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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我是个蠢蛋。

      是罗恩告诉我的,他说这是乔治和弗雷德说的,我毫不犹豫的一拳挥过去——“再说一遍!我就不给你对角巷买糖果了。”

      他本来还气势汹汹的,一想到这个,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好吧。”

      和无数次的争吵一样——以我的胜利和罗恩的失败为告终。好吧,原因很简单,因为罗恩求着我——韦斯莱家如你所见的不富裕——我们被讨厌的马尔福家戏称为:“一个金加隆要掰成两个纳特来花。”(但其实这还不太了解我们家,我们家的食尸鬼把家翻了都找不到一个金加隆)

      但妈妈格外疼我,大概是我是全家最小的女儿吧。

      本来乔治和弗雷德哥哥都打算好了,等妈妈生下第七个儿子,他们就放开可怜的小罗尼,而转向攻击我(连道具都准备好了),但没想到,妈妈居然生下了我!

      当时,据爸爸说,我躺在床上,对着六位哥哥露出微笑,在空中挥舞着粉色的小拳头。

      乔治和弗雷德围过来,避开妈妈的目光去握住我的小手,情不自禁的感叹道:“好丑啊。”

      接着,我就有心理感应一般哇哇大哭。

      妈妈喝下恢复剂,马上就生龙活虎的下了床,对着他们左右勾拳,痛骂他们居然敢骂我,最后他们痛哭流涕的决定照顾我这个最小的妹妹,而转移精力去胖揍最小的弟弟——也就是罗恩了。

      但虽然他们不欺负我,可也没给我什么好东西,居然连扫帚都不给我骑。

      可我是谁?
      我可是乔治和弗雷德的妹妹啊。

      我立马发觉了罗恩的小心思,在一次对角巷之旅中,他的眼睛一直盯着佐料笑话店的新笑话书,我知道他想要。
      可是妈妈出门只带492纳特,也就是16西可。

      250出来用来买点食物,200用来买点别人不要的旧料子,剩下的42就成了我们七个兄妹的争抢用处。

      但他们六个加起来是20,我一个人是22.

      我就偷偷一笑,凑近罗恩的耳朵:“罗恩,想要吗?”

      罗恩单纯的点着头。

      从此之后,我就一直偷骑着乔治和弗雷德的扫帚,躲在很远的小镇上,等到两个人发现的时候,在旁边观看的罗恩就成了他们殴打的对象。

      “你居然还带着妹妹!”乔治跳着。
      “我们要告诉妈妈!”弗雷德告诉他。

      罗恩鼻涕横流:“不要!”

      我可怜兮兮的凑上去:“不许你们打罗恩!”

      要不然没人要那22个纳特了。

      弗雷德眉毛一仰:“你说不打就不打?”

      “要不然——”我急中生智,“我就告诉妈妈你们不想进魔法部,只想搞那些笑话店。”

      弗雷德的乔治(我其实分不出是谁)对视了一眼,最后不甘心的放开了罗恩,罗恩记好不记坏,他一会儿又忘记了,而我骑完这次的扫帚,付给他4个纳特——我是分期付款。

      但罗恩似乎永远都没有得到新笑话书的一天了,我给他多少他就能花多少,用来攒钱买薄荷蟾蜍糖、胡椒小顽童、酸棒糖……就这样他还想得到一本书?可是那本笑话书有450纳特呢。

      渐渐地,大家都长大了,连罗恩都去上学了,我倍感无聊。

      他领走前,我偷偷想念被乔治和弗雷德藏在不知何处的扫帚,自在的飞到天空上无比的自由——可是妈妈觉得魁地奇不够淑女,而且家里也没有几把扫帚,最重要的是怕被乔治和弗雷德看见,我一直飞得挺低的,容易撞到树干。

      久而久之,我居然有了特殊的避开危机的技巧。

      罗恩都走了,我就没有压榨的对象了。第二天,妈妈牵着垂头丧气的我去了车站,我眼睁睁的看见了哥哥们一个接着一个的窜进车站(穆丽尔姑妈经常说,我们繁殖的和地精一样的快。),但在此时,一个头发乱七八糟的男孩推着小车过来了。

