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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酸梅 ...

  •   那一年我大学毕业,搬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不能称得上是我历来所向往的地方,但应该会是我安身立命的地方。

      在搬到一座新公寓的时候,因为兜里捉襟见肘,所以我被迫着租了一间被当地上称为‘有故事的房子’。

      虽然是租来的‘临时房屋’,也令我感到十分亲切,因为家具仍然是可以看得出它刚被搬进来时候的模样,墙壁是雪白地一尘不染,擦桌子时不小心搞脏我都会心疼。

      面积不大,也就七八十来个平方,一间普通地不能再普通的居所,但却很干净。

      年轻的时候,用的东西旧一点无所谓,只要年老的时候有新的用就可以了,我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启了节衣缩食的生活。

      有时候,我抱着生存主义的理念想一想,能够在最少的开销内完成‘活着’这件事,是一件富有成就感的事情。

      事情并不如想象中的平静,后来我听邻居说了一件关于这家房东的事。

      依稀记得房东是一对很普通的夫妇,莫约四五十来岁,表情诚恳,真切,带有一丝急躁,很像我的父母——我不是说长相相似,而是身形气质很像。我相信气质是一个人的内在精神反应,有类似的气质就有类似的性格,这不禁让我多看了几眼。

      他们对于这房子十分没有留恋的感觉,宛若弃之敝履一般。

      我不明白。

      直到邻居说,他们的女儿有了一点儿意外,以前一家三口住在这间房子,女儿走后现在他们仿佛老了十岁,急着搬离一个令他们伤心的地方。

      后来问邻居,女儿究竟出了什么意外?

      因为他们父母的年龄莫约与我的相同,那他们的女儿莫约也是我的同龄人。

      我留意了一下,她说:“失恋,想不开跳河了。”

      我十分扼腕,但是又藏不住眼眸中不屑的神情,心想着又是一个为爱情痴狂的人么?

      世界上从古至今,爱情故事多如牛毛,但总不过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这种套路。你瞧,连古人相隔万里没有串通下都能写出雷同的故事,爱情这个话题还能逃出窠臼么?

      为什么那个女孩要想不开,真爱也许只是叶公好龙里面的那个龙?

      “哎,那真是可惜。为失恋就跳河什么的,我为她扼腕。”我对邻居说。

      我无法理解女孩,因为我也有两次失败的感情经历,但所幸从里面走出来了。因此,我带着胜利者的姿态无情且刻薄的在内心狠狠地嘲讽了用跳河结束生命的爱情狂热主义者。

      邻居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她是那种很正常的市民,正常到挑不出一点儿违和感。她大隐隐于市,就像所有的市民那样。我们有说有笑,谈论家长里短,但彼此并没有掏心窝子地讲真心话。

      与邻居聊完之后,我就回到了出租屋,开始了漫长的清理打扫活动。

      房间很新,基本上没有什么需要打扫的。

      但是摆放格局我不是很喜欢,因为别人的东西,始终带着别人的味道。我想要属于我自己的味道,这也是我离乡背井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打拼的原因。

      就在清理卧室的时候,我在隐秘的床板下发现了一本淡红色的日记本,带着轻薄的灰尘,仿佛从年岁里遥遥地望着当年依稀姣好的模样,带着一层灰蒙蒙的雾气,看不真切,却又勾引着我蠢蠢欲动的好奇心。

      翻开满布灰尘的日记本,我见到了一行行娟秀的字,陌生而熟悉的气息朝我扑面而来。

      就是这本日记,让我读了整整一个下午。

      我也了解了曾经住在这间房子里的那个女孩经历了怎样的故事,以及她为什么自杀。

      女孩叫戴灏,一个平凡的女大学生。

      和所有憧憬着美好感情的女孩子一样,她在步入大学之后就和自己的初恋情人走在了一起。

      她的初恋情人是一个跟她一起长大的男生,但却谈不上是青梅竹马,究其原因她在日记里这样写道:“我们有不同的兴趣爱好,每次见面都各谈各的话题,但却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仍然促使我们定期约会。”

      我感到十分困惑。

      女孩的记述破碎而支离,仿佛在隐藏着什么重要内容。

      究竟是什么呢?

