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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你就叫我老王吧 ...

  •   我点了点头继续问道:“我还能活多久”?
      吴明轻轻吐出一口烟,伸出三根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三个月”。
      我点了点头,内心并没生出太大的波澜,我从小无父无母,虽然靠着舅舅的接济活到现在,但是实际上也没见过他几次,我死了,说不定连个替我哭坟的人都没有。
      吴明见我一脸平静,点了点头说道:“心性还不错,尸王的尸丹极其稀少,古籍上都少有记载,目前尸丹停驻在你的丹田,你的奇经八脉都被尸毒侵染,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连秦姑娘都无能为力,你怕是神仙难救了,好好珍惜剩下的三个月吧”。
      提到秦姑娘,我再一次想起了那双眼睛,暗暗叹了口气,想来我也没什么机会能够报答施救之恩了。
      我提出想去见见李长风和秦姑娘,当面感谢救命之恩,吴明摆了摆手,说李长风已经离开去闭关养伤,至于秦姑娘,身份特殊,连他都不是说见就能见,她比较喜欢清静,所以还是别去的好。
      上学那些年,我倒是交了些好朋友,尤其那几个经常一起四处看漂亮姑娘的几个家伙,着实应该去告别一下,虽然现在已经星散八方,不过三个月的时间,想来也够我挨个走一遭的了,打定了主意,我问吴明:“我身上的毒有没有传染性,我可不想背上吃野生动物的骂名”。
      吴明摇了摇头说道:“关于这一点,我很抱歉,虽然已经确认了你身上的毒不具备传染性,但是尸王尸丹非同小可,你不能离开这里,如果你有什么需求,我们可以尽量满足你,你就在这安心养伤吧”。
      说完,赶在我发作之前,吴明掐灭手里的烟,站起身走了出去。
      我躺在床上整理了一下思路,发现整件事还有很多的疑点,比如阴三儿用的什么手段潜入地下二层,他千方百计的想要尸丹到底所谓何用等等,但是一想自己只剩下三个月寿命,也就不再琢磨那些。
      我洗了把脸,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出房间,发现有两个人守在我的门口,见我从房间走出来,面露不快的神色,却不阻止我,只是默默的跟在我后面不远处。
      我发现我已经不在之前的万灵公司附近,而是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住的地方是居然是一栋别墅,怪异的是旁边并不是同样的别墅,而是风格各异的建筑,有的颇具现代风格,有的古香古色,显得此地的设计规划不伦不类,就像是在一大片空地上随便建自己喜欢的建筑一样。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那两个尾巴,没有任何人再来找过我,我一睡醒便到处溜达,大致摸清了地形,此地面积极广,除了风格各异的各色建筑,几乎没见过什么人,就连几个出口处也没人把守,车辆进出一概是自动门,倒不像是关押人的地方。
      摸清了地形,我尝试过逃跑,可是身后那两个尾巴极其警觉,把我看的死死的,我实在忍无可忍,便跟他们动起手来。
      我在学校时候也算是小有名气,得过省级格斗比赛的冠军,最高纪录一个打五个,可是在这俩人面前,我就跟个小孩一样,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好在那俩人虽然不耐烦,却也对我未下重手,我尝试了几次便彻底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绝了逃跑的念头,与朋友告别的事我也慢慢看淡了,我这人很不擅长告别,尤其是这种生离死别,所以我在电话里也只是寒暄了几句,还是开不了口说我快死了的事。
      最让我不能忍的是,这里的饭真的很难吃。
      我这人算是能吃苦,但是在吃的上绝对不会亏待自己,饭很难吃会让我整个人都消沉,觉得活得很没意义,尤其现在我只剩三个月不到就要挂了。
      我列了个单子交给两个尾巴,跟他们要了一整套厨具,各类食材。
      估计吴明交代过,他们办事效率很高,一个上午就置备齐了,就连单子上一些平时我舍不得买的食材和酒,也都没有落下。
      有吃有喝,感觉日子有了盼头,反正我除了那个没见过几次的舅舅也没什么亲人了,也不去想死不死的事,干脆边看看电影边自己想吃什么做点什么。
      毕竟一口神户牛肉,一口茅台飞天的日子也是极好的。
      找到了生活的乐趣,时间仿佛突然的流动的快了些,我数着日子活着,自然每顿饭都精心准备绝不亏待了自己,也多亏我有这做饭的手艺,陪我度过剩下的日子。
      这天我在房子外的草地上搭了个烤架,放上几样提前腌制好的食材,烤到半熟,香味四散。
      过了半响,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穿着破旧军大衣,腰间挂着酒葫芦,头上夹杂着白头发的老头。
      两个尾巴看了老头一眼,露出微微惊讶的表情,却没有阻拦的意思。
      老头看着烤肉双眼冒光,咽了口口水,解下腰间的酒葫芦,递到我面前,问道:“你喝不喝,好东西”?