      “对不起。”他说。

      我惊讶的盯着他,他好有礼貌啊,和我的哥哥完全不一样。

      我的哥哥们唯一礼貌的时候,就是想询问我意见,想要我盘子里的煎蛋。天哪,我以为是他们直接抢呢——就像他们抢罗恩的一样。

      “喂,亲爱的,”妈妈和蔼的说,“头一回上霍格沃茨吧?罗恩也是新生。”

      她指着罗恩,此时我最小的哥哥正拼命的塞他兜里的老鼠,以免吓到麻瓜,他长手长脚的,做这种蠢动作显得格外笨拙。

      我羞愧的闭上眼,罗恩,你看看人家!

      男孩羞怯的抿抿唇:“问题是——问题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去——”

      “该怎么去站台是吗?”妈妈善解人意地说。

      男孩的绿眸子露出惊喜的目光。

      “别担心,”她说,“你只要照直朝第9和第10站台之间的检票口走就是了。别停下来,别害怕,照直往里中,这很重要。要是你心里紧张,你就一溜小跑。走吧。你先走,罗恩跟着你。”

      男孩感激的点点头,鼓起勇气后面消失在站台了。

      妈妈叹了口气,似乎在担忧那个孩子:“好了,亲爱的,我们该走了。”

      我们俩穿越了站台,一个大大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标志在前,但我已经感到不新鲜了——从五岁那年送我的二哥查理上学开始。
      可我一直没有能够上过这艘列车。

      我幽怨的盯着红皮车的车厢,忽然听见惊讶的一声:“你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

      我简直想跳起来:“哎呀,妈妈,我能上车去看看他吗求求您了,妈妈……”

      妈妈毫不犹豫的拒绝我:“你已经看到过他了,金妮。这个可怜的孩子又不是动物园里的动物,让你看来看去……”

      我幽幽的眼神简直盯穿了车厢,梅林啊,妈妈难道不知道我有多喜欢哈利吗?这时候,列车动起来,我就挣脱了妈妈的手,又哭又闹的往前跑,跑到最后,列车直接快速的走了。

      天哪!

      这真是命运的不公!

      只有梅林知道我喜欢哈利有多久了——可能大概好像是几岁吧,反正从小到大,哈利都是妈妈口中‘邓布利多的期望’、‘巫师届的明天’,我听过很多关于他的传说,最广为流传的是以下两个——

      一、波特夫妇与神秘人大战,最后把伏地魔打的精疲力尽,所以死咒失控,哈利波特就有了一道疤痕。

      二、哈利是一个天赋异禀的白巫师,有巫师想要杀他,最后也只能在他的身体留下一道痕迹。

      我本人比较倾向于第二种,并且在信中反复叮嘱罗恩记得写信告诉我哈利有多强,他肯定一进来,连教授都没办法放倒——结果哈利好像其他的都表现平平,除了他进了球队,他是本世纪以来年龄最小的找球手!

      我知道了!

      他肯定是在神秘人杀他的时候,骑上了玩具扫帚,当时屋子里绿光四溅,一岁的哈利就骑着它飞出了屋外、飞出了巫师界,飞出了麻瓜界,飞出了英国,飞向了世界,飞向了外太空!
      虽然神秘人法力高强,但对于这个魁地奇高手也甘拜下风,最后只能在他的额头上留下闪电疤痕。

      梅林啊!

      我居然窥探到了真相!

      于是乎,在家里的我就开始了期盼假期——我那个最小的蠢哥哥,还吹牛说自己是他最好的朋友,可我不相信也得信啊,或许他能把哈利带到陋居里来骑扫帚呢。

      最后,等到我在家里和食尸鬼聊天(我自言自语),聊到都忘记时,客厅里传出妈妈的惊叫。

      “梅林啊!”她叫嚷,“哈利居然拿到了魔法石,而且罗恩也参与了,为什么他们要参与这些呢?他们两个都是小孩子啊!”

