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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   闫小可跑到家时浑身已经湿透。她用汉湿的背脊顶在屋门内,喘息不止。
      这样高强度得多跑几次,她的八百米成绩一定会有所提高。可是如此这般也实属太过冒险,看来还是得买辆自行车,再怎么跑也没有自行车跑得快。
      这样的艰辛再忍忍吧,再忍三年,她就能够以成年人的身份去找一份正式的工作了。等考上大学,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名正言顺的打工。现在的她还未满18岁,能做的工作实属有限,敢聘请她的单位没有几个。Once的工资是可观的,总比卖苦力挣血汗钱要轻松许多。所以这份工作是无论如何不能丢的。
      生存真的不是易事,到处都充满了危险。她尚年幼,力弱且无所依傍。如果跟踪她的人追上了她,会发生什么事情简直无法想象。粘腻的手指,模糊丑陋的物体,想想便会令人恶心欲吐。她再不愿历史重演。
      可是她已经无法离开Once了,那里的钱真的太好赚。她无法抵抗金钱的诱惑,有时候她会生出被Once吞没的幻觉。
      闫小可的内心感到虚弱,她不知道自己哪一天将会被Once彻底同化,或许有一天她将会完全变成KTV的那一类女孩。她们会相互攀比包包,攀比衣着打扮,攀比依附的男人所拥有的身份。这里的女孩子没有人会把学业当回事,在她们眼里,考上大学又能如何?一个大学生的薪资能买几个名牌包包?哪有那些高级夜总会赚钱多?就算是卖身也是值得的,毕竟是比累死累活的白领赚得多。她们瞧不起普通的工薪阶层,她们都想趁着年轻,趁着拥有年轻的样貌好好得赚一笔。即便不能嫁给真正的有钱人,那也要想法设法让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
      KTV的女孩用的包包,穿的衣服都很时髦抢眼。闫小可有时候也是羡慕的。她自认自己并不比她们差,凭什么就要穿戴的都不如她们?好在她尚存理智,她虽是气不过,但也并不会意气用事地乱花乱买。
      她是当真缺钱的,学校的各项开支都要她自己想办法攒,每天早起还要买好一天的蔬菜和肉食,最重要的是还要攒出上大学的钱。姥姥当真是冷漠到极致,一分钱都不给她。
      闫小可的母亲闫芳,在工作的第一年便爱上了已婚男人,并且未婚先孕地怀了闫小可。闫小可的姥姥知道后,逼迫女儿把孩子打掉,要不然就断绝母女关系。闫芳不听,执意生下了闫小可,她希望能用孩子强迫那个男人离婚来娶自己。闫小可是因为这样荒唐的理由而诞生于世的。
      小时候,闫小可一直和妈妈单独住在一栋房子里。所谓的爸爸刚开始还会来得勤一些。渐渐得,两个大人越吵越凶,越吵越厉害。直到吵无可吵,闫小可的爸爸便彻底消失了。
      自此之后,闫小可便与母亲相依为命,生活艰辛却并不觉得苦,只要妈妈在身旁,她便可以像一颗小树苗一般茁壮成长起来。她是可以长成参天大树,去顶起属于母亲和她的天空。只可惜命运最爱愚弄贫瘠的人,她忍了再多都无法守护最在乎的人。
      闫小可被妈妈赶出家门的那一年,她15岁。妈妈给了她一些钱,塞了姥姥的地址给她,便关上了房门。妈妈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让她去找姥姥。
      除了妈妈就只有姥姥这一个亲人可以投奔了,她的父亲有自己的家庭那是万万指不上的。闫小可第一次见到姥姥时,只感受到蔑视和冷漠,直到今天,姥姥也只给予她这两种情感。可是她并无怨言,能有个栖身之所,于她就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在这之后,她认识了米娜——与姥姥住同一栋楼的年轻女人。
      闫小可见到米娜时,便被米娜一头酒红色的头发狠狠地惊艳了一把。紧接着她留意到米娜每天都是天黑出门天亮才回家。闫小可去上学的时候米娜才回家,她放学的时候米娜正要出门。这个美丽的女人每次都穿着妖艳露骨,又骚气又放荡,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坏女人。
      那个时候的闫小可只有妈妈塞给她的几千元钱,这是她唯一的积蓄。妈妈是再不会给她任何生活费了,姥姥又是一毛不拔的态度。她必须要尽快想到赚钱的办法。而米娜火红招摇的生活让她想到很多。
      米娜就住在姥姥家楼下。闫小可鼓足了勇气,终于在某一天敲响了米娜的房门。她一进屋便直白地开口,“姐姐,求求你帮我介绍个工作吧。我什么苦都能吃。”
      米娜点燃一根烟,懒散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她。“你想找工作?那你为什么来找我?我这里又不是职业介绍所。”
      “我一看就知道姐姐神通广大,一定能帮到我。”
      “噗,是一看就知道我不是好人吧?小丫头,未成年吧?未成年可不好办啊。”
      “姐姐,没事的,我长得老成,打扮打扮,看起来就能像十八了。”
      “哼,那可不行,你这么小,真要被抓到了那可不好办。”
      “姐姐,不会的。我肯定不会被抓到的,我最聪明了,跑的比谁都快。姐姐放心,我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现在真的是很需要钱,要不然我这学就要上不下去了,而且我还要攒钱上大学。”
      “那个和你同住的老妖婆一分钱都不给你?”
