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3、82 ...

  •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人是陆晗吧?”
      “其实,我也很想回到他身边。”
      “但是我离开这里,我活不下去啊。”林瑜婉笑得有些悲凉,她向林卿桉伸出手,“你若是愿意信任我,告诉我你的故事,我可以帮你。”
      树影静默摇曳,细碎成眸中的星辰大海。

      等到王星足够清醒并且能够接受警察的问话时,已经是两天后。王星打着石膏的腿高高地翘着,全身裹满了绷带,主治医生都说他能活下来,是个奇迹。
      周彤此刻已经恢复了精神,坐在病床旁边,由马海祥陪着——这个纯情小少年敏感地察觉出队长和林顾问之间似乎有着某种误会,这几天都显得异常乖巧。
      好吧其实他之前就很乖巧。
      最关键的那个人物,还是韩宥。
      这个人很奇怪,家室背景干干净净,一下子让警方给摸了个透,农村出身,机缘巧合下帮助了魏氏集团总裁办的一名成员,大学毕业后便进入‘鸿运’工作。
      那名总裁办的成员,现在还活着,并且在江宁市大有名气,魏氏倒塌之后,他带着自己的团队重整旗鼓,重新创办了一家房地产公司,虽然并没有做得风生水起,但因为之前的客源都还在,所以再创业也不算太难。
      两人当即去拜访了这名企业家,他对韩宥的映像依然特别深刻,是个清瘦的男孩子,虽然年轻,但人很精明,管理方面也有着自己的想法和态度,他之前在创业的时候甚至高薪聘请他来,但是韩宥拒绝了,具体原因不明。
      企业家还说,韩宥习惯每周五去一家名为“逐光”的书店,去购买最新一期的杂志。
      当周彤和马海祥站在书店门口的时候,周彤终于想起来,这家书店的主人,是陆晗。她的心冰凉到了低谷,似乎很难相信,陆晗与韩宥没有勾结。
      那前几天的大火,陆晗为什么会被韩宥绑起来和自己一起关进地下室,到底是合作的决裂,还是两人故意设计安排?
      没道理啊,安排这么一出戏,目的是什么呢?
      正在思忖,马海祥已经联系了员工打开书店的门并出示了警官证:“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韩宥的客户?”
      应该是常客,店员听见这个名字很快地点点头:“韩先生每周五都会来,和陆哥是好朋友,还经常给我们带吃的,需要我向您出示客户资料么?”
      “你说,韩宥和陆晗是好友?”
      “嗯,陆哥还没开这家书店的时候两人就认识,后来陆哥出国,韩先生就来帮着打理,一直到前段时间陆哥回国。”

      而另一边的钱长青和苟和,在搜查“鸿运”的时候,发现了大量的走私订单记录以及还未来得及处理的氟.硝.西.泮,甚至还有一些新型的化合物。
      之前402国道那个案子就发现,氟.硝.西.泮这么好用的作案辅助药物根本没有在市面上流通起来,当时猜测这条线可能就是一条单支,而现在看来,前后的情节,似乎已经可以串起来了。
      看来魏氏,不仅仅是一个魏前程,高层的人都脱不了干系,他们利用长途货车以及出租车生意的便利,在江宁市传播贩卖毒品,而这个上家是谁,就要看韩宥了。
      怪不得呢,好好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要去做交通运输的生意,原来是找到了另外一条发财的门路,而上家为什么只供应这一条线,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市局 审讯室
      陆晗第二次坐在这里的时候,怀着不同的心态,他坚持先听到周彤已经安全活下的消息,才终于开了口。
      “在国外的这些年呢,我被卷入一场特殊行动,你们案卷里应该有记载的,这场跨国的抓捕,代号HJO,hurricane joint operation,那场行动中,我作为人质被挟持,你们警方并没有救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场爆炸发生,用我的命,去换那15位毒枭的死。不过好在,我没有死,我活下来了,在韩宥的帮助下。”
      “等我康复回国,也是韩宥帮我打点的,你看出来了,我们俩关系很好,杀死魏前程,我认,但是贩毒,不是我干的。你想让我供出韩宥,对不起,不可能。”
      监控室里的周彤一言不发地听完了全程,直到负责审讯的王长年结束问话,才走进审讯室:“你只有供出有利的证据,我才能帮你争取减刑你知道么!你就忍心这样把小姨和小姨夫丢下……”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陆晗冷冰冰地打断。
      “在我看来,一个能在我危难时候救我的朋友,比嘴上说着为我好的亲人,更重要。”
      手铐相互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再过十分钟,就会有人来接他,带到另一家看守所,而接下来,就是法院的传讯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