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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风是你,明月亦是。 ...
(一)
县城的一所小初中里,破旧的老风扇吱吱呀呀地转着。而这里最好的初中离这所学校不过十几分钟的车程,与这里的环境确实天差地别。这附近家中条件稍好一点的都将孩子送去了那所最好的初中。白菀是个例外,父母常年在外做生意,她常年跟着爷爷奶奶住在这里。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不懂这些事情,父母也常年不在家,十岁出头的白菀就阴差阳错的留在了这所初中。
八年级的时光过得飞快,一眨眼暑假就过去了。班主任是个年纪不大但是十分严肃的女人,放假之前就向大家宣布要对大家进行开学检测。白菀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听着班主任在上面一遍遍重复考上好高中的重要性。好像那个时候,对于所有人来说考上好初中才能考上好高中,考上好高中才可以上好大学才可以有好工作。最后,人生才可以圆满。
白菀歪头,看身边坐的笔直的同桌。心想,这家伙怎么一直板着张脸,真的太唬人了。暗戳戳地伸出手,去捅了一下他的胳膊肘。沈清风一丝不苟地坐在位子上,余光撇过来,带着警告瞪了白菀一眼。白菀又伸出手,扯了扯他的校服袖子。沈清风这次彻底不耐烦了,从她的手中把袖子一把扯了出来。这一扯就惊动了讲台上滔滔不绝的班主任。
“白菀、沈清风,你俩给我去门口站着!”
白菀这下彻底老实了,可怜兮兮地看着沈清风。只见沈清风一声不吭起身,停到教室门口背对着教室门口的墙壁站好。白菀见此也只好耷拉着脑袋跟了出去。两个人直接站到了班主任下课,出门时班主任恨铁不成钢地狠狠瞪了一眼白菀。白菀低下头有点心虚,不敢去看班主任的目光。
之后的好几天沈清风都不肯跟白菀说话,被白菀搞烦了就丢给她一张试卷。白菀有个毛病,每次都在同一个类型的题目上卡住。就比如每次都不会做数学卷子上最后一道大题。白菀这天又例行去问沈清风最后一道题。沈清风扫了一眼题目,顺手拿过刚用来做辅助线的尺子,啪的一声就打了一下她的手心。之后又认命地摊开卷子给她仔细讲了起来。
说来也是奇怪,沈清风这个人除了不爱说话学习是相当不错的,数理更是相当的好。白菀就不一样,她这个人特别偏科。尤其是数理这两科极差,生化却又好得很。这件事,任课老师也是愁的不行。虽然,一直都有消息说要实行新高考,但是这批孩子怕是很难成为第一批。这年头学文科不如学理科可选专业多,也不如理科好就业。白菀总分虽然够了,但是这种情况之后如果选理科实在是太尴尬。如果选理科怕是在高考之后的成绩很难选一个好学校。T市的大多数学生毕竟都是选理科,文科的老师比起来也是少了许多。
这天大课间,所有人都被体育老师抓去跑步。据说这一年的体育考试可谓抓的是相当之严苛。老师们更是应学校领导的要求对这届毕业生尤其严格。沈清风所在的男生组是第一组最先跑完,之后就跟几个好哥们一起去了学校的小卖铺。故而今天回来的时候,白菀回来的时候便没有看见如平常一般坐在位置上写卷子的同桌。
白菀的另一大特点——跑完步就低血糖。今天又被好朋友扶回来的白菀哀嚎了一声,趴在桌子上装死。
沈清风手肘里搭着学校统一发的蓝白相间的校服,发梢还浸着水渍。背着光站在教室的门口的少年身影,洋溢着充满少年气的美好。白菀抬头看见站在门口的沈清风莫名心跳快了一点。其实沈清风不是那种很好看的样貌,最多只能算清隽。但是胜在五官柔和,长相温柔。就算他平时手里的尺子时不时打在白菀的手心上,也还是有许多小姑娘跑过来问他题。
白菀想起好像不久前自己因为他打自己手心,但是不打其他人的手心跑去质问过他。他当时连看都没看自己,只丢下四个字——因为你笨。气得白菀抓起桌子上的书朝他丢了过去,那天之后再也没有跟他说过话。沈清风却丝毫不觉自己做错了什么,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继续写着自己手里的卷子。
沈清风走到位子前,顺手把校服丢到白菀的头上。
“我现在不穿,可以借你趴一下。你别把口水弄到我的衣服上,不然你就拿回家给我洗。”
白菀刚想发火,听到他的话又硬生生压了下去。恨恨地抓起校服团成一团压在身下,重重地趴了下去。鼻尖是好闻的舒肤佳香皂混着阳光的味道,像极了身边坐着的这个人。