      什么?我伸出脑袋往外面看。

      爸爸安慰着她,“这不是没事了吗?而且格兰芬多就是这样的。”

      妈妈哭泣起来,“我的罗恩…可怜的哈利……我一定要将这个可怜的孩子好好安慰安慰……”

      但回来,罗恩被妈妈毒打了一顿。

      可他都被打习惯了,最后满脸伤痕笑嘻嘻的,似乎像个凯旋而归的英雄。我就成功当了这个迷妹,天天围着他转,问他哈利是怎么赢的。

      罗恩一开始说,他们和哈利一起度过了前面的关卡,魔鬼网、大棋盘、魔药选择,最后是哈利对抗被神秘人附了脑袋的教授,将魔法石保护了。
      但过了几个星期之后,他就完全变了,说自己和哈利一起去了最后一关,看见教授脑后的神秘人恐怖如斯,发出桀桀桀桀桀的笑声,多次描写神秘人的阴森以及他们的勇敢。

      但结果殊途同归。

      我瘪了瘪嘴,哈利可是连他的一封信都没回呢,谁知道是真是假的。

      说要邀请哈利玩,结果呢?
      骗子。

      我还是继续压榨他来骑扫帚好了。

      这天,我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准备下楼取一点早餐时,听见罗恩正和一个男孩子说着什么——我们家男孩子好多,我压根不在意。

      “让他们去吵吧,哈利,”罗恩悄悄对一个男孩说,“来,我带你去看我的卧室。”

      他是哈利!

      我赶紧走回去,穿着睡衣缩在门口,露出明亮的亮棕色眼睛盯着外面。

      哈利是个很帅气的男孩子,他凌乱的头发是那么有型,他的衬衫扎进了裤兜里——这也许是麻瓜的新时尚,绝不是邋里邋遢!他好看的绿眼睛被黑色镜框包裹着,综上所述,长得还挺俊俏的咧。

      糟糕!他在看我!

      我吓得赶紧锁起了门,但我的心还停留在刚刚的那一幕。

      他一定是要去我哥哥房间里,呀,我该怎么办?我该用什么方法才能引起他的注意呢?我马上急急忙忙的跑到柜子前,看一看有什么漂亮的衣服穿,可是我似乎没什么衣服——穆丽尔姑妈的旧衣服、妈妈小时候的衣服,或者是打折的二手衣服。

      里面最好看的是一件冬天的斗篷,我妈妈怕我冷,这是她和已经工作的比尔一起买给我的。

      可我不能大夏天穿斗篷下去吧。

      我只好遗憾的挑了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还有点新,款式和颜色都挺称我的。

      我穿上这件衣服,慢条斯理的走在长廊上,用此生最慢的速度,走下去,可能慢一点会充满淑女感。当我走下去时,哥哥们都吃完了,桌上一片狼藉,只有一小块面包。
      我恨恨的吃完。

      怎么办,就这样离开吗?

      他们又不可能在房间待一天,我一定要在下面带着,俗称守株待兔。

      我在客厅里四处乱看,最后停留连接式厨房的上面,洗碗池里有一大顿碗——大概是有将近三十个吧,这只是昨天一天没洗碗而已。
      我立马说做就做,戴上手套开始洗碗起来,倒上花露,这上面的泡泡都发出光。

      我一边洗碗,眼睛一边瞥向楼梯口,以此来控制速度,让哈利一眼就看见孝顺的我。

      “哟,”结果乔治先下来了,“金妮,你居然还会洗碗啊。”

      弗雷德也凑过来,“洗碗不是我们干的活吗?”

      做家务有钱赚,但很少很少,是积分制的,妈妈定积分,做满一百个才一个纳特。

      我不诚实道,“因为我想给妈妈减轻负担。

      乔治与弗雷德啧了一声。
      他们对视一眼,最后异口同声道:“你忘记接水了!”

      我赶忙看过去,是啊,可怜的盘子被我擦了一遍又一遍,怎么弄都不干净,因为根本没开水啊。

      我痛苦一声。

      他们俩摇摇头离开了。

      而我真的开始洗起碗,眼睛时不时的停下来看一下,楼梯口只有嘻嘻哈哈的兄弟们,没有我的哈利。
      因为——

      他们一个下午都没从房间里出来。

      当然,这不是第一天。
      我宽慰自己。

      但最后,他们一天天的都在一起玩,不知道去哪里了,而我,却多了一大笔零花钱。

  • 作者有话要说:  小甜饼,大概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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