      “她是我姥姥,不过她和我妈妈之间有些纠纷,所以她那边不会给我钱的,让我住在这里已是她大发慈悲了。”
      “你那么缺钱的话,还学习干嘛呢?直接出来赚钱就好了。我看你也算漂亮,趁着年轻有资本早出来赚钱嘛,可比什么学习有用的多。”
      “我,我还没想好。我还想要上学,还不太想那么早就上班。”
      “上学多辛苦啊,小姑娘。毕业了也赚不了多少钱,累死累活一辈子,你连一套房都买不起。算了,算了,你要想跟着姐姐干,我会帮你留意的。毕竟都是邻居嘛,要互帮互助,小丫头,你说对不对?”
      “对的对的,谢谢啦,姐姐,谢谢啦。”闫小可不住地对着米娜鞠躬。
      “我叫米娜,你叫什么?”
      “我叫闫小可。”
      没过几天,米娜果然带闫小可来到Once上班。领班看她小,就让她负责唱歌和跳舞,活跃场面的工作。
      每一天闫小可都要接触到好多男人,越是和他们接触,她越是觉得男人真是恶心。这些男人们对着女人总是又搂又抱,又啃又摸,一副饥渴和猥琐模样,当真是令人作呕。
      闫小可一直都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在她看来,和肮脏又龌龊的男人生活一辈子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是纯粹的自虐。
      除了在Once上班,她是从来都不怎么搭理男生的。全体异性在她眼里就是公敌,就是臭虫,就是传染病一样的存在。
      所以她怎么可能会喜欢上莫商?那朵自恋的大红花,思维真是锈掉了。她又没法和莫商说个明白,她总不能告诉他,她厌恶全体男性?天,如果这话传开了,肯定会有人说她闫小可是同性恋的。她可不喜欢站在流言的中心被人中伤。
      也不知道是谁规定不喜欢男人的女人就是同性恋。这个世界有时候复杂的可怕,有时候又单纯狭隘的可笑。生活如此艰辛,要活下来就已经很费神费力了,哪儿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去谈什么恋爱?
      这些活在父母羽翼下的乖宝宝们,怎么可能懂得闫小可的生活。
      那个莫商最是幼稚可笑,老是对她嘘寒问暖、故作体贴,这样的雕虫小技难不成还能感化了她?一个臭虫不停地体贴你关心你,你会爱上它吗?除非你是茅坑,否则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的吧。
      不是同一类物种,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也并不是特特地不喜欢莫商,是对所有男人她闫小可都不喜欢。
      学校生活有时候也是烦人的,她也有过想要放弃学业,干脆去上班的时候。可拿着初中文凭,又怎么在这个社会上立足?又怎么去找工作?难道真的要在KTV和夜总会这种地方干一辈子?她是做不到卖肉给男人的,估计要是让她卖肉,她会一边卖一边在那里呕吐不止。再说,等一个女人到了人老珠黄的时候,肉都要发臭了还拿什么去卖?
      学校再无趣也是有盼头的,要是彻底堕入风月之所,那当真是生无可恋,望不到头的活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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