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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我叫洛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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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笼垂,黑天墨地,一人一筐,在僻静的小道上,正缓慢移动着。
带着这个“箩筐”,本来就不方便走在大路上,只能绕远走没什么人的小巷子。可“箩筐”移动的速度,比乌龟还慢,原本半个时辰的路,走了一个时辰,还没走到一半。
元莘有些不耐烦:“你能走快点吗?”
“你顶着个箩筐走路试试?”箩筐里的声音听起来瓮瓮的,语气似有不满。
元莘暗暗翻了一记白眼,慢慢挪动着步子道:“谁要你府里不呆,偏偏要跑出来。”
箩筐里的人不服气:“那还不是让你们父女俩给吓得。”
“我早就给你暗示过几回了,没想到你胆子还是这么小。”
“废话,是个人都会被吓到吧!”
原本在元莘负伤苏醒后,秦鹤性情大变,不仅不再骂她恶女,反而还嘘寒问暖,一脸关切。今晚这一闹,两个人又开始斗起嘴,如同往日一般,元莘反而觉得舒适自在得多。
这条小巷子两边没有光源,住在附近的人家也熄了灯笼,看起来黑黢黢的。幸而元莘胆子大,也不信什么鬼神之说,否则可真要提心吊胆一番了。
可秦鹤却怕得紧,自己又困在箩筐里,透着缝隙往外看,什么都看不见,一路都在问:“到了吗?”“怎么还没到?”“这是哪儿?”
元莘起先还回答,最后没了耐心,便懒得再答了。
秦鹤见没人回答,更害怕了,颤着声儿问:“喂!你怎么不说话?你还在吗?”
元莘当然还在,只是不想再跟他浪费唇舌,便依然没有回应。突然,一坨黑色的暗影,朝自己扑来。元莘吓了一跳,还以为是什么猫猫狗狗,结果低头一看,是个小女孩!
小女孩哑着嗓子,声音听起来有气无力:“好心人,给点吃的吧!”
京城之内,贵胄富贾多,街头乞丐更多。若要是平时,元莘见了,能施舍便施舍一点。可现在,自己浑身上下哪里有吃的呢?当时出来的紧急,也没带银两,更何况自己还带着这么大一个累赘,实在是爱莫能助。
元莘硬下心肠,继续往前走着,耳后还有小女孩微弱的声音:“求求好心人,给口吃的吧。”
秦鹤猛地从箩筐中跳出来,见元莘还往前走,嘴里啐了声“无情”,便对小女孩说道:“没事,你跟哥哥走,哥哥带你去吃东西。”
小女孩见箩筐里跳出个人,竟没有惊讶,或许惊讶,但已经饿得没有力气害怕了,只软软道:“谢谢哥哥。”
说完便晕了过去。
秦鹤轻轻推了小女孩几下,见小女孩昏迷不醒,只好横抱在怀里。
元莘皱眉问:“你想干什么?”
秦鹤抱着小女孩,边走边说:“人命关天,当然是带回去救她。”
“这小女孩来路不明,你怎么能说带回去就带回去?”元莘有些急了:“再说你抱着她,要是被四皇子的人发现了你,咱俩都得玩完!”
秦鹤道:“都已经这么晚了,四皇子手下的人也是人,也要休息。再说,咱们走这条路这么久了,哪有人啊?这小女孩这么可怜,你忍心看她饿死在路边?元府这么大,养个小姑娘还养不起吗?”
一连串的反问,让元莘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她确实不也想眼睁睁看着小女孩饿死在这里,只能看着大累赘抱着小累赘,拖着沉重的步子,默默走在两人身后。
穿过这条巷子,隔着一条宽道,便是元府的后院。元莘让秦鹤先匿在暗巷里,自己探视了一圈,确认没人,才跃进后院将门打开,让他赶快进来。
进了元府,两人才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元府的灯笼未熄,元莘望着秦鹤怀里的小女孩,越看越熟悉,秦鹤也趁着暖黄色的光亮看去。
一瞬间,四目对望,两人皆是心里一惊。
是她!
小姑娘醒来之时,已经是第二日上午了。
彩灵见小姑娘骨瘦如柴,甚是可怜,当晚给她喂了糖水,又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让她睡在自己床上。
她悠悠醒来之时,彩灵正在一旁支着腮帮子打瞌睡。脑袋越来越沉,一时没撑止住,猛地点了一下,倒把自己点醒了。
朦朦胧胧之际,见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正盯着自己,立马清醒过来:“你可算醒啦。”
女孩望了望陌生的屋子,看起来倒是十分冷静:“多谢姐姐救命之恩。”
彩灵莞尔一笑:“你饿不饿,要不要我端点吃得给你?”
