那叫一个甜,排骨居然是甜的。以前学生们在网上甜咸大战我还觉得小题大战,等我吃到不辣的排骨,真是腻得吃不下去。”三婶同样拿汁水拌饭。
“你这话要让南方学生听见了,保准又是一场网络大战。”叶三叔笑道。
“所以,只说给你们俩听。外人要是知道了,肯定是你们泄密。”三婶怼她,又问叶金玉:“今天怎么想起过来了,听说你最近公司忙得很,前天还看到你发的朋友圈十二点了还在办公室。”
“三婶也熬夜了?不然怎么知道。”
“我早上上课时候才发现的。我老了,经不起你们年轻人这样造。”
“三婶才不老呢,现在学校里的男生就喜欢您这样有阅历的女神。”
三婶忍俊不禁,笑骂:“小不正经。”
“金玉说的是实话啊,之前还有学生追你三婶了。就上回那个,大三过来做交换生的那个,长得高高壮壮的……”
“吃都堵不上你的嘴。”三婶给他夹了一筷子素炒蘑菇。
“不过那小伙子也不看看自己的对手是谁,都是我年轻时候玩剩下的。是吧,文教授。”叶三叔故作吃醋,但他嘴上还有番茄汤汁,实在让人深情不起来。
“你这是逼着我夸你风采依旧呢!这可不行,咱们诚信做人,不玩儿商业互吹。”
“哎呀!别识破了。你早说我就不夸你了啊,我这波亏了。”叶三叔趁机把番茄牛腩的汁水都舀到自己碗里,才去添第二碗饭,还一边嘀咕:“不能再亏了嘴。”
三婶刚吃完饭就接到学校电话,让过去开会。叶金玉送三婶下楼,顺便在小区里晃悠两圈,她好久没吃米饭了,有点儿撑,消消食。
等上去的时候,叶三叔已经把锅碗瓢盆放进洗碗机,厨房也收拾干净了。
“怎么,被我昨天的话头勾起兴趣了?”叶三叔给她到了杯柠檬水,抱着自己的保温杯,好整以暇靠在沙发上。
“是啊,叶教授料事如神。说实话,我对朱兆山先生第一印象非常好,真是位风度翩翩的长辈,可我听您话里意思,好像不赞成我和他合作,所以过来取经。”
“没有不赞成。你如今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超过大部分人的成就,证明你对自己的行为能够负责,是个成熟的成年人。我呢,一辈子在学校,搞得都是纸面上的东西,对商业的确不了解。只是你是我的侄女,我觉得有些看法可以和你分享,无关商业,只和朱兆山本人有关。”
叶金玉托着下巴,笑眯眯听着叶三叔说话。这样平等的,不摆长辈架子的交谈,是叶金玉最向往的亲子关系。叶金玉在有限的回忆里使劲扒拉,她和爸爸不是这样相处的,但在她的想象中,如果爸爸一直陪着她长大,也会这样和她交流。
“我和朱兆山是高中同学,确切的说是校友。我刚进学校,他已经高中毕业了。在我们那个年代,高中毕业可以算高学历了。他呢,运气不好,赶上最后一年知青下乡,那时候,其实管得已经不那么严格了,大量的知青回城,他本可以不去。可最后他还是去了,你猜为什么?”
“因为家庭成分不好?”
“是也不是,最开始,朱老爷子的确被打倒了,可等朱兆山高中毕业的时候,老爷子已经被接回来了。当初,老爷子下放住牛棚,那么难的时候都熬过来了。怎么情况好转了,他反而要争取下乡了呢?你应该在影视作品中了解过那段历史,中国现代文学还直接有一个流派叫伤痕文学,是知青们记录当年的痛苦经历。后来衍生出了寻根文学,是年代更近一点,文学家们寻根溯源,追寻自己的精神故乡。我想说的是,下乡在当时是很难做出的决定。”
以自己多年沉浸狗血的经验,叶金玉猜测道:“因为朱兆山和朱老爷子关系不好?那时候不是有很多断绝关系,主动举报之类的事情。”
“不是,这些事情我们现在不好评价,人是会被时代裹挟的,那时候人人激情上头,自认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取得阶/级/斗争的胜利,建设国/家。在这样的时代浪潮中,朱兆山很冷静,他跟随母亲改嫁,有了当时来说光荣的阶级身份,但他并没有和朱老爷子断绝关系,反而每两年去看朱老爷子一次。那时候生活困难,他的路费全是自己省吃俭用,做小生意换来的。当时叫投机倒把,为了去见父亲,他宁愿冒这样的风险,而朱老爷子被打倒的时候,他也只是十三四岁的少年。”
“这些我是怎么知道的呢?一个关系疏远的学长,我不该这么了解。是有一次,学校组织我们心生下乡调研,在老乡家里,我遇到了他。当时我们一起住了两个月窑洞,睡一张床、盖一床被子、同一个锅里吃饭的那种。我遇到他的时候,高考已经恢复了。他却没有滞留农村知青的颓唐,反而非常积极主动,帮我们搞调研,帮老乡干农活儿,他的经商天赋在那个时候就有初步显露。收老乡的鸡蛋去城里卖,收山货托人从火车上运到更远的城市去,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电商助农了,所以,他在当地人缘儿非常好。”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很不错的大学,那时候大学生是国家干部身份,毕业之后包分配,肉眼可见的金光大道。可他只干了两年,在下海去了。我列举这些过往,只是想说明,朱兆山是一个不被时代所局限,拥有超出常人眼光,且能坚定执行自己决定的人。”
叶金玉连连点头,“对啊,我看过他的自传,听过他的演讲,这不就是他成功的原因吗?有次听他演讲,他还很谦虚,说时势造英雄,是时代造就了他,他非常感过往经历,不管好的坏的,特别有风度。”
叶三叔笑了,经典的名人轶事,“所以,换个角度想,他能紧紧把握时代浪潮,在机会最开始就看到苗头,把这个苗头拢到自己羽翼下。”
“三叔是说龙俊的系统?我们也没有吃独家的意思,东西只要出来,总免不了被人模仿,龙俊这不是去美国参加比赛了吗?总要不断进步,才能越发强大。引入资本,对我们来说是早晚的事情,只是我们希望来得晚一些。”
“你还是没有听懂,当初被他拢到羽翼下的企业都是什么发展,你应该去查一下。很多事情只要开了口子,就刹不住车。尤其他拥有那样巨大的能量,到时候你会发现,他给的钱是那么多,未来发展前景是那样好,你的亲朋好友与他都有联系,你整个人完全绑上他的战车,再也下不来。像我劝你慎重一样,到时很多长辈亲朋会劝你双赢。”
“他性格之强势还有另外的佐证,你知道他的家庭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