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不得不提的往事 ...
-
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年轻的漫画家,他从小就热爱绘画,立誓长大以后要画一部了不起的作品。但是很不幸的是,这位年轻漫画家除了拥有大把热情以外,就几乎一无是处:他编故事的水平差人一等,好不容易画的短篇被编辑评价为没有新意,在读者中也是反响平平。不仅如此,他的画技也只能算勉强合格,勤能补拙,这句话似乎不太适合用在他身上。
而最具有悲剧色彩的莫过于他的创作经历。
起初,这位漫画家认为随着大海贼时代的到来,海贼题材的漫画必定会成为流行的风向标。但是当他的第一回连载即将完成的时候,竟然出现了《many pieces》这样一部惊天的巨著。
年轻的漫画家说:“看到这部漫画,我就知道自己完全不是对手。”
随后,这位漫画家决定绝地反击,开始创作以正义的海军英雄为主角的漫画。但是当他就要把稿子寄出去的时候,他看到了《无限之海军》。
年轻的漫画家说:“在那个瞬间,我知道自己的作品一定会失败。”
后来,他开始广泛地尝试各种各样的题材,魔幻,科幻,奇幻,但每一样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就在他几乎快要放下画笔,听从老家母亲的劝告回家种田结婚的时候——
竟是一场决斗挽救了他的职业生涯。
那时候有一个戴草帽的海贼,他原本是海贼王戈尔.D.罗杰船上的一名小船员,海贼王死之后他一个人出来单飞,凭着高超的剑术和过人的胆识,不出几年,这个海贼就变成了一名声名显赫的大海盗。
但是,那时海上还有另一位久负盛名的剑客,这个剑客总是身负一把巨剑,他还生了一双鹰一样的眼睛。
一山容不得二虎,一片海里的人总要分出个孰强孰弱,这两位剑术高手最终决定进行一场决斗来一分高下。
是的,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那样。
决斗最终定在一个偏僻小镇的废弃港口,时间则是景色凄美的黄昏时分。原本没有人会目睹的旷世决斗,偏偏不巧地迎来了一位看客。那就是躲在废料堆后面观看的,本是前来此地取材的年轻漫画家。
黑发的独行侠剑客,红发的潇洒剑客。两位高手之间的生死相搏给了漫画家以绝大的震撼,他的心中猛然闪过一个念头:我为什么不画一部剑客漫画呢!
回到住地后的漫画家即刻动笔创作起来,他分别以黑发剑客和红发剑客为原型,创造出了潘拿艾泼和士多啤梨这两个角色。故事的背景则从大海改为了内陆的荒原,至于主角的人选,斟酌再三,年轻的漫画家还是挑选了自己较为偏爱的黑发剑客。
漫画家将这部作品作为最后的赌注,投递到了出版社的信箱里。令他意料不到的是,这篇漫画红了,大红大紫,受到的注目度只能以空前绝后来形容。
年轻的漫画家一跃成为了知名作者,所获奖项不断,稿费版税更是源源不断地流进口袋。尽管是这样,他的心中仍有些放不下的事情。终于,在一次访谈中,他提到了当年目睹的那次决斗,并请求那两位剑客原谅他以他们两人作为原型创作了漫画。
漫画家没有料到,访谈刚刊出不久,当年的红发剑客就给他寄来了信件,信中的他宽容大度,毫不计较自己被作为反派角色塑造,不仅如此,他还鼓励漫画家保持热情,继续创作。此外,他关照漫画家每次出版新单行本时要寄他一本。
不久之后,黑发剑客也寄来了他的信,他的信和前者截然相反,只有态度冷淡的寥寥几个词语,但是只有一件事是相同的,他也要求漫画家将每次出版的新单行本寄来给他。
就这样,在之后的几年里,漫画家次次准时将最新单行本寄到两人手中,大家皆大欢喜,这个故事也正在迎来它美好的结局。
迎,来,了,美好的结局……呢。
以上故事出自《荒野剑客》设定本之创作密谈版块,设定本由玛丽乔亚小书店店长友情提供。
我手里捧着这本据说限量发行的设定本,心中感慨纷繁……普通群众,那些不在道上混的普通群众是猜不到这两个人是谁吧?可是稍微了解点情况的一看就心里有数了。没想到啊没想到……没想到……不知道白胡子有没有看过这本漫画,如果他看的话,还不得笑得咳出好几口老血来啊。
鹰眼和香克斯对决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吧,那时候香克斯还有两只手臂。我估计那次决斗两个人也没分出个胜负,不然就不会到现在还执着于漫画中那个“自己”是否胜利。咳,是啊,现在香克斯只剩一条手臂啦,鹰眼是说什么也不肯再比一次了吧,但是漫画里的两个人都没有缺胳膊少腿的,正好可以做个情感寄托。这会儿鹰眼应该是等不及人家作者给他寄单行本,急着想看最新连载,干脆自己出来买了。
所以说男人永远都是小孩。一想到这边鹰眼是怎样执着于这最后一本漫画周刊,那边红发又该是怎样凝神屏气地看着最新期的连载……我就恨不得仰天长笑三声,你,你们!你们这样完全怨不得别人说你们有基情!一期连载就紧张成这样,不基都没人信!
