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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

  •   邹雪因这次意外,腿的修复期又延长了一段时间。

      回到房间后,他又找出那堆信件想丢掉,或者烧个干净也好,但他怕烧起来引发火灾。

      “吃饭了!”听到声音,他原样放了回去,当然是吃饭重要。

      在这之后,他们升上了高三。

      H中似乎变得空前的大了起来,丁陆时和邹雪都曾叫过便利店派送,竟是一次都没碰见周西畔了。

      丁陆时有次忍不住问:“之前那个送货的女生呢?”

      “啊,是周学姐么?她说要专注学业,最近把这份工作推掉了呢。”

      丁陆时有瞬间感觉怅然若失,又很快觉得这份情绪来得莫名其妙。

      这一年,他们都没什么交集,邹雪和丁陆时分别考上了京市的大学。

      邹雪进入大学后如鱼跃大海,如果说高中的他还戴着乖巧好学生的面具,那进入大学后,他就像是打破了继往的枷锁,整个人的风格都变得锐意进取,极富攻击性。

      他创立了一个特效研习社,新手建起一家小规模的特效公司,专门承接各种影视公司的工作。
      因为收费比外面便宜一些,不少公司都乐意跟他合作,而他如一块干海绵,疯狂地从这些影视公司里汲取新知识。

      剪缉、运镜、运营,他把自己修炼成一个全才,他的小弟们对此很不解,“雪哥,你家这么有钱,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努力?”
      如果他们有这个家境,早就躺平了,哪还会这样卷成卷心菜。

      邹雪因这些人的愚钝扬了下眉,“有钱也是我老子的,关我什么事?你们知道什么,以后是视频的天下,学会了这些,以后就是行业的金字塔尖。”

      邹有军再有钱又怎么样,对他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有钱他还是更喜欢自己赚。

      邹雪长了一张招风引蝶的脸,是大学有名的高岭之花。

      自打入学起,他就在女生群里引起了轰动,所有人都在好奇,能拉他下凡的会是谁。

      而比起高中时期,他大学的追求者显得更为大胆,有人痴汉地一直跟在他附近假装偶遇,有人时不时到他面前刷存在感,送他免费饮料和手制糕点。

      邹雪并没有被这些细节打动。

      他很早之前就对自己的未来做过规划,像台精密机器般给自己要交什么样的女友划定过各个条件。

      要有过人的美貌,身材高挑丰满,气质绝尘……
      他甚至不需要对方有多聪明,因为他已经足够聪明。

      名牌大学的女生数量不少,何况他在周围几所院校也是风云人物,喜欢他的更不计其数,而他大浪淘沙,很快交到了第一个女友。

      官宣之后,所有人都震惊了。
      因为长着一张冰川雪巅脸的邹雪,居然找了一个妖娆的女生。

      女生们气愤:“呵,男人!”
      男生们嫉妒:“呦,男人!”

      话题中心的邹雪并不在乎其他人怎么看自己。

      他把女人当做观赏把玩的花瓶,一个解决自己青春期旺盛精力的出口。
      结婚?那是绝计不可能的事。

      只要他不结婚,他一辈子都可以交到新鲜的女友。

      但交往仅一个月,邹雪便由衷地觉得哪里不太对味。

      他很快交往了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

      邹雪对这些女友好像总是三分钟热度。
      有的交往了几个月,有的几天就分了手,因为他太大方,长得又帅,基本都是女方依依不舍,为了失恋要死要活。

      闹了几次之后,所有人都知道了,邹雪看似清冷,却是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然而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人前仆后继。
      “我知道前面的人都失败了,但或许轮到我,就是最后一个了呢。”

      --

      而附近院校的,同样在入学时就被评为校草的丁陆时,却始终维持着孤寡。

      不是没有人向他倒追示好,但他总是礼貌的拒绝。

      他基本都和男生一起行动,一起打球,一起玩游戏,一起上课,引得有个女生有次大胆地冲到他面前:“我可以请问一下,你是不是gay?如果是的话,麻烦告诉我让我死心吧!”

      他挑起唇,“老子是直男!”
      见对方一脸喜色,他又补了一句,“我铁直也不会喜欢你!”

      对方当场失恋,社死当场,哭着走了。

      室友a搭上他的肩,“别说,你条件这么好也不交女朋友,我们宿舍还真怕你搞基。”

      室友b哈哈笑起来,“主要是你真的搞基,没准还真有人为你弯啊,那就太可怕了。”

      “你怎么这么不绅士,看都把人委屈成什么样了。”室友c望向女生的背影,说了句人话后又开始可惜起来,“这样的资源怎么不转介绍给我们啊,这也太可惜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我不喜欢为什么要惯着她?到时候还以为我对她有意思,搞不好死的心又死灰复燃了。”丁陆时伸起食指旋篮球,“走了,还打不打球了?”

