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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棘 ...

  •   林奚刚走到东街口雨就下起来了,她拔腿就跑,却仍然淋了个够呛。
      一连下了好几天雨,今早起来她观察外面天色,以为今天放晴了,不想老天欺骗了她,这雨又密密地下起来了。

      一口气跑到酒店门口,她拍拍衣服,扒拉头发,唉声叹气。

      一束樱花闯入她的眼帘,就搁在酒店大门一侧,花瓣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显露出几分凄凄凉凉。
      她的视线在花束上面停留几秒,顿了顿,走过去将歪倒的花枝扶正。
      这是林奚看到的第三束樱花,前天早上一束,昨天早上一束,今天又有一束。

      云英镇是个旅游小镇,镇子外盛放着大片的野樱,绵延百里,远远看去像一片看不到尽头的粉雪。因为变异的缘故,这片野樱不分春秋,四季不败,因此吸引了源源不绝的游客前来赏花。
      观光客很多,因此小镇还算繁华。

      小镇上有一家酒店,名为无名酒店,是镇子上十分不起眼的一家。
      酒店有三层楼,外形方方正正,里头的装饰跟外形保持着高度一致的朴实无华,不怎么受客人喜欢,就算收费一贯低廉,也依然揽不到多少客人。
      呃,正是林奚面前的这一家。

      无名酒店是林婆婆的私产,而林奚是林婆婆的宝贝乖孙女儿,呃,乖孙女儿这个称号是林奚自封的,事实上林婆婆只是在23年前扔垃圾时多看了躺在垃圾堆里的林奚一眼,结果就很不幸被年仅一岁的小林奚给讹上了,这一讹就是二十多年。
      前几日,林婆婆似乎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吃了个大亏,于是冷眼一扫,把林奚赶出了酒店。

      林奚本来一直住在酒店,就算是前几年去外地上大学,每逢寒暑假也是必回酒店的,可以说她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酒店里度过的。
      林奚惨失去安身之所,并没有慌张,转身就在镇上租了个便宜的屋子,一有时间还是往酒店这边跑,跑来帮忙。
      当然,大多时候无名酒店并不忙碌,特别是这几天雨水多游客量锐减,酒店的房间基本都空置下来了,更是清闲,可林奚不管酒店忙或是不忙,她每天都会来酒店报到。

      她今天来得稍晚一些,一进去,正在前台算账的林婆婆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那只是十分冷淡的一眼,眼中没有掀起一丝一毫的波澜,下一秒便又低垂下头,像是没有看见自家的“宝贝乖孙女儿”。
      对待林奚,林婆婆似乎总是非常冷漠,她不爱笑,脸上的每一条皱纹看起来都严肃巴巴的。
      跟婆婆不一样,被林婆婆养大的林奚的性格非常开朗,像个小太阳。

      而且还是个厚脸皮的小太阳。

      “婆婆,今早的早饭都有些什么呀?”空着肚子而来的林奚一边问一边朝自己的左边张望。
      无名酒店在一楼设置了前台接待区,在前台的对面则隔出了一块儿安置了两副桌椅,以便为入住的客人提供就餐地方,此时就餐区里就有三个客人在吃早饭,林奚正在看的正是客人桌上的情况。
      林婆婆听了她的无耻发言头也不抬一下,淡淡道:“本店不养闲人。”
      林奚咧着嘴笑:“我不咸,我是酸甜口的!”
      林婆婆:“……”

      林奚并不觉得自己惹人嫌,她顾自跑进后厨,去寻吃的。
      厨房里立着个呈省点模式的保姆机器人,林奚向机器人要了一份早餐,拿到早餐也不出去,就在厨房里解决了才抹着嘴巴走出厨房。

      林奚自认为自己是来给婆婆帮忙的,但酒店要用到她的地方并不多,等到就餐的三位客人先后离开后,林奚就完全闲了下来。
      她哪儿也不去,就待在酒店里看书。
      她看的是一本童话画本,乃酒店的某位小客人友情所赠。
      林奚24了,以她的高龄,着实很难从一本子供向的读物里获取到乐趣,因此看了没几分钟就一连打了三个哈欠。

      她合上了画本,趴在桌上歪着头看前台处的林婆婆。
      林奚发现婆婆比她记忆中要矮了少许。

      婆婆老了。

      林婆婆走出前台,朝店里的垃圾桶而去,要去处理垃圾,林奚见了立马回神,跑过去抢先一步把垃圾袋提起来,道:“垃圾我去扔!”
      林婆婆没说话,沉默半晌后把伸出去准备拎垃圾袋的手收了回去,趁着这个时候,林奚提着垃圾袋就往外走。
      她风风火火地走出酒店,刚出门脚下却猝然一停。
      她扭头看向某处。

