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初见 ...
-
傅城走到了一家CD店,上辈子傅城就是喜欢一整天待在这里。CD店的老板叫胡伯,是一个失去妻子的中年大叔,开着家店就是因为纪念他的妻子。
“胡伯,我来应聘”傅城眯着眼睛对着吧台上正在对账表的胡伯。胡伯闻言抬头看着傅城,浅笑道“小伙子,我这儿不收人”。傅城按着前世的记忆,笑道“我来换晚班”。胡伯沉默了一会儿,笑道“那工资不多啊,每晚8点来到第二天6点,你看可以吗?”。傅城点点头,爽朗的说“好,我今晚就来”。胡伯将店里的第二把钥匙给了傅城,郑重其事的说“二楼有冰箱,里面有些水果和饮料,桌子上有水壶,渴了的时候记得喝。免费的”拍了拍傅城的肩,侧身走出店,骑着他万年不换的破旧自行车,唱着小曲儿,消失在胡同里。胡同里留下爽朗的笑声和自行车咔咔的声音。今天是胡伯结婚纪念日,他要去陪老伴。
傅城看了眼店里的时钟,才两点半,傅城明智的打算回家睡个好觉。将店锁好,傅城踏着微风离开胡同。
“妈,我回来了”傅城身未到声先到。傅红正好下班回来,不满的说道“以后声音小点,太吵”。傅城挠了挠头,憨笑道“我这不是太激动了嘛,我找到工作了”。傅红闻言点了点头,语重心长的对傅城说“工作时收一收你的脾气”。“嗯嗯,我先睡会儿。困死啦”傅城边打哈欠边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
天气微凉,傅红小心的为傅城盖上被子
“嘶”昏暗的小巷里,传来男生倒吸凉气的声音,微弱的灯光,一个浑身是血的男生正用纸擦拭着狰狞的伤口。良久,男生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好几次差点重心不稳又摔了。男生拖着一瘸一挂的右腿向着巷子深处走去。到路的尽头,赫然出现一个破旧的房子,男生深吸一口气,打开了们。屋里一片狼藉,男生的眼睛里没有情绪,径直走向了浴室。血顺着水一起冲下。半小时后,男生裹着浴毯出来了。男生并不瘦小,腰窄宽肩,刘海软塌塌的搭在额头上,在昏暗的灯光下层次分明的茶褐色头发顶上居然还映着一圈儿很漂亮的亮光。左眼眼角有一泪痣,不过是红色的。唇红齿白,鼻梁不是很高,刘海盖住了些许眉毛,值得一提的是男孩的眼睛中没有光。往下看,男孩的胸膛上,背上皆是伤痕。男生从书包里拿出一瓶啤酒,靠在门上喝了起来
因为晚上的缘故,店里比较冷群,稀稀拉拉的来了两三个女生羞红着脸买了刘德华的《忘情水》。傅城呢,他着实有些无聊……支着脑袋回想当初他与胡伯最后一次见面,胡伯赠送了他一把破旧的吉他。胡伯将吉他递给傅城的时候,混浊的眼睛里有泪水。
傅城知道吉他的含义,所以一直不敢碰,如今想起这把吉他,似乎又有些不同的感觉。他来到二楼的休息区,拿起那把在暗室中落下灰的吉他,应该好久没人来擦拭过吧。傅城想着他最爱的一首歌,便也谈了起来,嘴里轻哼着歌词“一次就好,我陪你去看天荒地老,在阳光的日子开怀大笑,在无忧无虑的日子里慢慢变老……”
靠在门边喝酒的男生似乎听到了这歌声,他扶着门框,站起来。可是还没走一步,便又被酒瓶绊倒。几番挣扎,男生磕磕跘跘的追随歌声,男孩看着在室内弹琴的傅城,咧开嘴笑了下,滑坐在胡同中的墙根。
就在这微冷的秋天,一把琴,一段墙,一个人,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