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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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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那是只有古代王侯才拥有的奢华配置,千方百计寻来长得与主人一模一样的男子,主人胖了,他们要跟着胖,主人瘦了,他们要跟着瘦,主人黑了,他们要多晒太阳,主人受了伤,他们身上也要弄出一样的伤痕,极力地模仿主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了解他的口味与他独有的小动作,他们永远是一个光辉的人的影子,他们没有自己的生活,只偶尔以尊贵的身影出现,几可乱真,但他们永远是——替身。

      现代却依然有着如此悲哀的替身,专业的比如裸替、武打替身,业余的,比如——爱情替身。

      他总建议我穿白色的衣服,我已经有七年没有穿了,我觉得不适合。在吃鱼时,他总细心地为我把刺挑出来,他喃喃地低语,“你那麽喜欢吃鱼,为什麽却总是学不会挑刺呢?”我确实是爱吃鱼的,但是我一直是会挑刺的,他体贴的举动转眼让我的血液凉到刺骨,灵活的手指一下子僵硬了,筷子落了下来。

      他拿起筷子笑着递给我,“傻瓜,我不是嫌你,我愿意一辈子为你挑那些麻烦的刺。”我只有幸福地微笑,不知道嘴角的弧度会不会看起来像抽搐。每次他都会直接为我买葡式蛋挞,但我更喜欢芒果味的,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他。

      他有时眼神空洞地望着我,仿佛在望着遥远的时光或一个遥远的人,所以当他对我倾诉他爱我时,我实在无法毫无怀疑地接受他的爱。

      这太可笑了,在我这把年纪还玩着替身的游戏。

      其实我的年纪还不算太老,只是在情爱的国度已是接近退场的年纪。三十二岁了,淌过了半生的遭遇,千挑万拣,找到了现在这个人。一家外资公司的部门经理,有着不错的外貌,中等身材,丰厚的收入。

      在处了两年情感稳定,即将迈入婚姻的当口,纵使发现了瑕疵,也是不那麽容易决定推倒重来。三十四岁,一不谨慎,就可能江河日下,是万万不可轻举妄动的。感情委不委屈自己知道就好。

      2
      “那时候我才九岁吧,我几乎以为那是我的初恋。当时,邻居家有一个小女孩,很文静,半长的头发,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当时,我父母的架吵得很凶,常常没人管我,我就饿着肚子坐在门边的台阶上,她经常好吃的东西给我,我很喜欢她,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可以看见她,不仅仅因为好吃的,她那麽美丽,后来她搬走了,我又变成了一个人......”

      他枕在我腿上,眼神空洞却有光彩,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我知道他的父母在他十九岁的时候离了婚,并很快又各自组建了家庭,除了钱他不能指望再从他们那里得到什麽,就是钱也因为有了另一半的干预,而不在充裕,大学他是自己假期打工省吃俭用才上下来的,最重要的是,从小到大从没有人倾听他的诉说,当他有了少年心思的年纪,甚至连关心他的人也没有了。

      但我真的不想听他说这些,听他喋喋不休地讲述他对别人的爱恋,尽管我不知道那到底算不算爱恋,他还在不厌其烦地形容那件白裙子,我看着他不断翕合的嘴唇,又让他闭嘴的冲动,但想到他的好,我只有尽量忽视他的讲述,却悠悠缓缓,不小心把自己沉到了回忆之中。

      我小时候,是一个很爱美的孩子,喜欢穿泡泡的公主裙,拿着魔法棒幻想自己是童话里善良的小仙女。让女人心甘情愿改变的,大多是痛彻心扉的爱情。

      是因为自己美丽身体的诱惑,还是因为男人真的是下半身动物,故事很简单,大学时我爱上了一个人,习惯了这一个人,毕业后我们共同奋斗了三年,幸福仿佛水到渠成,一个晚上,他的死党喝醉了酒,跑来找他,我给他倒了杯茶,让他等一会儿,他却冲上来抱住了我,用一个男人的力量把我推到床上,疯狂地撕扯我的衣服,我拼命地挣扎。

      这时门锁响了一下,我们俩同时停止了动作,男友冲了过来,狠狠打了我一个耳光,摔门而去,他清醒了过来,从我的身上爬下来,穿上衣服跑掉了。有的大错没有铸成,但最坏的结果却已经发生了,他没有说分手,但有些话其实是不必说的。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看不出我不是自愿的,还是因为终于寻到了由头,现在我已清楚地明白,在那之前的几个月他对我的挑剔,不是我不够好,而是他已厌倦。我至今记得,镜子里的我,狼狈的白衣翻卷着,脸是红肿的,眼睛也是,看起来像一只穷途末路无法逃脱的兔子。

