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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末世 ...

  •   这一通吐直令李初九差点吐出胆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初九才擦了把眼泪,停止了呕吐。

      她这才想起找那趁人之危的帅哥,然而天大地大哪还有大帅哥的影子。不过走掉也好,神神叨叨的,李初九怎么知道他是不是秀逗了,大脑有问题。

      她检查自己的伤势,属实有点惨。今天早上在北北她们的怂.恿.下她穿了裙子,如今长裙变成了超短裙,而超短裙也因为刚刚和巨.龙.激.烈的搏.斗而变得成了可怜的破布,破布挂在身上,七零八碎的样子实在可以称得上本年度最新款。

      双腿上都是擦伤,胳膊也破了皮,幸好手腕上的千妖结挡住了血气蔓延,没有引来别的妖精,否则她李初九今天别说救人逞英雄,自己的生命安全都成问题。

      捉妖是个力气活,李初九每一次都有深刻的体会。她觉得自己现在能吃下一整头牛,而浑身每一处都痛,再看一头秀发,已经被汗水、尘土混合物黏在了一起;一撮撮,一撮撮。

      据说这种发型有个时髦的称号——脏辫儿。

      李初九以手作梳挠.扯了几下头发,终于放弃。她双手撑住膝盖,浑身酸痛地站起来,看了一眼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也不知是昏过去还是睡着了的北北。

      可怜的姑娘。
      北北的旁边那块方帕还在,这可是件神物。李初九在看到方帕的一瞬间双眼放光,要不是老胳膊老腿实在不抗折腾,她一定要跳起来大声欢呼。
      想不到我李初九也有捡装备的一天。

      在脑海里搜寻,李初九努力回忆刚刚大帅哥结法印时的嘴部动作,她想要推测出大帅哥念得是什么口诀,然而无果。

      李初九放弃。她弯腰捡起方帕,好生叠起来揣进兜里,就算这帕子暂时使用不了,但是神器就是神器,说不定哪天感应到她李初九的诚意就自动跳出来认新主人了呢。

      思及此李初九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眼下还不是彻底轻松的时候,18楼下.面还有一堆烂摊子,至于为何时代广场会突然出现一条龙,到底这条龙和北北之前讲的那个民间传说有多大联系,李初九暂时不想去琢磨。

      当务之急她要先清除一干人等的记忆,让活动继续下去。然后好好的洗个热水澡,泡杯普洱,有条件的话,最好能美美的睡上一觉。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够美美的睡上一觉已经成了李初九的奢望。
      你看过凌晨三点的街道么?
      长风穿过空旷的街道,延展开来的路灯一盏盏亮起又熄灭,熄灭又亮起。窗外的那条河河水也在沉沉的夜幕中成了死灰色。

      很多个夜晚李初九瞪大了眼睛,从凌晨一点数到凌晨两点,凌晨三点。她眼看着天黯下去又亮起来。失眠无疑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事。

      有时候她可以睡着,但是那个可怕的梦魇一定会准时赴约,在梦中李初九放声痛哭,伤心欲绝,她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疯狂,只记得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

      但她敢保证,自己从小到大正常的上学,正常的生活,正常的长大;没有出过车祸,更没失忆过。

      那么,那种刻骨铭心仿佛昨日的痛苦,到底是怎么回事?

      长久以来李初九都想弄那个可怕的梦魇,当年她从太姥姥手里接过千妖结的时候,她也同时接过了李家最后一个收妖师的衣钵。

      注定会消失的李家人无法冲破那个跟随着每一代人的诅咒,更没有人告诉李初九从小就跟随她的梦魇和那招妖的四阴血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的人生来就有背负,譬如,李初九。

      深吸口气,李初九觉得感性得都不像自己了。干这行最怕感情用事,她到处摸,没有找到棒棒糖。有点泄气地结法印,李初九站在时代广场天台正中,念了一串诀法。

      随着她念诵之音,时代广场上空乌云涌动,待到乌云散尽,一轮大太阳高挂苍穹。只有李初九看得到时代广场方圆百里的透明结界已被解开,此刻万道金光洒下,楼里被定住身形的人仿佛大梦初醒。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什么都不记得。

      活动区内,阎景手里拿着话筒,声音温柔,“大家等了我这么久辛苦了,一会活动结束都去吃点好吃的,长市有特色的小吃很多,大家可以结伴去,一定要注意安全——”

      “啊啊啊啊,哥哥太好了。”
      “嗷嗷嗷,宝贝——”

      女主持人,“景哥好不好啊?”
      “好。”
      “你们会不会永远爱景哥呀?”
      “会!阎景,阎景,阎景!”

