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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七十八、残局(二) ...
整个双休日,手机像哑铃一样安静。我无数次的翻开手机找出那个电话,又无数次的合上手机盖。最终我谁也没联系。
经过一个周末的调整,周一上班办公室已经风平浪静了。铃铛没有来部里上班,据部长说铃铛调到市场部做部长助理去了。职场就是职场,特别是私企,只要与公司利益无害的事情都是被宽容的。市场部是公司里最大的部门,铃铛调过去当助理也算是升职了,看来老板还是肯定铃铛的工作能力的。这也让我松了一口气,一来是为不用再面对铃铛,二来也可以大致知道这件事的影响并没有我想的那么恶劣。
而大头据小美说那天我和莫易出去后,大头就把铃铛拖出去了。铃铛一下午没来上班,两个人之间谈了些什么,最后结果怎样没人知道,只知道大头回来后找过老总,然后铃铛在第二天调到了市场部,大头坐当天的飞机回分公司去了。三个月的分公司培训马上也结束在即,余下的事情都交给了另一个领队。小美问大头走的时候跟我说什么没?我摇头。大头走的时候并没有给我任何消息,我什么都不知道。
公司的其他人在最初几天的评头论足后,也归于平静。就像平时娱乐圈的新闻,今天这个跟那个好,明天那个跟这个离,大家谈论几天后自然就淡忘了,毕竟这个利益的世界谁又真的对别人的事情关心多少?况且我还不是明星。铃铛也没在找过我麻烦,我们在公司即使遇到也形同陌路。日子再度回归平静,仿佛一切不曾发生过。可是我能忘记吗?
我问自己这就是结局吗?我以为会画一个句号,却最终画了一个长长的省略号。有些事情却最终成了一个谜。
很久以后,在乐乐一个朋友聚会上,偶然聊起一些旧事,乐乐的同学里竟然有一个和铃铛原来的一起租房的室友是朋友。我才隐约知道当年的事情:
铃铛来自南方的一个二级城市(她和大头是老乡,这个我知道)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铃铛在大学里就谈了男朋友,毕业时跟大多数校园恋一样由于对方不能留北京无疾而终。铃铛第一次签那个合同确实陪陈总睡觉了,这并不是她的本意。她原来也想唱会歌跳会舞,合同金额能少一点也算给自己的职场生涯来个开门彩。也许是酒后乱性或是陈总有意为之,最终是睡到了一起。当时的合同金额少了五万,而陈总只让她少报两万,这样做是怕少的太多,大家有所猜忌,而剩下的钱自然全落入铃铛自己的钱包了。我那时才明白,铃铛大手大脚的钱从哪来。
尝到甜头的铃铛自然很快和陈总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铃铛虽然很放的开,但陈总毕竟是有家室的人,她跟着陈总在一起除了钱还能给自己什么?而要想在北京长久的呆下去终究是需要一个家庭的。而大头的出现正好给了她满足这个愿望的机会。铃铛是个很聪明的人,陈总固然是绩优股,可是自己毕竟不是持有者;而大头正好是一个潜力股,两个有相同背景的人,让铃铛觉得很放心。所以铃铛对大头确实是认真的而且是用心的。
我哑然,正如《大话西游》里面那句台词,我猜的中这开头却没猜中这结尾。我们都以为铃铛不过是把大头当跳板,现在才知道铃铛是把陈总当跳板,而大头才是她要找的依靠。我终于明白了铃铛那天的疯狂举动,原来我才是她梦想的破灭者。可是,她考虑过大头的感受吗?
而大头,自从回分公司后,我们再没联系过了。直到那年的元旦前夕我收到他的一封邮件,附件上有一首MP3,信上只写了一句话“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后来,我才知道,元旦后大头就辞职了,据说是回他的家乡了,他没有给任何同事留下他的联系方式。也许他是想以这种方式和过去做个决断吧。我不知道大头是否真的能忘记过去,在家乡开始他的新生活。
最近,我偶然在超市里遇到玉米和正挺着大肚子买东西的东东,闲聊中玉米说大头已经结婚了,在家乡的城市开了一家小广告公司,日子过的还不错。我很开心的笑了,大头最终是找回了自己。我想起了那封邮件里附带的那首歌《如果天有情》:
总要为爱伤透了心
才知真情多么难寻
有谁愿意如此认识爱情
总要流下多少泪滴
才能看清楚自己
一颗痴心一段赤情
说得容易怎奈人间际遇……
等我们都老了以后,那些年少轻狂的岁月才是我们最回忆的。我相信大头也终究会明白。
大头闪亮谢幕了。生活还要继续。本文最终会如大家所愿,但过程还是很残酷的,希望大家能坚持住。没有你们的支持,我真要写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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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七十八、残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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