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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千手扉间 ...

  •   我住的大学宿舍半夜想要偷溜出去夜不归宿,还是稍微有点难度的。

      避开宿管的眼线不值一提,难的是在不借助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徒手从二楼最里面的公共厕所半开的窗户钻出去。顺利钻出去以后,尤其还得注意脚下,得跟蜘蛛侠一样贴着墙壁慢慢下滑,不能造出太大动静。

      当然也有猛人,直接三下五除二,长腿一踩一蹬,俩胳膊撑住铁栏杆,刷刷就给翻出宿舍大铁门的。

      没错,这个猛人就是我。

      每当大学放长假回家,我几乎日日不缀,在家附近的社区公园里,坚持练了好久的高低杠。每天也保证一小时以上的锻炼时间,好让自己尽快练出漂亮的腹肌和人鱼线。我妄想着,自己在篮球场上,中场休息的时候,不经意地掀起衣摆擦脸,然后引起观众的一片尖叫和狼嚎。

      我也时常和几个死党们一起约着骑单车闲逛,或是背上照相机去爬山。一大帮单身狗不想打游戏,也没钱花天酒地,只能搞点免费的娱乐活动,装一装文艺小青年的范儿。

      实际上每次回来照相机还是关着的,压根就没打开过。后来我也就懒得带了。

      竹海、山林、花丛、茶树、湖泊。

      美丽的风景。

      但我想拍摄的,想记录下来永久保存的,从来都不是这些。

      从来都不是。

      死党们单纯是因为过剩的精力无处发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并不清楚。

      我呢?我只能靠大量的运动消耗体力,在短暂的疲惫与气喘吁吁里,暂时遗忘掉那个人。

      我们班文艺委员时常翘着兰花指,扭着腰摆做作地搭上男生的肩膀,掐着嗓子用公鸭般的声音叫着“哎呦~亲亲~”。我们会顺势做出呕吐的动作,此起彼伏着一起骂着“滚!”,接着又笑成一片。

      文艺委员是个纯种爷们,他这副装出来的娘兮兮的样子,一开始是为了嘲讽老和他作对的班长(他自以为的)。他看不惯班长温柔纤细,说话轻声细语的姿态,动不动就害羞脸红像个娘们儿。自从某次他说漏嘴骂班长是娘炮以后,这个扮演游戏不知不觉就变成了他惯常的拿手好戏。我也是捧他场的观众之一,背地里也没少说过班长的坏话。

