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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秋收
秦小华回头一看,原来是今天早上来找自己的那个女孩。
但是秦小华现在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根据早上她对自己的关心来看,应该是自己的好朋友。
“但是她刚刚为什么吼我?”秦小华心里很是不解。
这时候班长半恼半笑的说:“罗燕燕,秦小华第一天来住宿舍,而且身体才刚好一些,你说话可不可以稍微温柔一些。
“遵命~班长大人。”罗燕燕也半开玩笑地说道。“我这不是想帮助小华同志收拾床铺嘛。班上大人,您可错怪人家啦。”
说着就要脱鞋上床帮秦小华整理床铺。
秦小华这才知道原来她叫罗燕燕,于是赶忙说:“不用了不用了,燕燕,我自己来就好。”
秦小华虽然当惯了千金小姐,可是为人处世,跟人打交道的本领还是有的。
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孩不是人精呢,尤其是她这种人精中的佼佼者。
“娱乐圈也不是容易混的,一不小心多少人吃了你。”秦小华在心里感叹。
好不容易安顿好了,热心的班长把自己今天打的热水借给了秦小华一半。
洗漱完毕熄灯号也吹响了,这一夜秦小华没睡好。
她想起了自己的家人,自己在现代社会还有很多朋友,他们也许现在正在焦急的寻找自己。可是她现在只能听天由命。
“说不定哪天我干活累晕了,就又回去了呢。”她在心里这样开导自己。
可能是今天发生了太多事,也可能是她慢慢的适应了硬硬的床和室友的呼噜声,秦小华渐渐睡着了。
第二天她是被起床号吓醒的。匆忙赶到开早会的地方的时候,刘队长已经在等待大家了。
本来以为刘队长说的秋收只是为了把自己从张大花家里拯救出来而找的借口,没想到第二天刘队长就宣布了秋收的日期。
“同志们,最关键的时候就要到来了。我们忙忙碌碌大半年,等的就是这一刻,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暂时不下地干活了。全都待在队里修整装备,攒足力气准备迎接秋收。大家有信心吗?”
“有信心!”
刘书瑾在队里很有号召力,他一鼓励,大家的心里都跟着澎湃了起来。
“男生班负责修整队里的几辆板车,确保到时候能第一时间把收下来的玉米拉到队里。女生班负责加固装玉米的筐和袋子。大家听清楚了吗?
“清楚啦!”
接着大家就准备散开去取工具,这时候刘书瑾叫住了秦小华。
“小华同志,你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今天就先跟着我去镇上汇报秋收的准备工作吧。顺便到供销社给女生们再买些针线回来。”
秦小华点点头,其实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其实昨天因为秦小华光顾着跟张大花理论没留意刘书瑾的长相,回来的路上又是漆黑一片,连人影都看不清,更别提看清一个人的脸了。
不过现在秦小华可是真真切切的看清了刘书瑾的脸,秦小华感觉他跟自己见过的男人们都不一样。
秦小华以前接触过的男性,一般都是常年混迹娱乐圈的,保养的比秦小华自己还仔细。
而这位刘队长恐怕连雪花膏也没有擦过。
但是秦小华就是觉得他有种别人都没有的气场,让人感觉很安心。
两个人蹭着老乡的马车一路颠簸好不容易到了镇上,秦小华感觉屁股都快被颠碎成八瓣了。
现在的她脸色发灰,连和刘书瑾搭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书瑾对她说:“你先去那边的供销社转一转,我汇报完工作就来这里找你。”
“好,我在那里等你。”
刘书瑾走后秦小华在地上蹲了一会儿才感觉身体舒服了一些,就出发准备去供销社。
秦小华从来没去过供销社,一路上她满怀期待,可是当她走进去的时候不禁对刘书瑾的形容产生了怀疑。
刘书瑾让她在这里转一转,可是这屁股大点儿的地方,以秦小华的一双大长腿,几步就能走到头。
秦小华就在这里等了刘书瑾好大一晌。
“从来没有帅哥能让我等这么久,就算是当年当红的小鲜肉跟我见面,那也是他等着我。好你个刘书瑾,等你回来我非得好好吐槽一下你。”秦小华小声嘟囔。
“你在自言自语什么呀?”
秦小华吓了一激灵,赶紧回头。刚刚的气势汹汹全部都被吓没了。准确的说不仅仅是被吓没得,还有一部分是被刘书瑾这张突然出现的帅脸帅没的。
两人买好针线,又坐上了这位老乡的马车。
秦小华比来的时候适应了一些,就开始问东问西。
刘书瑾说秋收结束之后镇上的文工团会来队里挑人,条件好的就可以去当文艺兵了。
秦小华听到这里激动了起来,没想到自己到这里还有发光发热的机会。论种地,自己肯定不如大家,可是论文艺表演,自己可是信心满满。
可是转念一想,要是到镇上当了文艺兵,那就见不到刘队长了,还着实有点可惜。
“刘队长你也会参加选拔吗?”秦小华不死心的问。
“当然了,队里的每个人都要参加选拔。”
“那刘队长你准备了什么节目呀?”