沈清风垂眸看了白菀一眼,在她身边坐下来。过了好久,白菀觉得自己被扯了几下,坐直身子之后并没有看见老师。正当她以为自己被耍了的时候,看到沈清风桌角放的几根棒棒糖。沈清风又像往常一样拿起了卷子,有时候其实白菀也很好奇他天天写那么多卷子不烦吗?顺手抓过一根棒棒糖拆了包装纸就塞进嘴里,白菀还顺便很有“骨气”的递给沈清风一根。
“我不吃,你留着吧。”说完又开始看自己的卷子。
听完这句话白菀莫名觉得嘴里的棒棒糖有点烫嘴。
(二)
后来,白菀和沈清风都考上了T市最好的高中。可是白菀还是没有去学理科,而是选了文科。考上了B市一所不错的大学,毕业后留在当地的一家杂志社当编辑。不过她自从当年中考后再也没见过沈清风,唯一知道的消息便是他当年高考失利转学去了隔壁市一所高中复读。之后,便一无所知。她依稀记得沈清风好像有一个跟他性子截然相反的妹妹。他的妹妹当年顺利地考上了D大,算起来今年也该毕业了。
2018年6月,又是一年高考季。今年的夏天比起往年更是分外热,看见路上玩笑打闹的高中生。白菀恍惚间又想起来,好多年前她好像也是穿着一身校服走在熙熙攘攘的校门口。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自己已经脱去校服白球鞋,换上了职业装、高跟鞋。
高考要结束的最后一天下午,天气分外闷热。新来的实习生顾轻语下楼拿印刷厂寄来的样品,回来的时候热了满身的汗。白菀拿到样品的时候,看见自己带的实习生满头大汗,到手的样品还是烫手的。赶紧递给她一瓶矿泉水,让她回位子上休息。
不出意外,临近下班的时候落下一场大雨。提前下班的办公室众人,有男朋友找男朋友来接,有女朋友的赶去接女朋友。忙完手里的活,白菀从自己柜子里拿出常备的雨伞,也下了楼。到了半路雨越下越大水面看着都要没过鞋子,没办法她只好躲进了附近一家便利店。
推门进去,白菀意外看到自己带的实习生顾轻语。她正捧着一碗关东煮发梢微微湿润,不时往门外张望,看样子是在等人。顾轻语转头看见她,就将她拉过来和自己一起坐。白菀看外面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了,也点了份关东煮。顾轻语一边吃着碗里的关东煮,一边涛涛不绝地向她控诉她那个只要工作不要妹子的哥哥。顾轻语因着出生在江南水乡,说话的时候声音软软的。白菀坐在她对面边吃着东西,边用自己安慰她其实有个哥哥也不错。自己倒是独生子女,但是父母常年在外地下雨都没人来接、生病也没人照顾。
顾轻语话锋一转,又向白菀安利起她哥哥来。哀嚎着让自己的领导赶紧把自家哥哥这个老男人收走。白菀没忍住笑了起来,心想是不是天底下的妹妹都这么想把自己的哥哥“嫁”出去。二十五六岁,这年纪也不过与自己同龄。真的大,也不过几个月。到了她这里,倒是成了讨不到老婆的“老男人”。听着面前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控诉她哥哥,她蓦然想起自己学生时代的沈清风。好像这两个人,都特别有“老干部”的画风。做起事情来一丝不苟,喝水只喝保温杯里的凉白开。碳酸饮料从来不碰,除了学习干最多的事情就是打游戏。
等顾轻语吃完,怕她跟她哥哥错过,便顺手将她那份接过来一起拿到转角的垃圾桶里丢掉。回来的时候,两人的桌子上摆着两杯珍珠奶茶。一个男人坐在她的位子上训面前的小姑娘。小姑娘低头不吭声,低头飞快吸溜手里的奶茶。
白菀看见小姑娘等到了接她的人,走上前,就想去拿自己的雨伞回家。
“白菀姐,这是给你的。”小姑娘拿另一杯打开的奶茶,满脸期待地看着她。
白菀迟疑的拿起奶茶喝了一口。坐在位子上的男人突然僵了僵,突然转过头,死死盯着她。白菀吓了一跳,但是看着男人的眼神好像是要确认什么。可惜白菀这人脑子对于记人这件事想来迟钝。
男人咬牙切齿道:“好久不见,白菀。”
“啊......”顾轻语挠挠头,“不好意思白菀姐,我哥今天脑子抽风......\"
男人伸手就给了顾轻语一个暴栗。
然后还没等顾清风开口,顾轻语就抢先冲白菀开口道:”这是我哥,他叫顾清风,白菀姐要不你考虑考虑把他收了吧。“
说完,抱着手里的奶茶躲到白菀身后。
恍惚间,她看着面前的男人记起了初中时候有一个老师很喜欢的一句话:
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那么,我要用多少次回眸才能真正住进你的心中?(——席慕容)
白菀心想:那我们上辈子有擦肩而过多少次才能换来这次相遇呢?
