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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4 ...

  •   学生时代的每天好像过得都很快,好像昨天还是新同学第一天上课,今天就到了周末。
      老钱一声令下放学之后,唐奕跟没听见似的呆呆地坐在座位上。
      “小瘟神,怎么了?收拾收拾回家了。”
      “狗蛋,我回去干嘛,我回去还有什么意义。”
      “怎么了?受什么刺激了?”
      “狗蛋,呜呜呜……我爸妈不在家我回去谁给我弄吃的啊!我回去还有什么意义啊呜呜呜……”
      李知颜白了眼唐奕,非常粗暴地把东西塞进唐奕书包里,然后扯着唐奕出了教室。
      “你就给我可劲儿演吧,一天不演你皮痒痒是吧。”
      “不是,我是真饿啊,你看,从我们吃午饭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个多小时辣,你不饿吗?”
      “你以为我是你啊,一天天的除了吃就是睡,除了睡就是惹祸。”
      “听你这么说,我的生活还蛮多彩的嘛。”
      “去死!”
      俩人一路打打闹闹就非常心照不宣地来到了李知颜家。
      “狗蛋,看来这么多年没白养你。”
      “滚,快点儿的!”
      “别啊!”
      唐奕前一秒还一脸欠,门一开光速换脸。
      “阿姨好!”
      “诶,小奕啊,快进来快进来!”
      “妈,你还有个女儿。”
      “(选择性忽略)爸妈今天又不在家?别客气别客气,晚饭就到阿姨家吃!”
      “好嘞谢谢阿姨!”
      “谢啥啊,要是妈妈晚上还没回来就在这儿睡啊。”
      “行!”
      等颜来去厨房后,李知颜阴阴开口:“我算是明白了,原来你才是颜女士的亲女儿,我就是充话费送的。”
      “不,充话费那么高档的行为,怎么可能会送你这么个低级生物,你顶多就是灌木丛里捡的。”
      “你才是捡的,你是垃圾场里捡的!”
      “得了,我不跟你废话,我是高级生物。”
      “唐奕你活腻歪了是吧!”
      “阿姨救命啊狗蛋要杀人啦!”
      颜来在厨房择菜,听到两个活宝的叫唤,无奈地笑了笑。
      ———
      言昕是最后一个出教室的,她出来的时候教学楼都快空了。言昕走到楼梯拐角处,突然停下,猛地回头,走廊上好像没有人,但是墙后露出来的衣角出卖了它。
      片刻,言昕轻笑一声,回过头,下楼走了。
      言昕慢悠悠地在街上晃着,她不知道该去哪儿,回家要么是空荡荡只有她一人,要么是那个酒鬼父亲和母亲吵架。
      言昕走进一家奶茶店,坐在窗户边掏出手机。
      这两天她还没有看过手机,果然一打开消息爆满,未接电话也是一次性滑不到底的。
      这些消息大多都是简单的问候,言昕选了几个人回复,然后关掉手机。
      言昕望着窗外,一个小女孩被爸爸妈妈牵着,小女孩一脸幸福,左右护法像左右翅膀一样护着她。言昕心里很平静,虽然很久以前,她也是羡慕过的。
      她真有时候想过离开这个家,但是当她表现得决绝的时候,那个酒鬼父亲又会一副很深情的样子央求她,好像,她就是那人的一切。言昕以为自己是冷酷无情的,因为她看到流浪猫流浪狗都并不会心生怜悯,有人向自己示弱也并不会心软,甚至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除了会觉得恶心,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
      初中的时候,政治老师教过,感情就是长时间积累下来的情绪,所以,是自己长时间适应了没有情绪,也就成了没有感情吗。
      填同学录的时候,言昕永远是最敷衍的那一个。因为她除了会写一个姓名,一个性别,一个联系方式,还有一句“前程似锦”,其他没有多写任何一个字。
      言昕长得好看,可以说冷艳,可以说妖孽,可以说绝色。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长成这样也是女娲青睐有加了。但是这样一来就免不了各种闲话和遭遇。所有骂女人的话言昕基本都有听到过用在自己身上,久了,也就懒得理会了。严格来讲,言昕并不是单亲家庭,母亲和那个男人还没有离婚,那个男人也还在缠着母亲。但是在这个消息极速传递的时代,周围的人几乎都知道言昕的家庭状况。
      言昕曾被人取笑,因为自己没有一个好父亲撑腰。母亲向来神秘,言昕除了知道母亲有钱,其余关于母亲的事一概不知,母亲也跟言昕说,不要过问太多关于她的事。想来那男人也一定是看上了母亲的财产。
      后来母亲知道了言昕在外受欺负,她没有去给言昕报仇,没有哄言昕,她只说,像言昕这样的人,要想活得有尊严,有骨气,就要让别人畏惧你,觉得你惹不起。学校也是一个社会的缩影,必须站稳脚跟。后来言昕去学散打,跆拳道,打球,什么都学,从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个子,长到了一米七几。
      言昕后来成为了母亲口中让别人畏惧,觉得惹不起的人。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下雨的晚上,以一敌百,一战成名。人们口口相传,言昕在一百个倒地的人中,站得笔挺,浑身是伤,血淋淋的,大雨再怎么冲刷,也刷不掉言昕脸上和身上的血。
      言昕背上有一道疤,便是那时留下来的。这是言昕的勋章。
      后来言昕多了一个尊号,鬼爷。
      鬼爷痞气十足,但永远被崇拜远大于被讨厌。鬼爷的名号就可以成为保命符,不知道的,以为鬼爷是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只有见过鬼爷的,才知道什么叫红颜祸水贻害无穷。
      他们中有些人也许知道,手眼通天好似无所不能战无不胜的鬼爷,只是个十六岁的高中生,她需要父母的呵护呵陪伴,去成长。但是好像没有人懂,她是个女孩子,是个需要好好被保护,需要被宠着,被护着的女孩子。
      她并不是传说中的那么无所不能。
      言昕从奶茶店里走出来,咬着奶茶里的珍珠,吸完最后一口,然后扔进垃圾桶。算着时间应该快到了,那个男人应该要从家里滚出来了,便紧了紧书包背带,向回家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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