      人潮爆发出最大的热情,声浪一浪高过一浪。阎景仰起头来,一双秋水横波的眼睛望向时代广场站满了粉丝的四层楼。

      粉丝们热情而有秩序,她们浓烈的爱他感受得到。

      他的目光环视着自己的粉丝们,嘴角挂着无比温柔的笑;一张精致得仿若最完美艺术品的脸上,柔情无限。

      这种角度,他的一身白衣,他漂亮的天鹅颈和大长腿简直让人发疯。

      躲在四楼最隐蔽角落里的李初九傻兮兮地看着仰头的阎景。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阎景小小的一团,就像需要保护的绝世珍宝。他正朝爱着他的粉丝们挥手致谢,微笑致谢。

      阎景的目光穿过层层人潮,望向四楼的某处,那里有一个躲藏着的脏兮兮的身影。
      他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天台上北北醒转过来,茫然地看着四周,挠头;任凭她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到了这里。

      时间在静止后又继续向前,没有人记得李初九,她就像从来都没出现过一样。北北,悠悠,小雪,她们在活动结束后回到房间,看着干净整齐的床铺,一点都想不起来昨天晚上曾经有个半路捡回来的姑娘同她们一起花痴过一个男人。

      长市汽车站,已经洗过热水澡重新换上卫衣牛仔裤的李初九背着双肩包等车。

      肩膀被人从后面重重地拍了一下,李初九吓了一跳,回头,就见冤家死对头,曾经趁人之危救过自己的大大大帅哥。

      他今天穿着白色的牛仔外套,里面是黑色的内搭,黑牛仔裤,小白鞋。依旧顺毛妹妹头,这次居然臭美地戴了一副黑墨镜。

      他的脸小小的,大大的黑墨镜几乎挡住了他大半张脸。大大大帅哥很香,也不知身上用了什么香水,李初九觉得那更像是熏香。

      大大大帅哥朝她咧嘴笑,露出一口小白牙;细贝齿雪肤红唇,还真是个大美人。

      李初九暗叹一声,又觉得不能因为花痴而忘了自己的立场,于是偷偷吞了口口水,梗脖子不搭理大帅哥。

      谁知大帅哥居然先开了口,“我也去。”
      李初九翻了个白眼,“你家里没人教过你说话别说半句么?”
      大大大帅哥认真地摇头,声音小小的,低低的,“没有,我是个孤儿。”

      “啊,对不起。”李初九没想到触到对方痛处。毕竟是救命恩人,虽然趁人之危挺让人憋气的,但她李初九可没有恩将仇报的习惯。

      大大大帅哥可怜兮兮地接着说,“我没有家。”
      李初九,“哦。”
      大大大帅哥,“你得对我负责。”
      李初九,“呃?”
      大大大帅哥,“师父说男女授受不亲,我既然已经看过你的身体自然你要对我负责。”

      李初九一口老血差点没噎死自己,这位主儿还真是秀逗了,这是看多了古早言情小说吧?见鬼的我对你负责,呃?什么看过身体,又师父的。

      李初九缩了缩脖子,觉得不能惹上这么个麻烦;虽然他的确养眼,法力也的确高强,可惜是个傻的。

      “呵呵,那个,这个,账先记着,有机会折现。至于没有家——你可以去收容所,而且看你也老大不小了,有手有脚自己去赚钱娶媳妇成家。”

      大大大帅哥很兴奋,“我有你啊。”
      李初九,“啊?”
      大大大帅哥,“你的工作室专门接各种收妖单子。”

      李初九眨眨眼,不置可否。

      大大大帅哥,“我叫范清辉,师从不落山,师父这次让我下山就是要找到有四阴血的收妖人。”

      李初九目瞪口呆,脑袋一时有点转不过来,觉得自己在看一本悬疑幻想类小说。
      范清辉,“我腰细腿软易推倒,今后跟定你了。”
      李初九托着就要惊掉的下巴,控制不住地翻了个白眼,“什么鬼?你这都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范清辉从兜里掏出手机,迅速滑动,进入了一个app,指着一本小说,“就是这个,我从这里学到的。对了,什么叫腰细腿软易推倒啊?”

      李初九瞄了一眼——岸然,是那个著名的坑王,ta的文案上挂着这句话,没想到被白痴帅哥学了去。

      李初九忍着笑,“好话。”
      车在此时来了,李初九排队上车。范清辉紧跟着她,“那我以后多说,反正你要带我回家。”

      这话居然有点撒娇的成分,李初九平生最怕帅哥撒娇,于是只好叹了口气,回头看帅哥,“行,但是我穷,不养白吃饭的,你到我家得干活。”

      “好,一言为定。”范清辉将墨镜架在头毛上,朝李初九绽开一个笑。
      是个阳光少年啊。李初九在心底暗叹一万遍。
      而此时她压根想不到范清辉居然就这样给她带来了一单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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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时候开始下雨,雨点夹杂着雪花,越下越大,气温骤降,街上行人很少,偶尔过去一个也是裹紧了衣服低着头急速地跑过。