      也许只有细细往下读了。

      尽管隔着遥远的朦胧时光,遥望那远去的时光,戴灏的记忆却十分清晰。

      夏天的烈日,像吐着信子的毒蛇,吞噬着生机。

      高考完的那个夏日,许言寄来了一张空白的信件,封面写着I love you,就这样打动了女孩的心。

      他们认识很久了,从初中起就是同学,坐在前后排。

      上课的时候,戴灏是个不安分的家伙,她很喜欢踢许言的凳子,把他惹毛后看着他略带愠怒地转过头来。

      她也不知道原因,只是觉得那一瞬间的表情很搞笑。

      戴灏对此乐此不疲,直到许言生气地转过头来把她桌上的红唇笔袋拿走,她再够着手去戳他的肩膀,笑着让他把笔袋还给她。

      下课时,她会故意把他的凳子拖走,然后等着他跟别人玩的正开心时猝不及防地坐倒在地上。

      他则会一脸无语地站起来,然后拍拍身上的土,一只手撑到戴灏的桌子上,挑眉:“你到底想怎么样?”

      戴灏一脸得逞地笑意望着他:“逗你玩。”

      “哦豁,哦豁,戴灏肯定喜欢你。”许言的死党潘岸给了他一肘子。

      戴灏瞪了他一眼:“你瞎说什么?!”

      许言则一言不发地把椅子从地上扶起来,默不作声地坐下继续他的‘功课’,玩他的抽卡游戏——这就是他课间的全部。

      但他们这对班级冤家也并非只有恶作剧。

      譬如,放学后他们晚上会通电话。

      她语文好,他数学好,每晚的电话内容便是这两门功课的作业如何完成。

      “喂,许言,你倒数第三道题做了没?”戴灏的说话风格一向很直接。

      电话那头传来了略带笑意的声音:“做了啊,你不会啊?”

      戴灏皱了皱眉,仿佛把难堪都夹进了眉头里:“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数学不好。”

      “哦,对哦。倒数第三道题啊……很简单啊……这你都不会做?”

      戴灏怒道:“别说废话,快点说啊……电话费很贵呢。”

      许言卖着关子故弄玄虚,折磨着戴灏,两人又是在电话里一阵唇枪舌剑,最后落款于倒数第三道题。

      “就是在AB之间做一条辅助线啊,取一个点H。”许言得意却故作漫不经心地说。

      电话另一头沉默了一会,传来了戴灏的声音:“然后呢……不过为什么要叫H点,不叫D点?”

      “因为好玩啊。”许言笑道。

      因为,好玩,这句话戴灏也曾对许言说过。

      他真诚而风趣的笑意,似乎裹挟着少年时代所有的热情,就好像一颗干净的种子,将将埋入肥沃湿润的黄土大地。

      有什么东西,亟待破土、发芽、生长,像春天的野草那样张扬地肆无忌惮,像潮水那样暗中涌动,然后被岁月的洪波推着席卷而来。

      那个时候,班里都说戴灏喜欢许言,但事实上先表白的还是许言。

      高考完之后,这两个曾经是初中冤家的人变成了一对。

      戴灏的红唇笔袋被许言拿回家放在了玻璃橱窗里,而他后来买了另一只牙齿笔袋与之做匹配。她说,那就像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牙齿与舌头虽然贴在一起,但始终是不同的东西,永远无法相融。

      但是却莫名其妙地被安排在一起。

      “就是配啊。”许言爱讲这句话。

      他们是同学眼中关于初恋最美好的诠释,他们是周围的人膜拜的完全情侣,甚至是家长眼中的理想择偶对象。

      高考结束后,讲话内容不再是‘这题怎么做’,而是各自生活中的琐事。

      许言和戴灏都打游戏,一个打卡牌,一个打网游,这并不妨碍什么,甚至没有别的情侣那种‘他打游戏不陪我’这种问题出现。

      对戴灏而言,许言的存在更像是一个形象化的轮廓,一个标准的好男友,他被名牌大学录取,性格温吞老实,个性也不似有些粗暴的男生那般张扬,也没有花花肠子去夜店之类的不良嗜好,但是关于他内心则是一个令戴灏打问号的谜。

      青春的少男少女们言行总是唐突且多变的,就像龙卷风一般飘忽不定。用戴灏的话说,许言就是她生命中的一个异类,就像镜中花和水中月那般,无论她怎样接近他,都无法了解他,每次好像抓住了,然后一伸手又让它溜走了。

      上了大学之后,许言的人生彻底被学校规划了,因为录取他的是一所有名的军校。

      一名穿着制服的年轻海军,英姿飒爽,他展开双臂拥抱灿烂的太阳时,就像那五月海上扬起的白帆那样明艳。

      他们在早春的校园里漫步,在他们共同生活的灯红酒绿的都市里的大马路上漫步,他们尝遍了家门口几乎所有的餐馆,拉面,小吃,西餐,路边摊……

      初恋的味道,戴灏形容它是一颗酸酸的青色梅子,正如古文里望梅止渴的效果那样,如果只是用眼睛去看,已经很能达到止渴的效果,止那少年悸动之心的渴望。

      可是如果放到嘴里尝,那就让人迫不及待想要把它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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