(三)
确认关系后,顾清风特意挑了白菀出差的一天上门拜访。白家父母常年不在白菀身边,长年脱离孩子的成长,导致了白菀分外敏感的性子。他们夫妻两个又一直知道自家女儿是个既缺乏安全感的性子。顾清风成长于离异后的重组家庭,独自成长于T市,自小远离父母。他们怕这样的顾清风不懂如何去爱一个人。正处在创业期的顾清风实在是忙碌。他们也实在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嫁过去要自己一个人应付一切。
“我知道,我每天都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我不能把时间都分给她,因为我要对工作室里跟着我的所有人负责。但是如果可以让我选一个人共度余生,我希望是白菀。我无法向她承诺一辈子,因为向来人心易变。但是我可以保证这辈子我的房子、车子、存款都写她的名字。我向来一无所有,唯一想要的便只有她。至少这辈子,我只想对她好。”顾清风在临道别之前,诚恳的对白父说完这席话。
白父愣了愣,看着面前的顾清风向他深深鞠了一躬。
当天顾清风加班到深夜后,凌晨两点又去机场接了出差回来的白菀。白菀背着包到家时已经凌晨三点,白父正坐在客厅。
“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怎么不跟我说让我去接你。”白父看见她一个人回来眉毛都皱了起来。
身后,顾清风提着她的行李从门后进来。
如此几次之后,白父松口请顾清风来家里吃了顿晚饭。默认了他们的交往
高三,顾母最初发现顾清风喜欢白菀的时候,曾经劝过顾清风很多次。
顾母道:“现在不该是谈喜欢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考一个好大学。”
“而且,我不认为,你们这个年纪有所谓的喜欢。”顾母顿了顿又道。
顾清风道:”可是我喜欢她啊。“
顾母道:“但是,如果你放手她可以遇到更好的人。”
顾清风垂眸,十八岁的自己对于喜欢一个人这件事情真的太过无力。他确实没有办法给白菀任何承诺。
当二十七岁的顾清风提出要和白菀结婚,顾母暗暗吃了一惊。她原以为,顾清风予白菀的喜欢只是年少懵懂的好感。
很多年后,白菀才知道其实那次见面并不是偶然。因为,她除了发现了顾清风卧室床前摆着的两个人初中的毕业合照。还有一张从A市调到她工作的B市的一张分公司调职申请,上面签署的日期正是他们再次相遇的前天。
曾经白菀也问过顾清风。
“如果你没有等到我呢?”
“那我大概就要娶给别人了。”
“噗......我也算是一个学文学的就不会骗骗我吗?就比如说,我非你不娶.......”
顾清风打断他的话,道:“可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如果你选了其他人,我也不能去破坏你的幸福。”
白菀对于顾清风最初的喜欢大概是来自于少年时代。那份青涩暗恋,其实在她心里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有回应。他自幼父母离异,她以为他从来不相信所谓的爱情。于年少开始的欢喜,一直到二十五岁重逢。她不是没有接触过别人,却是再也没有那种欢喜。她在大学毕业就知道,二十六岁之前如果还是没有等到顾清风,那她就要答应父母安排的相亲。很多人相知相爱于年少,却很少有人携手终老。很幸运她等到了这份从年少就懵懂的爱恋。她也曾经纠结过,顾清风是否爱她。直到找到那份调职申请,她才确定了他的心意。虽然他的人生从来都不止是她,忙碌的工作让他也没有办法天天陪她。也不像别人家的典范老公永远记得各种纪念日。可是,他却永远记得他每次出差回来的时间,每次都可以在刚回到这个城市就见到他。如果哪天加班回家晚了,还是能看到餐桌上温热的饭菜。
其实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门外那个正板着脸训小人的男人还在。重要的是她知道他喜欢她,知道他除了热爱的事业,就是她与生活。知道这么多年他们兜兜转转最后还是相遇了,还是与彼此共度余生。
现实中的爱情其实都很无奈,我没有办法保证一辈子都爱你。我能做的就是现在在你身边,以后也一直陪在你身边。终其一生忠于你,忠于我们年少的爱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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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清风是你,明月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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