“我还没想好,不过应该是唱歌吧,我喜欢唱。队里的队员们也喜欢听我唱。”
“那你唱一首来听听。”说罢秦小华就开始鼓掌。
刘书瑾也不推辞,挺直腰板就开始唱。
“我们走在大路上,
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
革命气势不可阻挡,
向前进,向前进,
朝着胜利的方向。”
这一首歌秦小华听的及其入神,她从来没有听过那个人能够把红色歌曲唱得这么有感染力。秦小华向来是不听红色歌曲的,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怕别人看到自己在听老歌而嘲笑自己。她是打心底里喜欢红色歌曲的,所以这一首歌听的秦小华眼泪都快下来了。
“队长,你唱的太好了!你肯定能选上文艺兵的!”
“嘿嘿,唱得不好,随便听听吧。”刘书瑾谦虚地说道。
“没想到队长唱得这么好,到时候要是我们俩都能选上那该多好呀。”秦小华心想。
“小华,你也来一个吧。平时你在队里不怎么说话,我还从来没有听过你唱歌呢。”
面对刘书瑾的邀请,秦小华也唱了起来。
歌声很有力,也不同于现代小鲜肉唱的歌儿,总之每一句都到了秦小华的心坎里去了。
一曲唱罢,刘书瑾马上开口:“小华,你唱的太好了!你以后在队里要多多表现自己。这样能变得更快乐。”
秦小华刚想谦虚,前面赶车的大爷开口了:“你俩啊,唱得都不赖。想当年,我也有一副好嗓子呢!”
“大爷,那我们合唱一首吧。”
“好啊!”
于是三个人开始合唱起了《我为祖国献石油》,伴随着歌声和笑声,三个人的影子在余晖下越拉越长。
两天后秋收开始了。
第一次下地掰玉米的秦小华心里忐忑极了。
她不是怕吃苦,也不是怕受热。她只是天生的怕虫子,尤其是那种会蠕动的小白虫,她见一次就能丢半条命。
她也怕队友们觉得自己娇气,于是壮这胆子把帽子往下一拉,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冲进了玉米地。
刚开始秦小华整个人都是紧绷的,恨不得把身上的毛孔都缩起来。
渐渐地她也习惯了在玉米地穿行,但是这一放松可不得了。她一低头就看见一直大白虫就在自己面前的叶子上。
她发出了这一生最大声的尖叫。
突然刘书瑾从她右边的那一行玉米杆子中间窜出来,看了看没什么大事之后向别的知青们说:“没事了,大家继续掰。”
接着小声的问秦小华:“怎么了?”
秦小华此事已经吓得鼻涕眼泪齐飞。她尽量忍住哭腔,开口说道:“这个虫子太吓人了哇呜呜呜呜……”
这下搞得刘书瑾哭笑不得,可是他看秦小华是真害怕,就帮她把虫子踩死了。
接下来两个人的距离一直保持在十米以内。
秦小华一喊,刘书瑾就会过来帮她灭虫子。
终于挨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本来大家都在开心的谈论今年的玉米真是穗大,秆细,颗粒饱满。
可这时候罗燕燕出来打了个岔:“小华,你早上在玉米地里怎么了,你尖叫一声,吓得大家都准备去看你。”
秦小华没脸说出自己怕虫子的事,只能任由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没事儿,早上小华在地里看花眼了,以为面前的一片腐烂的玉米秆子是条花皮蛇,我过去看了看就没事了。”刘队长在替她解围。毕竟被一只虫子吓到可比被一条蛇吓到丢人多了。
吃完饭秦小华特地跑过去感谢了刘书瑾。
“你下午掰一会儿玉米就去替大家准备晚饭吧,大家的体力耗费太大,需要多吃点。”没想到刘书瑾竟然帮她想的这么周到。秦小华终于知道为什么刘队长在队里的号召力那么强了,他真的是细心又有能力。
秦小华也知道自己再去玉米地恐怕还会闹出这样的笑话,而且总是靠刘队长帮忙的话,班里的整体进度都会被拖慢。所以她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给大家准备好热腾腾的晚饭。
下午秦小华早早的就从玉米地里出来了。她和班长一起去给大家准备晚饭。
今天的晚饭是土豆和绿豆汤。绿豆汤解暑,土豆帮助大家填饱肚子,补充能量。
班长给她分配的任务是削土豆皮和洗绿豆。
秦小华从来没削过土豆,更别说用这样一把大刀来削。
但是她不想辜负刘队长对自己的照顾,于是打起精神一个一个努力的削。
厨房的这把刀十分的锋利,秦小华只是转头数土豆的功夫,这把刀已经把她的大拇指划破了皮。
要是以前的秦罗敷,早就尖叫着逃走了。但是现在的秦小华不这么想,她把受伤的拇指放到嘴里含了含,又开始削起来。
紧赶慢赶总算是没有耽误大家吃饭。
秦小华也觉得今天的饭吃的格外的香。
但是吃着吃着罗燕燕又开口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秦小华知道,罗燕燕开口,准没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