      已经过了清明,但华市好像还没适应春天。

      李初九没有带伞,她急匆匆的往家里走,早上出门的时候没有看天气预报,她穿的有点少,现在小冷风一吹只觉透心凉。

      范清辉不知道跑哪去了,那小子少年心性,自打跟着她从长市来到华市以后李初九能抓到他影儿的时候就很少。

      还说来帮我,回头就扣你工钱不给你饭吃。

      李初九恨恨的想着,没注意到迎面过来的人,“砰”的一下与其撞了个满怀。

      “对不起对不起。”李初九弯腰捡起掉落的雨伞,那是一把漆黑的大伞,伞骨很棒实,上手沉甸甸的。

      “没事。”对方回了一句,嗓音低沉沙哑,就像刚熬了大夜并且抽了半盒香烟,然而这种独特的嗓音却别有一番味道。

      李初九不由好奇地看了眼回话的人。

      那是一个男人,看起来30岁左右,坚毅的一张脸,人很帅,个子很高。

      按照一般言情小说的写法这就是次完美的、俗不可耐的相遇,可现实不是小说,事实上那男人从李初九手里接过雨伞后就离开了。

      李初九当然也继续往家狂奔,双方并无兴趣,没有留任何联系方式,甚至很快李初九就将这件事忘了。

      如果她能预料到后来发生的事,那么她一定会回到这一时刻先下手为强,将这个嗓音沙哑的男人塞到马葫芦里,或者她的千妖结里。

      一口气跑到家,李初九打开房门,享受暖烘烘的屋子的拥抱,华市还在供暖,北方就这点好,有暖气的快乐大概南方人很难体会到了。

      她幸福地吸了口气,洗了个热水澡后照例把自己扔床上,又起身在书桌上好一通翻腾,终于找到了那本封皮破损严重的书。

      没有书名,更没有简介,事实上李初九当初找到它的时候经历了惊喜——疑惑——失落全过程。这不是她以为的武功秘籍或者族谱、回忆录之流。

      它兴许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写的烂小说,恰如夜市摊子上十块钱买5本的垃圾读物。

      天历二一一年——李初九刚读了几个字手机就在此时响了起来,她以为是范清辉那不务正业的小子,说话也没好气,“你还知道打电话啊?死外面去得了——呃?穆子?”

      “李初九,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谈谈?”电话那头传来穆子的声音。
      李初九皱了皱眉,“谈什么?”

      “小饭馆生意不景气,不全是我的责任吧?!李初九,你不觉得你应该过来看一看么?这里只有我们两口子,当初也是你们说合伙做生意,也是你们说什么都听我两口子的,可现在过河拆桥。别逼急了我,逼急了我们两口子出去单干,夫妻店自给自足更自在逍遥。为了店我付出了这么多,可你呢?整天不是捧着你那些破书,就是神神秘秘的找不到人。李初九不是我说你,你30了,总该有点正事,不要整天矫情想些有的没的——就像那个谁谁,要我说哪有什么抑郁症,都是没事闲的——”

      李初九把手机离耳朵远一点,觉得穆子的声浪就要顺着电话线冲过来,从她的耳朵里一个字一个字的蔓延到她整个大脑里,并刻上大大的——狼心狗肺李初九。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毫无疑问,穆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一旦开了头,没有一个钟头是说不完的。

      然而你不可以挂电话,否则你就是天下第一狼心狗肺大烂人,忘记你最好的朋友曾经以及正在对你所做的无私奉献。

      李初九有点头疼,心情也低落到了极点。电脑开着,页面正是阎景的围脖。
      打开对话框,据大粉们说,阎景是关闭私信的。李初九突然有种冲动。

      “我知道你的私信是关闭的,我实在太郁闷了,心头苦无人可诉,今后就把你这里当树洞吧。”李初九夹着手机,在对话框里打出了这行字。

      对方如她所料毫无反应,这样挺好,李初九暗暗想着,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尽情吐槽,又不怕不帮我保守秘密的真正的树洞。

      她真的太苦闷了。都说合伙生意不好做,可天地良心,她从来没想和自己唯一的好朋友扯上金钱关系。要知道人性是禁不起考验的。

      可事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李初九和穆子她们就组了局,成了利益共同体。

      “嗯嗯,我一定去。嗯嗯,嗯嗯——”李初九一边答应着,一边祈求上苍快派个人来救救她。

      “叮咚,叮咚。”上苍派来救她的人到了。
      “有人按门铃我去开门哈,穆子,咱们有时间再聊。”李初九匆忙挂断电话,关闭围脖对话框,奔过去开门。
      门开了,走廊里空荡荡的,并无人影。

