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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快活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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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可以买到酒,买到肉,买到血。
它也可以交换白玉,夜明珠,玛瑙,象牙••••••
快活林正是一个吞吐金银的地方。它奢华,喧闹,弥漫着脂粉味和酒香,庸俗,但这也是它的魅力所在。在这里你会忘记烦恼,忘记忧伤,忘记自己的名字,忘记天空的颜色。
只要你有钱。
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就是那个高寄萍,十年前还一无所有,在杭州一个大户人家做下人。只有四个人知道她的过去,而他们杀光了其他知情的人。高老大是个骄傲的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卑微的过去。知道这秘密的,只是四个人:叶翔,石群,孟星魂,小何。
他们是她的儿子,她的弟弟。
也是她的爪牙,她的奴隶。
高寄萍成为高老大的那一天,何雨就成了小何。没有原因,没有任何道理。只有孟星魂还叫高老大姐姐,那种亲昵的称呼也越来越显得别扭了。
钱让一个人变得冷漠。心肠硬起来真的很容易,哪怕硬得像冷冰冰的黄金那样,高老大很早就知道这一点。
他们不叫他的名字了。
他们忘了他的名字。他,只是一个小弟弟而已,无足轻重。好吧,也忘掉他的存在吧。
他恨这种称呼。
小何,小何,像在叫一个地位比他们低的人,即使语气里没有颐指气使,也没有怜悯与同情。
人都是骄傲的啊。高寄萍骄傲,她一手养大的走狗也很骄傲。
何雨站在高处,看得到整个快活林。灯火辉煌纸醉金迷的妖怪洞啊,高寄萍穿着大红的衣服,戴着沉重的金簪和珍珠的首饰,就像儿时的故事里那些华丽而又残忍的妖怪。她将酒杯用力地掷在地上,笑得花枝乱颤。笑声虚伪而空洞。他知道她恨那些人,恨那些在快活林醉生梦死的人。
那些颓废腐朽的渣滓,但是他们付钱。
黄金有一股腐烂的气味。
他忽然回过头去:“谁?”
一个高挑、英俊的少年从阴影里走出。
孟星魂。
何雨笑了,笑容停留在嘴唇上。
“在想什么?”孟星魂道。
“我在想,”何雨道,“我怎样才能把你从这儿扔下去。看,下面都是大青石,一定会摔得脑浆都流出来。”
孟星魂大笑起来:“我知道你做不到。”他叹了口气:“我们这是在干什么?一直在试图杀死对方,十年都没玩够么?”
“这很好玩,也有点可怕。”
“你也知道。”孟星魂沮丧地说。
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对面的山上慢慢向下移动。他走的不急不忙,冷静而悠闲。
“只是石群罢了。”孟星魂道。
“石群去试剑了。是么时候轮到你?”小何道。
“还得过两年吧。叶翔还没到老得不能动的时候。”
“你的口气真冷血。”
“实话总是听着刺耳的。”
“石群去杀谁?”
“啊?我以为你知道。就是杭州的林中燕啊,少林南宗林中鹤的弟弟。你知道的吧?听说你老家也在杭州••••••”
“闭嘴!”何雨突然大叫起来。
孟星魂诧异地看着他:“石群去宰谁好像不是你该关心的吧。哦,姐姐也不让我们多管闲事••••••”
“一口一个姐姐,谁是你姐姐了?姓高的那个混蛋吗?”
“小何你在说什么?”
“你想从这儿‘不小心’摔下去?”
“对不起。只是,你不能冷静下来好好说话?”
“石群如果死了,我就有机会杀了林中燕。”
“那样死的就是你了。”
“你小看我。”
“我也没把握赢过他。”
“那为什么石群可以?他哪里比我们强了?”
“因为他冷血。杀人是需要绝对的冷静的,你这个样子太心浮气躁了。你也知道这个道理,对不对?”孟星魂道,“我知道你想为自己的家人报仇,但这是高老大给石群的任务,说明她认为只有石群能胜任。她这么做有她的道理你也懂吧。”
“你就是来说高老大的好话的?”
“我刚刚在练剑的时候看见你站在这儿。我只是叫你不要一个人在这儿生闷气。”
“我没有生气,我在看风景!”没错啊,快活林的风景,虽然并不怎么好看。
“早点回去休息吧。我先走了。”
孟星魂走在回自己屋的路上,心里烦的要命。
姐姐宠了你这么些年就算了,你怎么像被惯坏的孩子,你要我们怎么办?
石群回到快活林的时候,看见叶翔和何雨在喝酒。两个人都喝得不少,叶翔已经东倒西歪了,而小何把酒倒在盘子里,像狗一样地舔。
活像条丧家犬。石群微笑着。
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何雨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是一种茫然、疯狂的眼光,还有杀气。
这个神经病。石群叹了口气。从小到大,虽然和何雨没有多少交集,那个人的毒辣自私还是让他印象深刻。高老大都提防着这个家伙。就像每个家庭里,都会出一个逆子。
这次高老大赚了不少,他也赚了不少。这笔钱想起来真让人开心啊。即使染了血,金子依然是金子。他的剑很干净,他雪白的衣服也很干净,没有沾上一滴血。
想到高老大在床上等着他,石群心情大好,微笑着走开了。
白衣飘飘,纤尘不染,就像雾的精灵。
何雨对着他的背影吐了口唾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