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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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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离洛阳其实算不上远,陆皈看丢了人,更不敢在外多逗留,三日快马回了落枫山,连口热茶都没喝,就火急火燎地找姜霖上报了此事。
“所以你就任他去了!”
姜霖方才从山下义诊回来,就被迫听着陆皈满是心虚、越说越小声的“案情陈报”,脸黑了一路。一到洗镜堂,他“哐”地把药箱一放,里头的瓷瓶碰撞出了清脆的响声。
“他贪玩爱闹便罢了,怎么你也这么随着他去!”
姜霖拂袖而坐,右手扶着前额,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我也不想啊”,陆皈负手在殿内踱来踱去,却是越走越焦躁,最终把手一摆,实在无可奈何,“可他是什么性子你还不清楚吗,他要做的事,哪件没有做到更何况,他要走要逃,谁又能拦得住”
“话又说回来,江湖上人虽都敌视他,却也更忌惮他。多半不大敢与他正面交锋。况且这小子虽然任性,却也不莽撞,应该不会出事的。”
“找,立刻派人去找!”姜霖嗓子有些发干,语气疲惫,“他不能再出事了。”
魔教内因“教主丢了”而慌乱到有些鸡飞蛋打的场景,身在扬州的洛明枫并不知情。
这三日他反倒混得悠哉游哉。先是找了个成衣店给自己换了身红衣,之后又不紧不慢地顺着零星的血迹,绕进了一处不知名的小山丘。而进山之后血迹的线索便彻底中断。
这点洛明枫并不意外。对方既然有同伙,有预谋,当然不可能轻易露馅。他之所以鱼上钩似的跟着走了这么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觉得太无聊。
不再发现血迹之后,洛明枫便加快了脚程。下山的路很顺畅,或许是因为地段太偏,山中很寂静。又逢春日,野花一丛一丛地开,林间偶有莺啼燕语,一人漫步其中倒也很有韵味。唯一的不好大概就是临到山脚时遇上了一场暴雨,事发突然无处躲避,堂堂魔教教主成了一只孤独的落汤鸡。
洛明枫出门从来不带伞。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
不过真的是很久不曾下山了。这场来的快去的也快的春雨并未败了洛明枫的兴致。他随意往额上抹了点粉,戴着斗笠,挂着酒囊,便缓步从山间小路荡下了山。
不想转出山口时,竟望见了一处客栈。
那客栈瞧上去十分老旧,门前挂的酒旌已被风雨磨褪了色,木制的长柱与店门也被侵蚀的坑坑洼洼。从洞开的大门远望进去,厅内冷冷清清,并不像生意火热的样子。
荒野孤店。
洛明枫目光从四周转了一圈,最终压低了斗笠,勾起一个阴沉沉的笑,且走且荡到客栈门前。
将进门时,他右脚抬起却又收回,先俯下身拧完衣摆的水方才重新抬脚进门。他打眼瞧了一圈客栈内景象,在左手侧的桌旁发现了正打算盘的老板。
他将斗笠往上移了移,走近几步,摘下腰间酒囊递与老板,轻笑道,“劳驾。半斤黄酒,二两牛肉。”
洛明枫轻功上乘,平素走路一向没什么声响,这老板又是个老翁,耳朵有些背了,本专注于低头记账,根本没听见有人进店。骤然便见一只手拿着酒囊伸过来,着实害的老心脏“咯噔”一跳。
那手很白,匀长,沾了点雨水,倒显出些病态的苍白来。顺着往上看,便是少年人的面容。一双上挑的丹凤眼却并未有太多的攻击与精明,反装了些似有若无的笑意。长眉舒展,发丝沾了雨,整个人裹着水汽,泛着些凉意。
倒很俊朗。
老翁想着,一面应好,转身装酒,喊老婆子切好牛肉,一面引着他坐下。待老翁装好酒来时,才见那人身上湿漉漉的,红衣贴在身上,勾勒出很清瘦的身影。
洛明枫正摘了斗笠,露出的面容瞧上去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老翁看着他,突然就想起自己那与他同龄的小儿子来。于是便更多了怜悯疼爱的意思,和善地问,“小少侠,淋的这样透,方才那么大的雨,没带伞吧”
洛明枫微颔首,“抱歉把您的店弄脏了。”
“小少侠这说的哪里话”,老翁连连摆手,一面折回算账的前桌,拿出了一块干净帕子并一把老旧的纸伞,送到洛明枫面前时还带着些不好意思的笑,“实在是见笑了,老头子这儿没什么好的伞了,这把虽然旧了些,但也不会漏,能凑活着遮。还有这帕子,小少侠快先擦一擦,别仗着年轻就轻易受寒,今后可受不了的。”
这店位置偏僻,背靠青山,生意可想而知的冷清。店门未关,风过时能掀起一阵“咯吱”的闷响。
很老很旧的店,但有着一对很老但很和善的老店家。有清风拂过,撩起洛明枫发梢的一滴雨,轻落到了布满坑洼的木桌上。
洛明枫有半晌没有回应一个字,良久,他极细微地抖了一下,随即慢慢弯起眉眼,伸手接了帕子和伞,很轻很轻地笑着说,“多谢。”
“不客气,不客气啊。”
那老翁笑眼看着洛明枫,越看便越想起自己那早夭的小儿子来,心底突然涩的难受,也就不敢再看下去,找了个托词便钻进后厨去切牛肉了。
于是厅内只剩下洛明枫在那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酒。他坐的位置很角落,所以若有人来,刚打眼是瞧不着的。
他静静地坐着喝酒,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窗外似乎又起了风,浓云厚重地压下来,似乎又要变天了。
他听着风声,突然神色一凛。
沈岁安是踏着风进来的。刚进门,没瞧见店家,也没瞧见隐在角落的洛明枫,正觉奇怪,此时门外风大起,裹着水汽的凉意扑面而来,沈岁安敏锐地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冷香。
脚步一转,他看见了洛明枫的背影。
与此同时,洛明枫背对着他,却也绷紧了神经,防备身后的人骤然发难。
树叶上的雨滴被风拂落,发出“嘀嗒”的轻响。
脚步声停在身后,却不再移动,洛明枫也觉出了几分奇怪。却不想沈岁安只是站在他身后,心想这人身上的味道好生熟悉。
上次扬州城内街上,那个仗义相助的萧牧,身上也有这样一股不浓不淡的脂粉味。与女儿家恨不得藏进胭脂里滚一圈所沾上的甜腻不同,这脂粉味似乎还带了些中药的清苦,又显得冷清,成了一股冷香。
男儿家抹脂粉已是奇闻异事,这么独特的气味更是令人难以忘却。所以沈岁安站着思索了半晌,刚要开口问他是不是萧牧,那边正巧老翁端着切好的牛肉掀帘出来。
“呦,公子,打尖儿还是住店”
沈岁安只好收回目光,淡淡道,“住店。”
“那公子稍候,”老翁把牛肉端到了洛明枫的桌上,才转身示意沈岁安跟着自己走,“楼上有好些空房,公子请随我去看看更钟意哪个。”
沈岁安颔首,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
这边两人刚走到二楼,那边店里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人脚步声很重,方走到店门口,还未踏进店,便大喝一声,“老不死的,给老子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