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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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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夙,黎夙……”
“夙兴夜寐,和我睡吗?”
“黎夙,我爱你。”
……
机场外,霓虹般闪烁的灯牌,大大小小的横幅,亦或是彩旗飞扬,热闹非凡。
众多女生簇拥在一起,和着口号。
人群的中心,正是当红顶流黎夙,即使是戴着口罩,也可以从剑眉中看出丝丝英气。
凭着俊朗的外表,完美的身材,自出道起便倍受关注,如今的事业更是如日中天。
可是没有保镖,没有助理,只能一个人在人群中艰难地挪动,即使不小心被撞到,也只是善意地提心周围人:“小心,注意安全。”
直到口袋里的手机铃声悠扬响起,他看了一眼屏幕,轻轻滑动,接起电话。
“嗯,下飞机了。”
“明天就搬。”
很快结束了对话,他小心地将人群带到一个行人很少的角落停了下来。
摘下口罩,一张俊脸便露了出来。
一位女生率先上前:“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黎夙微微颔首,接过笔和照片,“唰唰”画上了自己的大名。
“我也要”“我也要”更多的粉丝上前,他都一一满足。
见状,位于中心圈外围的沈仪放下了挂在脖子上的相机,从背后的蓝色书包里拿出照片,试图挤进中间,无果。
是日,天朗气清,太阳懒洋洋地爬上地平线。
七点的手机闹铃准时响起,音乐是黎夙出道那年的一首老歌。
划掉,将被子盖过头顶,继续睡个回笼觉。
朦胧中,巨大的声响一阵阵地响彻在17楼,纵是隔音再好,还是惊得沈仪一个抽搐。
“地震啦”沈仪来不及反应,赤着双脚就向门外飞奔。
推门的时候由于太过紧张,脚下一个踉跄,猝得撞上了一个黑影。
沈仪的头就顶在那人的胸脯上却迟迟不敢抬起,一瞬间,周围的声音都仿佛静止了下来,刚刚的震声就好似一场错觉。
“小姐。”男人眉头微蹙,轻喊一声,试图唤醒身前女人的意识。
沈仪听见声音猛的一个抬头,头顶又一阵剧痛,发出了一道清脆的响声。
几乎是弹指间,男人快速托住自己的下巴,转过身去发出一声低嚎。
“嗷”太痛了,身后这女人刚刚用头顶撞到了他的下巴。
沈仪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连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男人慢慢转过身来正视着他,沈仪慌张到不停鞠躬,最后对上了他凌厉的眼神。
“你你……你”女人又开始惊慌失措起来,“黎夙。”
直到最后吐出的音节,才让黎夙确定这个女人果然认识他,估计又是哪个狂热的粉丝。
他原先的住所地址就是被助理卖给了黄牛,现在三天两头就有狂热的粉丝在他家门口蹲守,黎夙不堪其扰,不得不更换新的住所。
之所以清晨搬家,一是考虑到狗仔还没上班,二是因为经纪人费才告诉他这层楼没有其他住户,这也是他选择这里的原因。
可是面前这个女人……勉强的算个女人吧。蓬松的头发杂乱地缠绕在一起,睡衣不整,还有一粒扣子,露出半边香肩。睡衣上印的卡通人物十分幼稚,脚下没有穿鞋,藕粉色的玉足完全地暴露在空气中。
黎夙皱了皱眉,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我……我不知道啊。”
沈仪此刻显然慌了神,一时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天呐,粉了七年的偶像就这样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
虽然沈仪之前也见过黎夙,可是要不就是在拥堵的机场和其他粉丝挤在一起,要不就是在演唱会远远遥望,因为她永远都抢不到前排的票。现在偶像居然出现在自己家门口,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她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黎夙,不敢呼吸,生怕一呼吸就把这美妙的梦给打碎了。
而黎夙显然对面前的花痴女人不感兴趣,慵懒说:“可是我前天才听说这层楼没有住户啊。”
“我是昨天搬进来的。”沈仪急忙解释。
看见沈仪水汪汪的眼睛像是要漓出泪来,黎夙也懒得计较,只“哦”了一声,像是相信,又像是不相信。
这漫不经心的语气,让沈仪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怯生生地开口:“我叫沈仪,是你的粉丝,我喜欢你好多年了,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过了一会,见黎夙没有拒绝,转身冲向自己的房间,随手在墙上撕下一张照片。“笔呢,笔呢?”沈仪慌乱叫着,却也始终找不到。
昨天刚搬进来,房间里还堆着大大小小的箱子没有来得及收拾,最后终于在房门后的箱子里找到了一支笔。
再次跑向门外时,黎夙不见了。
沈仪左顾右盼,却也只在走廊上看到了几个搬家公司的人来来回回地搬着东西,时不时地发出声响。
慢慢地,最后几个人也离开了,对面1703的大门,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关上。
她站在原地静默了许久,看着手中的笔和照片,缓缓失神。
“什么,住你隔壁?”咖啡馆内,一个暴躁的女人一声嘶吼吸引了整个咖啡馆的人都朝她那边望去。
这个人是沈仪的大学同学兼好闺密安雪如,是个演员,不过目前还是个十八线,为人豪放不羁。有时候沈仪也想不明白,这样一个不喜拘束的人怎么会选择做演员?
