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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回访母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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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JY大厦出来,玄净雅就像是丢了魂儿一般,眼睛红红的,她不知道自己想要去那里,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她能做的就是随着人流不停的走动。
傍晚的夕阳映红了天际,火红色的晚霞异常的美丽,像极了漫天飞舞的枫叶。曾几何时,他就站在那火红的颜色中对自己说:今生今世,我会守护着你。
那晚的联谊会,她穿了一身洁白的纱裙,把平日里高高梳起的马尾散开,拉响了《追梦人》,曲终,她笑着说:“谨以此曲献给我一厢情愿的初恋,希望他过的幸福。”下台时,她特意找到他,告诉他:“以后我都不会再骚扰你了。”她记得,当时的他一如既往,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笑着抬手弄乱了她额前的发,然后转身慢慢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那件事过后的第三天,她正在图书馆看书,徐佳凌风风火火的跑来告诉她:学校里许多人都传言叶晨的女朋友叫玄净雅。她听后有一瞬间的大脑缺氧,随后她在众人不可思议的眼光中抛书走人,并大声说:哪个王八蛋散布谣言!
她在第一时间找到叶晨,他当时在学校综合楼前的枫树林背诵英语单词。她见到他,一把夺过他手中的英语词典仍在地上,说:“我发誓我没说过我是你女朋友,否则让我吃饭噎死,喝水呛死。。。。。。。”他温柔的看着她,笑着打断她:“是我说的。”看着他移步到自己眼前,然后轻轻的拥她入怀,在她耳边说:“我会守护你一辈子。”她从来没想过事情是这样的,她甚至觉得自己一定是出现了幻觉,要不然就是叶晨的脑袋就像徐佳凌说的那样-----是有问题的。
不知不觉中,玄净雅徒步穿越整个市中心,来到了Q大南门的小吃一条街。这里已经与六前完全不同了,装修风格各色的门市房代替了原本的地摊,路面比原来干净了许多,不再到处是废弃的白色污染。她没想到,在琳琅满目的商店饭馆中,自己还是一眼认出了“马记老店”。
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招呼她的是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小姑娘,点了麻婆豆腐与肉末粉条,这曾经是他最爱吃的菜。
那个时候,还是恋人的她们经常来“马记老店”吃饭,他很挑食,就喜欢吃店里的三样菜,不放香菜的香菇火腿鲫鱼汤、麻婆豆腐和肉末粉条,而且百吃不厌。因为经常光顾,所以跟这里的老板渐渐熟稔起来。大一的暑假,她没有回家,偷偷背着他在店里打了一个暑假的工,最主要的是那之后她跟店里的老板学会了三道菜:不放香菜的香菇火腿鲫鱼汤、麻婆豆腐和肉末粉条。
“从法国回来了?”玄净雅一惊,抬头看见餐馆的老板正笑咪咪的看着自己。
“你一进来,我就认出你来了。几年没见了,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呵呵,谢谢,您怎么知道我去法国了?”
“你走了后,你那个男朋友还是经常来我这吃饭,是他告诉我的。”
玄净雅每样菜都尝了一口,味道还是如六前一样鲜美,可自己的心里却是装满了满满的苦,泪不知道什么时候像断了线的珠子,一串一串滑落。她抓起手袋,付了钱,逃也似的离开了“马记老店”。
Q大的校园还是那样的美丽。皓月当空,花前月下,一对对牵手的男男女女从身边或缠绵悱恻、或细语呢喃的从身边走过,格外容易让人想起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曾几何时她们也是那样度过的。
花园的那条长长的走廊,那是他教她学习英语的地方。
她的英语向来是不好的,高考时,她所有的功课都几乎是满分,唯独英语,150分的题,她考了68分,连及格都不到。Q大规定学生二年级就要考四级,她发愁了,自己什么都不怕,就怕英语。还记得上高三时,她有过一段时间失眠,不管打针吃药就是不顶用,偶然的一次,她背着背着英语单词竟然就睡着了,以后,只要自己一失眠,就拿英语书背单词,百试百灵,为这个,她快乐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时候,是他主动说要帮她补习英语的,理由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个连四级都考不过的女朋友。
补习英语的那段时间,她明白了一句话:痛苦并快乐着。她是个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恨不得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可那段时间,她每天六点就被他的morning call 吵醒。如果换了任何一个人,她都有理由不起,可他是叶晨。她也有委屈的时候,明明有时候是他走神儿没讲明白,他却总是不承认自己的过失,反而耍赖说她笨。
最后,她到底是没能过四级。看到成绩单和她满不在乎的表情时,他发怒了,还是在那条长长的走廊里,他整整训斥了她一个多小时,害得她没能吃成早饭。她当时就不明白了,他怎么比她爸还关心自己的成绩?虽然自己四级没有考过去,但她还是高高兴兴的为他庆祝拿到一等奖学金。那天中午吃晚饭,在回学校的路上,他紧紧的拥抱了她,对她说:“对不起,我早上不该对你发火。”在她的记忆中,那好像是他第一次对她说对不起。
那时的叶晨有点骄傲,有点冷漠,还有点霸气。
有时候,她会想:古代的君王,一字千金,一诺万金,他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主儿?他们在一起的的时候,他总是很少说话,相恋的日子,她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而他对于她的提问,能用一个字回答,绝不用俩。时间长了,她觉得委屈,自己费心费力的找个帅哥做男朋友,却没想到他跟个哑巴差不多。
人多的地方,他从来不主动牵她的手,每次都是她死皮赖脸的挽了他的胳膊,可只要一不留神,他就挣脱出去了。更多的时候,情景是这样的:他像个王子走在前面,她像个女仆跟在后面,王子有时候会停下来等他的女仆,但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十秒。她虽然是第一次谈恋爱,但她却觉得他们不像是谈恋爱,俗话说的好: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所以,她觉得委屈。
他跟她说话最多的时候是他训斥她的时候。她遇上他之后,她喜欢走路低着头数地上的格子砖,没有为什么,好像是顺理成章的。开始,她在他面前喜欢嘻嘻哈哈,他也总是喜欢笑着看她却不说话,后来慢慢的她觉得一个人的戏唱不起来,而他总是让她陷入独角戏的阵列,那么沉默的时候,总要找点事情来做吧?所以她开始低头数地上的格子砖。一天,他终于发现了她的新喜好,终于放下高贵王子的架子开始与她并肩行走,她很高兴,于是就更加喜欢低头数格子砖了,后来发展到只要没事做,她就数地面上的格子砖玩。因为数的太专心,她常常会摔跤或者撞到什么东西上,接下来,他就会对她进行长时间的教育。每次她都会很开心,她开心看见他数落自己时的严肃的表情,她开心看他训斥自己的同时他眼里浓得化不开的温柔。
。。。。。。
Q大的校园里,每个角落都曾留下过他们的身影,沿着校园的小路,她回忆起的欢乐悲伤,都好像是昨天发生的故事。转眼,烟消云散,物是人非。
玄净雅想,也许从一开始,她爱的就很卑微,爱的就没有自信,所以到现在,她的爱都在伪装与倔强中互相折磨。也正是因为她爱的卑微,爱的没有自信,她才一直一直一直不敢去面对近在咫尺的人,选择用冷漠保护自己那仅剩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