      李初九挠头,一脸莫名地进了屋,一眼就瞥见大马金刀坐在沙发上的范清辉。

      他今天穿了件黑色连帽卫衣,浅蓝色牛仔裤。一双长腿又细又直,卫衣肥肥大大,显得他整个人都透着弱小可怜无助,当然,这也只是假象而已。

      “你,你,我不是告诉你从门进来么?”
      “我敲门了,”
      “可你又从窗子飞进来!这里不是不落山,我就差提溜你耳朵告诉你了。”

      “对不起,我实在有点等不及。”范清辉垂眸光,委委屈屈地扁嘴。他本就是个十分漂亮的小伙子,如今这样雪肤红唇眼泛泪光越发惹人怜爱。

      李初九不由长叹一声,没办法,谁让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颜狗呢。算了,帅哥做什么都可以原谅。

      “下不为例。”李初九说。

      范清辉面色活泛起来,他笑嘻嘻地向李初九讨好,“小姐姐看起来不开心啊,不如来一包?”说着话就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来,攥在手里。声音软萌甜,样子超级乖,大眼睛忽闪忽闪,好看死了。

      李初九被刚才那通电话搅扰出来的坏心情此刻都烟消云散了,果然某位大人物说得对,刀山火海不可怕,最难躲的是敌人的糖衣炮弹。

      “算你小子乖,再不学乖点就踹了你,反正下一个弟弟更漂亮更乖。”李初九笑着看向范清辉手里的东西,瞬间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包香烟,她记得范清辉这臭孩子不会抽烟。

      “哪来的?一点都不学好,才下山几天就学着抽烟。抽烟对小朋友不好,回头不要抽了哈。”李初九半是威胁半是恐吓,范清辉大眼睛忽闪忽闪,“可是,抽烟看起来好帅。”

      “谁告诉你的。”

      “这里——”范清辉掏出手机登陆某文学网站,打开了一本小说,“就是这里——那男人大概30岁左右,刚刚熬了大夜,再加上抽了足足大半包香烟,声音越发低沉沙哑,透着说不出的xing张力。”

      这描写,啧啧,烂到家肉.麻到家了,还有点眼熟。

      范清辉一脸纯真地问李初九,“什么叫xing张力?”

      李初九差点被自己的吐沫淹死,见鬼的烂小说!难怪网络文学行将没落,有这种写手——呃?是坑王!

      李初九揉了揉眼睛,果然是她。坑王人如其名,行事作风也将其笔名付诸实际行动并坚持进行到底。说起来她是个鲜花与板砖齐飞的人物,很小众,能gte到的就会爱不释手,成为她的拥趸;get不到的,就会觉得这人写的狗屁不如。

      很不幸,李初九也是她少数的拥趸之一。
      她迅速在心底忏悔了一下刚刚对自己偶像的不尊重,这篇文她没印象了,应该是最近写的,恐怕和之前许许多多的坑一样,也是一个坑。

      坑王,果然名不虚传。
      “叫什么名字啊、”李初九尽量隐藏自己的情绪,不想让范清辉那小子发现她也喜欢看这些不入流的爱情小说。

      “《末世》”范清辉说。
      “这名字不赖,写末世的?吸血鬼?那个30岁的抽烟男人是个吸血鬼么?”
      “不知道,现在只有几章,可我看了最后更新日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
      “正常操作。”
      “什么叫正常操作?”
      “和你说了你也不懂,领你去还太远。”李初九拿起范清辉的手机,点开最后一章:

      雨。撑着黑伞的男人站在街角,冷眼旁观这个末世。信号灯亮起来了,他步履从容地穿过马路,准确的和目标人物撞个满怀。

      今晚,他将进入她的梦中,成为她的梦魇,在这个末世,你愿意交付自己的灵魂,和他签订永久的契约么?

      李初九突然有点毛毛的,她搓了搓胳膊,这才发现自己的胳膊上满是鸡皮疙瘩。她想起了傍晚时撞到的那个撑着黑伞的男人。

      30岁左右,声音沙哑,就像刚刚熬了大夜并抽了足足大半包香烟。李初九不敢往下想,她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千妖结。

      它明明静得就像死了一样,没有一丁点提示啊。
      而更令李初九头皮发麻的是,为什么坑王小说里的情节居然会在现实世界出现?

      她有点坐不住了,抓了个外套穿上,“走,陪我去找一个人。”

      她记得坑王就是华市人,至于她的家庭住址,只要有心找一个人怎么会找不到。

      “去哪?”范清辉拿回手机,点了收藏全文,退出看文网站,这才去追李初九。

      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由于突然降温,街道上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李初九和范清辉御剑飞行。

      她必须在今夜入睡之前,找到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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