就在刚刚,沈仪约她出来喝咖啡,把今早遇到黎夙的事告诉了她,她就嘶吼了起来。
沈仪连忙比手势示意她小声一点。
安雪如猛地灌了口咖啡,才平静下来,“不是,黎夙真住你隔壁啊?”
“早上才搬的。”沈仪轻声答道。
“草,黎夙多大的咖呀。老娘想和他合作都没有机会,丫的居然是你邻居。”
沈仪对她这番粗话早就习以为常,直接忽略了。
“可是我没有要到他的签名。”想想早上的事情,沈仪还有些魂不守舍。
“他妈的都住你对面了,还要什么签名啊,直接上去扑倒他。”安雪如满脸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沈仪。
回去的路上,沈仪还在想着安雪如的话,不知不觉就到了家门口。
1703的门依旧紧闭,沈仪却连上去敲门的勇气都没有,失落地回到家中。
第二天,天空刚刚翻出鱼肚白。沈仪蹑手蹑脚地走到自家门后,眯着一只眼紧凑的猫眼咕噜咕噜的转动,试图看看走廊外的动静,没人,没人,还是没人……
半个小时过去了,沈仪像个蝙蝠一样趴在门上,从猫眼紧盯着走廊。
这都几点了还不见有人出来,沈仪跺了跺脚,决定不能再坐以待毙,要像安雪如说的那样主动出击。
追星少女,要nm面子。
作为新邻居,昨天给黎夙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今天去打个招呼,顺便赔礼道歉,应该不算过分吧。
“嗯嗯,不过分。”沈仪自言自语道。
为了挽回昨天的形象,她今天特地画了个淡妆,将自己的一头长发绾起,在衣柜里东挑西选,终于选定了一件乳光白的一字裙,装扮好的沈仪在镜子面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在1703按了几声门铃,很快就有人来开门了。开门的这个男人睡眼惺忪,二十八九岁的样子,却不是黎夙。
“你好,请问这里是黎夙家吗?”沈仪微笑着问道。
“你是?”听到沈仪的问话,男人似乎立刻来了精神。
“我叫沈仪,是1701的住户,昨天在这里看见黎先生搬家,以为他住在这里,就过来打个招呼。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休息了。”
“哦,他本来是要住在这儿的,但昨天来看过房子,说这层楼有个疯女人,就强行占了我的房子,又不想和我一起住,我就只能来他的房子住了。”
沈仪咽了一下口水,这个“疯女人”指的该不会就是她吧,天哪,她居然把偶像吓跑了。
完了,完了,沈仪你真是太蠢了。
“等等”,男人又开口说道,“你也住在这层楼,你住1701,那个疯女人该不会就是……”
沈仪屏出呼吸,静静等待着被揭穿的那一刻,却听见男人说道,“该不会就是1702的吧,哈哈哈哈。”
“哈哈”沈仪干笑两声,松了一口气,看着自己高雅整洁的装扮,和昨日判若两人,更别提“疯”字了,难怪这个男人轻易的把自己排除。
“你以后出门要小心一点哦,不要碰上1702里的疯子。”
面对男人“善意”的提醒,沈仪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反正1702目前没人住,这个锅就暂且先背着吧。正当她准备回去的时候,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沈小姐留步”,说着走到沈仪面前,“沈小姐,你好,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丞元娱乐的在职经纪人,不知道沈小姐有没有兴趣做艺人?”
“艺人?”不得不说,沈仪在此之前从未想过做演员,总听安雪如抱怨,混圈不易,难以做人,却没想过今天这样的机会就出现在自己面前,大学时安雪如学的是表演,而沈仪学的却是工商管理,她没有安雪如能吃苦,真的可以做艺人吗?
感不感兴趣呢?说不感兴趣是假的,谁不想进明星圈见很多的明星呢,问题是她能坚持吗?
这些疑问最后都在沈仪问过一个问题后土崩瓦解。
“你是黎夙的经纪人吗?”沈仪问道。
“正是在下。”
“我做了艺人之后,经纪人也是你吗?”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