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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我叫沈青一。半年前。我妈妈改嫁给了一个豪门。托她的福。我来到这所名门贵族高中。

      私立高中名校贵族一中。里面的人几乎都是些富二代,明星。同时。这所学校的教学资源十分好,学费颇高。

      我不知道沈云紫是怎么做到的。

      沈云紫,一个不甘于平凡生活的妇女,我的妈妈。

      不知道她又找到了哪个大款。托关系把我送到了这所学校。我没有过问她。我从来不管我她的私事。我只是希望她能幸福。但她的婚姻都很失败,最短的时候她嫁过去三个月就离开了,这是第几次我不知道。随着她改嫁,我从小就一直不断地转学。她经常在网上找人,全国各地都有,我跟随着她在全国各地飘荡。

      上个月,我刚刚考上了这个省最好的公立高中。还没呆到两个月现在我要前往另外一个省市高中。妈妈已经出省了,我习以为常,她每个月都会给我打一些固定的生活费,等那家人能够接受我了,我就回搬过去。

      现在我住在租的房子里。看着窗外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我只奇怪一件事,她每次都是安顿好后接我过去,但现在这次她连对象叫什么都没告诉我,就让我直接让我转校到贵族一中,也没说要接我。

      我的成绩十分好,从未让她担心过,即便我不能上贵族一中,我也能上最好的公立高中。我曾听说,上这所高中是很多人的梦想。

      我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她不断地改嫁就是为给我更好的生活。她以前是个千金小姐,家道中落,而她读书又不行,除了凭着她的外貌以及修养找男人外,她没有其他办法养活我。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留下我,我只是个拖累。

      我在贵族一中外面租房读书已经一个月了。

      贵族一中。占地面积广,建筑华丽辉煌,有典型的欧洲风格。图书馆有两个,操场有三个。怎么说呢,能来到贵族一中我真的感到不可思议。

      我十分幸运,我所在的班级是最好的,而我的同桌甚至还是这个班上的老大。他叫杨权瑾。据说他家开了十几家公司,他老爸是总公司总裁,他家甚至在国外也有分公司。

      他可能是这个学校里最有钱的贵族子弟。同时,他成绩也十分好,有好几次,我第二,他第一。我印象中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一般都飞扬跋扈,沉迷于纸醉金迷,整天花天酒地。

      但他十分不同,他性格十分冷淡。我从未见过他交过什么女朋友。他身边只有一个朋友,叫秦钟,据说两人父亲在事业上是合作的关系,他们从小认识。因此,全班只有秦钟敢接近他。

      而他每天不是学习就是帮着处理公司的事务,十足忙人。没心思放在其她身上。我只能感叹,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从小就开始接触公司的管理。而我这样的普通学生,只能辛苦的读书。想干出一番事业,都可能要等到十几年后。而且还是替他们打工,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

      他在这个班,不对,整个学校都备受关注。几乎所有贵族子弟都很佩服他。总之,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开学第一天介绍时说我只是个普通学生,我家没有钱。能够来这所学校是因为亲戚有钱,他想投资我。我还是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够和大家好好相处。

      这个班的同学待我还算比较和善。本来最开始还会有人时不时找我麻烦,在我面前炫耀他们的优越感,名牌服装,宝石手表,限量跑鞋。我只可惜课本不是限量的,而他不得不和我用一样的课本,说出来大概会让他们感到羞耻。

      一切有变化是在他们得知我的成绩后。进校第二周进行了一次月考,我是年级第二,离杨权瑾只有一分之差,把他们震惊到了。

      他们开始巴结我,想要抄作业,我的作业可以说是全班最好的一份了。毕竟他们可没有胆量去向杨权瑾要作业。

      当然,由于我的作业如此受欢迎,我不得不采取行动。我每次做完作业,会把作业放在课桌子上,分类整理,一元一次,一学期500元全科。对于那些贵族学生来说,钱根本不是问题。他们都直接给我500元,本来他们都是微信转账,谁知我没有微信,他们都笑我穷酸,最后给了我现钱。