      她看到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穿得破破烂烂的,正抱膝坐在酒店门口,她弓着背,雨水打在她瘦得脊骨突出的背上,在她的脚边,一束盛放的野樱花代替了先前那束破败的野樱。
      林奚的目光倾落在小女孩的脖颈上,那上面缠绕着一圈荆棘印记,鲜明又醒目,呈现出不详的血一样的颜色。

      她是[花]。

      [花]拥有人类的形貌,智力却平均只有四五岁,他们曾经也是人类,是被亲友的思念和执念从黄泉召唤回到了尘世,脖子上的荆棘纹路便是他们从黄泉归来的标记。

      林奚抬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脖颈。
      她的脖子上也缠绕有荆棘纹路,跟[花]一模一样。

      但她似乎是个例外。

      二十多年前林婆婆在垃圾堆里发现林奚时也一度认为林奚是花,林婆婆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好像对花还保有一丝温情,因此看到了被遗弃的林奚,就施舍了一点温暖,把她给抱了回去,不过林婆婆很快就发现了自己抱回来的并不是普通的花。
      普通的花依赖于唤回自己的人类而活,如果唤回自己的人类对自己的执念消失了,不再需要他们,他们便会迎来枯萎,这个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可林奚不同,她在被林婆婆领回去之后,直到二十年后的今天依然活蹦乱跳着,而且她也没有智力障碍,两年前她从国家一流学府毕业可以证明这一点。

      林婆婆在发现了林奚的不同之处之后就给林奚申请了公民ID卡,让她作为人类成长,对外解释她脖子上的荆棘印记是孩子叛逆搞出来的文身。

      林奚觉得自己是人。
      人类也并非是多么得天独厚的存在,但与花相比,她希望自己是个人。

      林奚静静看着小女孩。
      她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几天前这个孩子跟随一名年轻母亲而来,年轻母亲是来赏花的,但天公不作美,一连下了好几天雨,终于,母亲不想再等下去,退了房离开了酒店。
      这个孩子本来是跟母亲一起来的,但母亲走时却没有带走她,不知是忘记了,还是粗心大意遗落了。
      总而言之,对于那个年轻母亲来说,这个孩子大概是不重要的。
      可孩子为了让不能出门的母亲看到樱花,每天都会将自己冒雨折来的花放在酒店门口,然而她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取悦的人早已离开很久很久。

      毫无疑问,在这个世界上,[花]对人类的爱是最纯粹的。
      他们高度依赖于将他们唤回这个人间的人类,毫无怨言。如果唤回他们的人对他们的执念消失了,不再需要他们,他们便会迎来枯萎死亡。
      与之相对比,大部分的人类对[花]的爱意都浅薄得可笑。

      是的,这个被抛弃的[花]不是什么个例,往外简单走一圈,不知道可以收集到多少类似遭遇的[花]。

      [花]从花中诞生,一经诞生便是生前最后一刻的模样,他们应召人类的思恋从黄泉归来,然而没有生前的记忆,徒有亡者的形,缺乏灵性,因为这个原因,应着未亡者的期待降生的他们,总是很快就会成为消耗品失去价值,而后被抛弃,而这个世界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现状,没有谁会觉得奇怪,多么讽刺。
      据数据统计,70%的[花]会在消磨光了唤回他们的人的爱之后被人抛弃枯萎死亡,29%[花]会因为幼儿般的憨态反应取悦了人类,最终沦为宠物;只不到1%的[花]会被人珍惜着。
      而在所有的[花]当中,存在0.0001%的几率觉醒记忆,这时属于[花]的荆棘标记会随之剥落,成为与人类相差无几的存在,他们的智力和人类相差无几,拥有生前记忆,还会觉醒特殊能力,就好像浴火重生一般。
      [花]的生存状态极为艰难,但[觉醒花种]却是香饽饽,地位很高,倍受仰望。
      然而诞生一名[觉醒花种]的几率实在太低太低,大多都只是普通[花],他们被人类任性地带到这个世界,却又被随便抛弃。

      林奚最后看了一眼酒店门口的那名[花],提步走进了雨幕里。
      当她扔完垃圾走回酒店,门口已经失去了小女孩的身影,而在小女孩待的地方,多了一堆绯红的花瓣,和几件破烂的衣物。

      又一名[花]凋谢了。

      林奚的手指握了握从便利店买回来的伞,她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把伞送出去。

  • 作者有话要说:  久等,开文啦,新文第一章例行留言送红包~
    以前写过【花】世界观的短篇,现在试试长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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