      “打,打!”

      丁陆时是篮球队的主力,因为他身材高大,技巧不错,在大学小有名气,还有俱乐部过来想签他,他暂时还没考虑好。
      不过如此一来,每次打球就有更多人观战了。

      他汗流浃背地抓着篮球,几个闪身躲过防守,弹身灌篮,漂亮的身手引发一阵喝彩。

      结束之后,他头上盖了块毛巾吸汗,大汗淋漓地回寝室。

      “丁陆时,说实话,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啊?”
      “放屁!”他下意识反驳。
      “我看啊,他是一点没开窍,没准他心里还是个宝宝呢。”室友们开始嘲笑他,引来他的重锤。

      天空忽然阴沉,“我们快回去吧,好像说今天有沙尘暴!”

      几人脚步匆匆地往宿舍赶,和煦的风忽然变得暴烈,他们不得不眯起眼睛,举起臂妄图阻挡部分风沙。

      就在几人到达寝室楼下的瞬间,身后传来咔嚓巨响,回头一望,才发现是狂烈的飓风吹折了路旁参天的树干。

      你是不是,喜欢什么人?

      这句话不合时宜地再度在丁陆时耳边响起,他倏忽顿在原地,一个念头电光火石般划过。

      不喜欢么?
      心脏博博的跳动,血液似乎流动的更为快速,带来一种类似眩晕的感觉。

      他曾经为什么那么愤怒又羞愧,抵触又忍不住想要靠近?

      他的异常如不起眼的草石灰线,只有串在一起拼凑完整,才能读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即使他不愿承认,不愿触及,百般抵赖,拼命地压制,但他的心好像早就有了答案。

      是喜欢啊……
      他四肢僵硬地,立在了原地。

      --

      邹雪的新女友从庙里求来了一道护身平安符送给他,他看了看日期,嗯,星期五,宜分手。

      转眼变成前女友,对方哭哭啼啼地走了,他盯着平安符看了半晌,总觉得这个颜色十分眼熟,好半天,他才从记忆里搜索出周西畔自制的护身符。

      “怪不得有点熟悉。”他随手一扔,开车。

      网络电话响了,他简单地开了个小会。

      工作步上正轨后,好像不像之前那么富有挑战性,boring!

      他的眼角余光掠过街边的小店,脑海里不合时宜地出现一段话:
      [我第一次吃到冰糖葫芦的时候,想着这是什么人间美味,当时感动地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他曾经无意中带某个前女友去吃过,对方说没什么特别的,他突然就不太痛快,第二天就分手了。

      经过一家烧烤店,脑海中又出现一段话:
      [我喜欢吃烤鸡架,虽然没什么肉,但啃着很香……]

      他某个前女友本来想吃日料,但他那天看到烧烤店就想下车,前女友有些嫌弃,碰巧店里没有鸡架,两人当场分手。

      他停车,走向书店挑工具书,一个短发女生和他擦肩而过,身高和周西畔相仿。

      周西畔……一个太久远的名字。

      他收回视线,不以为意地迈过门槛,拿起一本书翻阅。
      嗯,是为了赚稿费么,为免太啰嗦了,就像周西畔的信。

      什么鬼?
      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老想起她。

      他快速搜索,立刻决定了要买什么书,想要拿到柜台结账的时候,眼睛撇到了少儿区,《小王子》赫然在列,封面画得不错,周西畔大概喜欢。

      ???
      他拧起眉,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大病,火速结账完把车开到了公司。

      手机叮叮的提示信息,他简单划了划,鬼使神差的登上企鹅号,搜索了她的号码,又百思不得其解地停住手指。

      他今天,是被下蛊了么?
      早晚要把那堆信扔掉!

      他脚步忽然停住,表情变得异常难看起来。

      “雪哥,你来了!”
      他把手上的书递给对方,“你先拿着,我有事回去一下。”
      “哦哦。”

      他连夜回到自己房间,打开了书桌抽屉。
      一个无盖的匣子里整整齐齐码好了信件,一封都没有遗失,甚至万分珍惜地码齐整理。

      他面无表情,像是在此时才真正看透了自己。

      他冷静的理性认定,她绝不配他。

      然他的感性,早已做出了与之相背的选择……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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