      我摆了摆手拒绝了老头的酒,自然懂得了这老头的意思。
      我看这老头长得慈眉善目,再加上李长风于我有救命之恩,我现在对老头都有些好感,更何况我也乐得有人陪我喝酒,便给老头让了个座位。
      给他夹了刚烤熟的一块牛肉和鸡翅,自己也夹了块牛肉吃了起来。
      老头三两口就解决了盘子里的肉,然后拿起酒葫芦灌了一大口酒,大呼过瘾,才想起问我:“真不尝尝我的酒”?
      我看他喝的香甜,而且酒香四溢竟然胜过名酒,确实想尝尝,便拿了个酒杯,老头晃了晃酒葫芦,小心翼翼的给我倒了一口,也就一两左右。
      我说您老也太抠门了,老头把酒葫芦往怀里一缩,说道:“这可是宋朝的老烧,喝一口少一口,要不是我馋性大发,一口我都舍不得给”。
      我一听这酒这么珍贵,连忙尝了一口,口感极其醇厚却入口绵柔,味道极辣,咽下去之后整个喉咙到胃就跟着火了似的,过得片刻,一股极浓烈的酒香味在我嘴里爆裂开来,回味竟是说不出的香醇舒爽,怪不得这老头这么宝贝,真是好东西。
      老头看我脸上的表情精彩无比,嘿嘿一笑,把空盘子递到我面前,示意我再给他盛点。
      老头吃东西吃的飞快,边吃边称赞我烤的好吃,连骨头都啃的干干净净,做过饭的都知道,食客对于厨子的肯定,会带给厨子极大的满足感,我干脆站到一旁专门给他烤东西,才勉强供得上。
      好在食材管够,烤光了腌制的便烤那些原味的,各有各的妙处,不知过了多久,老头才瘫坐在椅子上拍拍肚子说道:“我走南闯北吃过不少好东西,也算是个老饕,你小子的手艺不错,能排的上号”。
      我不禁得意,又想起老头赠酒之情,便说这算什么,烧烤体现不出手艺,调好酱料看好火候就行,您要是爱吃,您就天天来我这吃,我有不少拿手的菜,反正多个人也就是多双筷子。
      老头咧着嘴一拍大腿:“好小子,就这么说定了,你是不知道啊,这里的饭太难吃了,酒都变得不好喝了”。
      人生无常,相遇便是缘分。
      此后半个月,老头天天来我这里蹭饭,一顿没落下,每天变着花样的做菜便成了我的主要业务。
      有了这投食之情,我和老头也渐渐熟络起来,我问老头怎么称呼,老头说你就叫我老王吧。
      不是我吹,做饭这件事我极有天赋,连泡方便面我都能泡出不一样的味道。
      这里食材珍贵齐全,让饭菜的变化更加多样,后来就连那俩尾巴都忍不住来跟我讨饭吃,不过老头不愿意跟他们同桌,让他俩上别处吃去,那俩尾巴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端着菜去了另一个房间。
      酒足饭饱之后,老头从怀里掏出一个手表扔到我面前道:“吃了你这么久白食怪不好意思的,这玩意是办完了事,公司给我的,我要这玩意没什么用,给你吧”。
      我第低头一看,尼玛劳力士里的顶配水鬼,少说也值个几十万,我心说这到底办的什么事,报酬竟如此不菲。
      不过钱财对于此时的我,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我把表扔还给老王,笑道:“老王同志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请朋友吃点饭算什么,给我报酬就没劲了,再说我都快挂了还要这劳什子干嘛,陪葬么”?
      老王疑惑的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说道:“不对啊,看你面相不像是短命的样子”。
      老王用手搭上我的脉搏,眉头一皱说道:“你身体里乱七八糟的,确实命不久矣,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的”?
      我闷了口酒,把我的事从头到尾跟老王说了一遍,老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沉默着离开了屋子,只是在临走之前交代我明天菜做精点,他要请一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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