      我们都把娘炮这个标签贴在班长身上,好以此能正大光明地去攻击他,中伤他。

      我讨厌班长。非常、非常讨厌。

      班长是我们班所有人里,和他最接近的那个人。

      是能和他在近距离交谈、并肩散步着走向办公室拿拿材料的人。

      是那个能被他拍着肩膀鼓励,给予期许,用我从不曾能够细瞧过的英俊美丽的脸(我是如此的想象的),被用那甜美到如美杜莎的微笑所注视的人。

      所以我能如此理直气壮地去附和周围人,在一次次充满恶意和侮辱的调笑中,给自己披上粗制滥造的外套,掩藏住我面目可憎的嫉妒。

      学校后门公寓侧边有一段围墙特别低,对我来说很好翻越。

      我轻车熟路溜出学校以后,双手插兜哼着自创的口哨,模仿香港电影里,流里流气的古惑仔走路方式,四处闲逛着,慢慢走去学校附近的那家黑网吧。

      学校网速太慢,宿舍里几个家伙都浪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只剩下我一个。

      既然如此,倒不如我直接去网吧打游戏通宵,路上在街边小摊子上买点吃的打包,纯当夜宵和明天的早饭。

      没有哪一次,我这么痛恨又庆幸,自己被医生戏称为可以去做狙击手的视力。

      我痛恨起黑夜,为何不够黑,好让我在半夜三更,没有路灯的小巷角落里,不用只靠轮廓就能认出他。

      我转而又庆幸起来,还好是黑夜,这样我才能不用看清,那个和他紧紧相拥在一起,仿若渴死的鱼、被掐着脖子的麻雀般,交叠在一起的身影。

      我只能分辨出藏在他月华般的短发,与肩膀空隙中露出来的,另一人黑色的头发。

      整个世界在我眼中只剩下了那片无暇柔和的白,与被其拥抱着的,丑陋无际的黑。

      我呆愣在那里,离他们起码十几米远。

      之前一段路,我小跑着响起的动静绝对不小,但他们根本无人在意。

      无论是我路过、停留、偷窥、离去,整个过程都没有掀起半分波澜。

      是了,他们才是舞台上的主人公,而我甚至连买票进场的观众都算不上。

      我勉强只是个探头探脑,企图从没有关严实的大门缝隙里,觅得一分半点画面的路人。

      我站在那里许久,巨大的黑洞般的虚无和茫然向我袭来,淹没我的口鼻。

      胃里翻江倒海,喉咙里卡着石头不上不下,神经末梢痉挛抽搐着带来阵阵疼痛。

      即使我半张着唇,也吐露不出任何只言片语,只能发出一两声报废的拖拉机似的,低闷又漏着气的喘息。

      我听不见隔壁巷子里小贩的叫卖声,马路边来回的车辆不间断的喇叭声和新建的商业街大声播放的烂大街乐曲。

      唯有我胸腔中剧烈跳动,迅速失去规律的心脏疯狂弹跳,用那一声声如雷鸣的震动,反复刺穿我的耳膜。

      我已毫无刚才翻门偷溜出去通宵网吧的兴致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的宿舍,打包带走的塑料饭盒也忘记扔在哪里。只记得浑浑噩噩蹬掉鞋子,往宿舍那张翻不了身的小床上一躺,我随便扯过旁边没叠的被子,掀起一角挡住脸,企图这样做就能闷死自己。

      这当然不可能成功。

      自杀哪来这么容易。

      然后我彻底失眠了。

      头脑亢奋得像是斗牛场里,双眼通红、充满血性的斗牛。

      四顾环视,却找不到那个本应该拿着红布引诱我的斗牛士。

      我一会儿想要破口大骂,宣泄我内心深处那股子原本认定独属于我的他,却被人占去了的极端愤怒与无助。我始终掩埋在心底的,凶猛、幼稚、可笑、自私又卑微到极点的独占欲。

      我一会儿想要默默泪流满面,好能摆出一副自以为是的受害者姿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用伪装的眼泪和满脸的悲伤,这样就能去控诉那个全然不顾我的深情,毫不留恋背叛我的他。

      我一会儿又变得面无表情,冰冷僵硬得像个石头人。好似主动把自己分裂成了两半,理智的那部分用辛辣的语句,嘲讽着我不知天高地厚的幻梦:快醒醒吧,你这个傻逼!

      我情感的那部分,狠狠举起自己沙包大的拳头(我自以为的),把理智揍翻在地,再猛烈地踹上几脚,好能报复回去:呵,既然你看穿了我,那我也不能让你好过!

      混杂在我反复无常的表演情绪里的,是那来回颠倒、旋转、播放着的破碎画面。

      后来回忆起来,我都觉得十分好笑了。

      在阴暗巷角抱在一起的情侣,多么普通。

      我却擅自给脑海中的这段画面加上了滤镜。

      属于他的那部分像他整个人一样,白到发光,小黄文里什么像是玉做的人儿、初雪般纯洁什么的烂大街描写,我此时一股脑都能给他套上去。

      不属于他的那部分,黑暗浑浊得简直让人生理性不适,视觉的冲击引起通感,即来自其他感官的反馈,耳朵有噪音,鼻子里有无止尽的恶臭,嘴巴里又苦又涩,连带着想吞咽口水都费力。

      后来舍友回来,说我睡得像头死猪,被浇了开水也醒不来的那种。

      我从小学西洋画,从黑白的素描线条开始打铅笔稿。后来虽然有学水粉,可惜没学多久就半途而废了,加上我自己天生有点色弱,分辨不出邻近色,因而我始终无法从色彩画中获得自己想要表达的情绪。

      学艺术的人大多敏感而脆弱。

      这句话不知道是从哪里听来的,我初次听见时只想嗤之以鼻,转头就忘。

      我自认为我学了几年绘画,后来大学闲着无聊报了几门乐器和舞蹈班,也算是个有艺术气息的人了。我把自己因他而起的种种喜怒哀乐嬉笑怒骂,全都归因于艺术人士本身自带的文艺上。