如果换了平常,一本书卖完就卖完了,鹰眼老早就拍拍屁股走人,怎么还会做这种“走到你的面前,想让你把书让给他,但是碍于面子讲不出口,所以死盯着你看搞得气氛很僵硬”的事情。
……哇哈哈哈哈哈!!!当年的年轻漫画家同志,Good Job!红发啊红发,你有此基友,夫复何求!噗哈哈哈哈哈哈!!!!
把设定本塞回隐蔽的书架,再回头看看自始至终盯着我手上漫画周刊的鹰眼。
我笑了。一个普通人的自制力怎么可能像用剑高手那样高超呢。我是越想越好笑,越笑越不能自制,最后干脆一屁股蹲下,捧住肚子笑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听听,我爽朗的笑声。看看,我眼角飙洒出的晶莹泪花。自从来伟大航路以后,我就属今天笑得最开心,笑得最没品。
而我的没品举动,着实让鹰眼叔叔一头黑线。现在他肯定在想“这个蠢货在搞什么灰机,要不是我修养好,早就一剑把你劈了!”
不过好在,鹰眼一直是一个被读者默认为“此人不坏”的角色,所以即使他此刻心里在想什么很暴力很血腥的事情,嘴上也不会说出来。
他淡淡地抛来几个字:“你笑什么?”
我努力调整了一下呼吸,好不容易缓过劲来后,我站起来说:
“鹰眼大人,我改主意了,这本杂志仍然让给您。不过您能不能帮我一个小忙……?”
一阵熟悉的沉默……估计是鹰眼大人在思忖值不值得为了这本杂志自掉身价,接受一个小喽啰的要求。
不过令人振奋的消息是:他被自己的欲望打败了。啧啧,红果果的奸情,修炼还不到家呀~~
他说:“说。”
“嗯……”我清了清嗓子,“很简单的,您能不能帮我去向香克斯要一个签名?……最好写在签名板上的那种,那个……最好写上‘给亲爱的爱丽丝’,咳,那个!不写亲爱的也,也没关系……我不急,您什么时候给我都行,我就在唐吉诃德的那个岛上,您知道的吧?您不愿意亲自来的话,寄给我也行,托人带给我也行……可以吗?拜托了!”
说完我再度双手递出杂志,低下头鞠了一躬。
嗯,被你们发现了。我偷偷仰慕香克斯很久了……可以吧,小女生仰慕一个帅大叔可以吧!人家第一话就出场了耶,影响力最深最持久啊!我就要个签名挂在床头花痴花痴啊又不要怎么样啊,今天,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哇哦,香克斯的签名哦,不能看本人看看签名也是好的哇,如果我有他的通缉令就直接让他给我签通缉令上了,帅得没边了~~~~
哦活活活活,我一边低着头保持伸手的造型,一边脑内剧场全开自我陶醉。
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手上的杂志已经被抽走了。
鹰眼大人打开书店的门走了出去,留给我一个酷毙的背影和一句有歧义的台词。
“你叫爱丽丝吧,我记住了。”
嗯,记住了。是记住了“你叫爱丽丝是吧,回头让香克斯给你这么签名哦”,还是……“你叫爱丽丝是吧,你丫有种啊,敢跟我谈条件还让我给你带签名。我记住了,以后有你好看的。”
哈,哈,哈。
到底是哪一种……呢?
【下一章,嗯?作者,有给你的电话留言。嗯,“下一章不给我加点戏,就让你死得很好看哦,咈咈咈!”……诶?诶诶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