小女孩乖巧地点了点头:“谢谢姐姐。”
彩灵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出门取吃食了。她甚是喜欢这小姑娘,虽然刚抱回来浑身脏兮兮的,可收拾一番后,就变得清秀可人多了。尤其是醒来之后,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看上去十分灵动。
厨房里还有些芙蓉莲子羹,几块糖酥点心,彩灵热了热,便端进屋子里。
小姑娘其实饿得不行了,但彩灵看着,自己也不好像饿死鬼投胎似的狼吞虎咽,只得小口小口吃着。彩灵也看出这孩子自尊心重,便让她先吃着,自己去水井旁洗衣裳。
元府里没有专门浣衣的婆子,小姐的衣物,都是彩灵每天亲自洗。
艳阳高高挂着,天空一片澄蓝,又是一个好晴天。
彩灵拎起一桶井水,倒进木盆里,抹上皂角粉,双手麻利地搓揉起来。井水冰冰凉凉的,双手浸在其中,倒也不觉得夏日燥热了。
衣裳洗得差不多了,彩灵起身晾晒,却见小姑娘悠悠走了过来:“姐姐,我帮你吧!”
彩铃笑道:“不用,你才醒,还是多歇息吧。”
小姑娘听彩灵不让自己帮忙,竟扑通一声,跪在彩灵面前:“姐姐救了我,我自然要报答姐姐,求姐姐让我为你做点什么吧。”
彩灵见这情形,自然是吓了一跳,愣了好半天,才将小姑娘扶起来:“不用这样,我不过是帮点举手之劳,要谢就谢我们家小姐和秦公子吧,是他们把你带回来的。”
小姑娘是恍惚记得还有个哥哥,便问道:“那姐姐能带我去见见他们吗?”
彩灵擦了擦手,欣然答应了。
秦公子似乎还在呼呼大睡着,彩灵不便去打扰,便将小姑娘带去了小姐的屋里。
元莘正在房里喝茶看书,见彩灵将小姑娘带进来,便把书放下,让彩灵先下去了。
小姑娘一个人站在房间里,见屋内宽敞整洁,摆设精美华贵。那端坐在窗边,梳着高马尾的女子,应是这府里的小姐无疑了。于是乖巧跪在地摊上:“多谢小姐救命之恩。”
元莘一脸淡然道:“你怎么还在京城?”
小姑娘吃了一惊,瞪着一双大眼问道:“你是?”
元莘勾了勾嘴角,拿起桌上的手帕,将半张脸蒙住:“现在想起我是谁了吗?”
“你是...救我们出来的人!”
小姑娘望着那双杏眼,思索了半天,终于想了起来。原以为那晚,救自己的是一位哥哥,竟没想到是位姐姐,而且自己居然又被她救了。
元莘见她还记得自己,还算是满意:“没想到咱们又见面了,还真是有缘分。”
小姑娘跪在地上,连磕了三个响头,一脸正经道:“小姐两次救我性命,对我恩重如山。我无以为报,只求终生留在小姐身边伺候,以报这大恩大德。”
元莘笑意更深了,望着眼前的小姑娘,似乎要将她看穿:“你这小孩儿,年纪不大,心思挺深啊!说留在我身边报恩,怕也是不想再流落街头,找个终身的饭碗吧?”
小姑娘见被拆穿,倒不露怯,思虑了一会儿道:“小姐说得对。但我手脚灵活,若小姐肯赏我一口饭吃,留我在身边未必没有用处。”
元莘站起身,走到小姑娘跟前,看着那张尖尖的小脸。明明稚气未脱,却有如此胆量,有求于人之时,都能做到从容淡定,不卑不亢。
有意思。
“你为何不回关外去?是没有马车吗?我可以找人送你回去。”
小姑娘听到这句话,骤然垂下眼,长长的睫毛晕得眼下一片黯淡:“我没有家了。当日那群歹人要将我劫去,我父母为救我,奋起反抗,被那群人杀了。”
怪不得当日不肯离去,大概是知道自己也无处可去吧。这女孩也就十一二岁的光景,便已经遭遇父母双亡,背井离乡,还差点被卖到秦楼楚馆之中,命运如此坎坷,实在可怜。
也罢,这元府不差她一口饭吃,元莘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大概也知道是什么意思,眼睛瞬间就亮了:“我叫洛珠。”
“洛珠...”元莘笑笑,果然是小孩子,还是藏不住高兴:“那你今后就跟着彩灵,留在元府内吧。”
洛珠规规矩矩地叩了一记响头:“多谢小姐!”
元莘没有特意将她扶起,只是淡然道:“走吧,去见你真正该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