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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她的喜欢 ...

  •   两年过去,兰悦琳和徐清风升入了同一所江城重点高中。
      初中三年,两人一直是同班同学。
      熊女士为了方便儿子走读,在江城一中对面的小区租了一套房子,从校门口到家门口,步行不到10分钟。
      “悦悦,清风,今天这么早下课啊?”厨房的菜还没有炒好,熊女士飞快地关了火,给两个孩子开门。
      “星期三上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我们提前在校门口等着了。以后每周三我们应该都会比较早回来。”打了一节课篮球,即便已经过了一阵了,徐清还处于汗流浃背的状态,刚刚和兰悦琳一起走回来时他都一直注意着保持距离,不用想也知道他现在浑身肯定但发着熏人的汗味。
      “还有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也是体育课。”徐清风爱干净,现在疾步走向卧室肯定是去拿换洗的衣服,有点匆忙,不然按照他的细心程度应该会把周五的情况一起说了的。兰悦琳一边走向厨房准备把三个人要用的碗筷拿出来,一边补充道。
      熊女士之前一直不想让孩子忙活家务,怕耽误她们学习,但是因为悦琳一直坚持,渐渐地也就让她帮忙做一点了,有时候回来得更早,悦琳还会帮她洗洗菜,剥剥豆子。
      她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了,虽然没有像张慧一样的认悦琳做干女儿的先机,但是如果可以让悦琳做她家儿媳妇也是很好的呀!年过30时的小说作者熊女士怀揣着一颗依然活跃的粉红少女心,愉快地幻想着。
      看着洗完澡出来,干净白皙又青春帅气的儿子,再看看漂亮乖巧又纤细窈窕的内心准儿媳,熊女士表示很满意,很期盼,还,很羡慕,啊,这就是该死的甜美的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啊。她可是知道儿子那些年偷偷送悦琳的礼物的人。
      于是这天的饭桌上,被母上大人盯了好久乃至怀疑自己没有洗干净的徐清风,只好皱着眉头埋头吃饭,满腹疑惑。母亲这突如其来的,蕴含着“少年,加油!我看好你”的目光,到底是什么意思?
      学区房租金不便宜,但是对于富裕到原本打算直接买一套二手学区房的徐氏夫妇来说,要租当然租最好的。他们这套是四室两厅,两个孩子中午回来都有自己的房间可以午休,还有一个房间专门做了书房,也是悦琳的琴房。
      刚见面那天晚上,悦琳给大家演奏了一首克莱斯勒的《爱的欢乐》,熊女士虽然不了解小提琴,但是回家就被儿子普及了知识,从儿子惊艳的目光和赞叹的语气中,她知道了小悦琳是一个小提琴天才的事实。那首情感饱满的曲子给她的震撼也极大,悦琳上初中以后偶尔留宿他们家练琴的时候,她这个老阿姨还央着人家小姑娘再演奏了一次,录了音做手机铃声,到现在都没换。
      中午吃完饭,徐清风会和兰悦琳一起看会儿《百家讲坛》,徐清风原本对这种历史类栏目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有一次家长会上母亲听了老师传授的学生学习心得,里面讲到语文考了年级第一的兰悦琳说经常收看《百家讲坛》有助于在写作时引经据典,于是他也被母上大人拉来和兰悦琳一起看了——就因为他语文作文稍微差一点。
      他发现兰悦琳真的是一个静如处子的女生,而他似乎没有见过她动如脱兔的一面。她的爱好是小提琴,尤其喜欢悠扬缓慢的曲子,她最好的科目全是文科,语文,历史,课间最常见的状态也是端坐在书桌前,背起书来习惯默背,分小组朗诵的时候声音小得听不到,和朋友一起上体育课也不会大幅度地跑跑跳跳,但却意外地擅长考验耐力的长跑,笑起来落落大方但很矜持,不露齿。和他走在一起时,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有时候他偷偷靠近逗她说听不清,她也不会用力推开他,就是轻轻一个瞪眼。
      此刻看《百家讲坛》也是,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安安静静地收看,仿佛正在教室听老师讲课。
      忽然她有点羞涩侧身,小鹿般的眼睛水汪汪的,不好意思地看着他,让他的心跳变得有点快。
      他有点紧张,她这个状态,有点像偷偷约他出来向他告白的女生,含羞带怯的。
      虽然她们都没有她好看。兰悦琳可是他们这一届公认的校花No.1.他一边莫名地为此感到骄傲,一边为她即将要说的话期待又紧张。
      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兰悦琳已经很少在他面前流露出这样害羞的神色了。
      “徐清风……我……”
      这个开头好生耳熟。紧张退却了一点点,期待渐渐占据了上风。
      等等,等等!告白的事情应该男生来做,得打断她吧?!
      他正要开口扭转乾坤。
      兰悦琳却率先快速讲完了,“我上节化学课没有听懂,你能给我讲讲吗”
      不知怎么形容此刻复杂的心情,有些庆幸,又有些失落。
      “当然可以。”把自己的情绪抛之脑后,徐清风正了正神色认真对待女孩的问题,“今天第
      一天上化学课,有不懂的地方很正常。你不用太担心。以后提早一些预习,遇到问题就问,肯定没问题的。”
      其他不敢说,数理化上面教她还是很有信心的。
      “哪道题?“
      他总是这么体贴,也很可靠。
      讨论完上午的化学题,兰悦琳躺到床上,想起了去年秋季运动会时发生的事情。
      她和往年一样报了1500米长跑。
      红色的塑胶跑道上,她正开始跑在倒数第二圈,大腿突然一个抽筋,莫名其妙的摔了一跤,
      地转天旋间听到看台上传来人群的惊呼,一瞬间又是疼痛又是羞囧,平地一下摔……
      她正吃力的撑着从地上起来,故作淡定地拍了拍膝盖上淌血的伤口,准备咬牙坚持坚持跑完剩下的赛道。
      可是脚好像扭了,往前每踩一步都钻心地疼。好疼。
      有点不知所措。
      跌跌撞撞地往前跑着,脚步一深一浅,正在纠结要不要回去的时候,他来了。
      拽住了她的手臂,“疼就不要跑了。我刚刚已经和老班说了,背你去医务室。”
      穿着校服的少年有着好看的眉眼,高挺的鼻梁,轮廓分明的下颌,他是这样美好而出众,俊秀得一如同桌私下里拿来比拟过的美型漫画男主角。
      绿色香樟树叶在他身后摇曳着,斑驳的光影投射在地面上,湛蓝的天空与几片白云作伴,而她在这幅美好的图画中,看得最清晰的,是他微微自然卷的黑色碎发也挡不住的,他眼里真切的关心。
      不知不觉他已经比自己高出许多,打篮球时也是队伍里最挺拔的那个,自己还不到他的肩膀,然而此刻他将自己的肩膀放的很低,只为自己能轻松趴到他背上,搂住他的脖子。
      他是她受伤时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是第一个发现她在难受的人,总是这样。
      明明是很感动的事情,她却偷偷在他肩头掉了眼泪。
      在他发间的清香里,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在打湿他蓝色校服外套的泪滴里,她徒然明了了自己喜欢他的心情。
      从那以后每次和他靠近她都变得有些局促,尽管习惯性的故作淡定,还是会害怕他发现自己的羞怯。她不知道他的心意,害怕被拒绝以后变得疏远。
      回想刚刚他讲题的时候,他的语气也很温柔,她知道他怕她听不懂所以讲得很慢。希望徐清风没有发现,在她盯着他写字的指间时,它有几秒的走神,在她发现被他注视着询问有没有听懂的时候,她有几分脸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她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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