      我所作所为,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追寻我的美。

      听起来真是太高大上了。

      我趾高气扬地跟周围朋友宣告我的豪言壮语,虽然只换来他们的白眼和嗤笑,但我依然觉得自己仿佛是达芬奇转世一样,牛到爆炸。

      我文字能力实在弱,脑子里就算天翻地覆绽开无边无际绚烂的烟花,想下笔把这些思绪记录下来,却跟被压在五行山下的孙猴子一样,想抓耳挠腮都做不到。

      因而我痛快放弃了成为小说家的理想。

      虽然一开始也不过是为了想要记录一些,我日以继夜在凝视与妄想中得来的,关于他的点点滴滴。

      后来我重新捡起画笔,跟着同好们一起背上画板带好工具,乘坐长途车一起来到乡下古镇。虽然这古镇是个旅游景点,但实在没什么名气,店主人比游客还多,连个正经旅游团都没有。

      我们选了个好位置,在河边有块供游客休息的地区,粗壮的大树底下四周围建了竹制长排座椅,既能避免晒太阳,又能让我们把工具摆开,不用挤在一起。

      说是写生,我倒觉得更像联谊。

      没几个人真正开始动手画画的,三三俩俩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我不理他们,把注意力全部放在画纸上。

      我用铅笔定好前方古宅大门口石狮子的比例,开始下笔。

      一开始是生疏的,总得反复抬头修改造型。毕竟我已落下了四五年,还能找回当初的手感我已万分激动。

      后来逐渐的,我便不再抬头了。

      石狮子的柱形底座变成了美术馆里随处可见的雕塑底座,上半身在橡皮与铅笔的来回擦拭涂抹中,慢慢变成那个我曾经一次匆匆见过的断臂维纳斯。当然它只是个摆在大厅角落里,只做装饰的赝品。

      描摹,擦去。

      修改,擦去。

      增添,删改。

      几毛钱一支的铅笔,仿佛顺着指尖通过繁复无序的网络抵达我的躁动不已的内心,借由手工削制的笔尖在不值钱的纸张上,如雕花般镌刻下我一直以来,引而不发的秘密。

      组织这次出行的队长在我身后站了许久,他突然开口问我在画什么,我这才从沉浸入绘画的疯魔状态中清醒过来,愣了一会儿,将画板稍微拿远些看去。

      画面上,是个没有手臂和脸的奇异扭曲的形体,勉强算是人形吧,肩膀特别宽,腰肢细到夸张。从残存的没能擦拭干净的痕迹中,能看出勾勒了衣物的线条。主体都被打上了阴影,因为反复的擦拭,素描纸甚至都起了毛边。

      我沉默了,什么也没回答。不知道说什么,也不想说什么。

      他似乎因为我的沉默而感到无趣,转身又和我旁边的人交谈起来。

      我当然知道我画的是什么,可我为什么要告诉别人?

      这副人不像人,肢体扭曲又怪异的半身像,潦草得只能被夹杂在老旧报纸里,被系上不要的绳子,卖给收旧货的小贩。

      可我依然固执得要钻牛角尖,撞南墙直到头破血流也不肯回头。

      这就是他。

      他就是美。

      我所追寻的,渴望得到的,未能得到的,试图接近的。

      包涵我所有炽热的情感,全部已经被浓缩在这张画里。

      我突然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流下眼泪,笑得声音嘶哑。

      因为笑得太过癫狂,周围人向我投来莫名其妙的,惊异的眼神。

      是啊,此刻的我就是个疯子吧。

      或者说,我早就疯了。

      但我又从未有哪一刻如现在这般清醒地认识到一个事实。

      他始终是我的阿佛洛狄忒,我却从来都不是他的阿多尼斯。

      我居然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会是阿瑞斯,真是可笑。

      我甚至连赫准斯托斯都不是。

      我把画撕碎扔进了垃圾桶,把翻出来的画板和画具卖给了别人。

      此后,我再也没有拿过一次画笔。

      一次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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