      全班有50个人,将近一半都给了我钱。也因此,我暂时不用愁的房租费和生活费。本来沈云紫给了我一大笔生活费,但我没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性的把她给的钱存下来,想着有一天,她一个人,那些钱也能足够她奢侈。

      这个学校的饭菜颇贵。我在外面租了房子。早上去外面吃买几个包子,晚上自己煮顿饭,中午就不吃了,这个学校中午不放学。当然,为了满足学生的需求,这学校开了三个食堂,饭菜十分豪华。我去看过一次,全是什么鲍鱼海鲜,请的厨师都是五星级的。

      现在有钱人的小孩读书真是享受。想起我去的高中。那个饭菜,基本上没有油,感觉就是用水炒的,甚至盐都放的很少。可能是在追求菜的本味。

      我和我同桌相敬如宾。我和他,天壤地别,一个是最有钱的,一个是最穷的。一个十分冷淡,一个面若春风。并非夸张,我待人比较温和。他擅长体育打篮球,而我跑个五百都气喘。比起锻炼,我更宁愿去图书馆里呆一天。不对,他是什么都很擅长。他语文作文也从来都是范文,是我不善体育。

      最初我俩没有什么交集。他本人长得十分好看,单眼皮,狭长的眼睛,薄唇,天生的皮肤白皙。身高一米九,高高瘦瘦,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哪怕是留着一个平头,他也帅得惨绝人寰。我这不是夸张,基本全校女生都暗恋他。

      因为他从不主动和别人亲近。很多女生都会跑来巴结我,她们送我巧克力,盒饭,情书自制围巾,什么都往我这里塞,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全校最受欢迎的学生。事实上,那些女生只是因为我坐在他旁边,她们希望我能把这些送给杨权瑾。

      唉,我无能为力,我两除了坐在一起,什么关系都没有。我不得不把这些一件件还给他们。这些每天差不多要我两个小时。我十分不耐烦,于是我开玩笑说,谁再送给我,我就去追你,要知道我家里可是穷的叮当响,没车没房,你和我在一起,你可是要养我的。果然,这话没说多久,这些东西少了一大半,但哪怕是这样,还是有不少巧克力,盒饭,情书。我不能得罪她们,否则我巴不得把这些都扔进垃圾桶。但也因此,我送回所花的时间,只需要花费我半个小时。

      奇怪的是,有一天我上完厕所要回教室。我发现我同桌竟然偷偷的把我桌上的情书全部扔到垃圾桶。我想,可能是因为他十分厌烦那些女生终于忍不住了。但其实就算他不这样做,我也不会主动把那些女生的情书给她,我不是那种人。我坐在他身边,基本上没和他说过一句话,也不会故意讨嫌。

      我和班上学生说话只有两个话题。一是学习。准确一点是我作业什么时候做完,什么时候给他们抄。二是情书。很多女生都会跑过来问我,我什么时候会把她们的东西递给杨权瑾,我每次都十分耐心地回答,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大胆的去追,毕竟不是我的事。一边把东西还给她。有次我被问烦了,忍不住说你看我像是和他有什么交集的人吗。我笑着说完这句话,之后才发现杨权瑾就在我背后。他说了句张老师让你去办公室,说完,转身离开。

      我不知道他什么感受。但我觉得是实话实说,反正我也和他没说过几句话,得罪他也没关系。我来到时,班上只有他旁边有空位,我不得不和他坐在一起。本来他一向习惯独来独往,也没有人敢坐在他身边,但确实没有座位了,他不得不同意。但即便如此,我知道他不愿意,所以我主动把我俩的课桌移开二十厘米间隔,这比三八线还好用。只是偶尔,我的笔滚下去,他替我捡起,我笑着道谢。

      所以,当我不得不与他为敌时,我十分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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