      “你怎麽了?”“没怎麽,”我飞快地收拾了心思,顾左右而言他,“啊,已经快五点了,你不是与朋友约好了吗?”还要细问的他飞快地跳了起来,“我差点忘了。”他从衣柜拿出一件黑色的上衣。

      “穿蓝色的吧,又不是上班,被弄得太严肃了。”“也对,再见。”他拥着我,深深地吻了一下,冲了出去,我却感觉不到他嘴唇的温度,自从那以后,我开始不喜欢男人穿黑色的衣服,往事勾连,鲜血淋漓。

      3
      我不知道女人的一生中要经历多少爱情的战役,但我知道,有些不知所谓的战斗,也不能输。

      他的前女友约我吃饭,说有些想我,这真是一个糟糕的名目。但我没有拒绝,我曾和他同事过一段时间,知道她是一个多麽任性的女孩子,永远也不明白什麽叫含蓄的拒绝,也永远不明白什麽事是不应该做的。

      她坐在我对面,一个接一个地吃着蛋挞,专注地投入,把我晾在了对岸。她突然抬起了头,大大的眼睛看起来清透得仿佛一只无辜的小动物,“你可以离开他吗?”“为什麽?”“因为我决定回到他身边。”

      “你觉得还可能吗?”我几乎哭笑不得,我是知道他们分手的理由的,她贪爱新奇,与另一个男人上了床,她怎麽会以为跨出了这一步,还能够退回去。

      “一定可以的,他说过他永远爱我,他永远都会原谅我的。”我拿起了包,走回了外面的人流与灿烂的阳光,我不知道对她说什麽,她竟不明白誓言是有有效期的。我丝毫不担心他们会复合,我了解男人,有些事是死结,他永远也淌不过自己那关。

      但我突然痛彻心扉,我一直在自己骗自己吗,她是一直爱吃葡式蛋挞的,她今天穿了白色的衣服,让女人也怜惜的清纯,被宠成这样的孩子,应该确实是不会挑鱼刺的,他一直爱的都是她,我不是早就知道他爱的不是我吗,为什麽会这麽痛。

      我在人群中蹲了下来,眼泪一滴滴砸到了地上,其实人生是可以更惨的,我不走,不只是因为他是我所能抓住的最好也可能是最后的男人——我下半生的依靠,更因为,我爱上他了,我真的爱上他了,全部人生均催人泪下。

      4
      无论你打没打算急流勇退,永远不缺乏打击的力量。

      我仔细地看着对面的女人,应该是他的前前女友,清秀的容貌,精致的妆容,光洁的额头给人一种高贵与冷漠的疏离,一身剪裁合度的职业装,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

      她纤细白皙的手指推过来了一张纸,然后低下了头,品味着她的红酒与一桌的菜肴,她的品位确实不错,这家店的菜品在全市都很有名。我用两根手指捏起了那张纸——支票,这场景一点也不陌生。

      两百万,还是很大方的,如果不是发现了自己的心思,我也许就退却了,我向来不习惯与强势且有钱的女人交锋,因为我知道自己也许会输,就好像我一直斗不过我的后母,反而输了我在那个家仅有的地盘。

      但我这次是不会收下这些钱的,我曾知道哪些钱可以让男人把我鄙薄到什麽地步。我把支票推了回去,也开始品味这些菜肴,确实很美味,美食温暖了我的胃,也为我注入了力量,再喝了半杯红酒,我苍白的脸色也有些红润了,我极力压抑着自己夺门而出的冲动,我不再是当年那个柔弱的小女孩了。我可以的,我一定可以的。

      她抬起了头,“不要?那好吧,你会什麽也得不到的。”她优雅地拿回了支票,准备起身,“你不喜欢吃鱼吗?”我不知怎麽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我不想桌上那条一口未动的鱼和我一样死不瞑目。

      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很喜欢吃鱼,但我不会挑刺,一个肯为你细心挑鱼刺的男人是很难找的。但我习惯了每次吃饭都要一盘鱼。”我没有抬头看她,我打算把这条鱼吃完再走,我低着头,不停地咳嗽,被鱼刺卡到了,两年未曾自己挑鱼刺,也许有些生疏了。

      不会挑鱼刺的是她吗,他爱的留恋的到底是谁,是她们俩个吗,那那个喜欢穿白衣的又是谁,对了,他说过的,他九岁时的邻家小女孩。他究竟爱谁?

      战斗还没有真正打响,我就已经陷入了迷阵,被不知什麽东西缠住了手脚,我真希望我是福尔摩斯,可以从这些蛛丝马迹找到唯一的真相。

      5
      “有你真好,你一直对我这麽好。她们都在抛弃我,想来没耐心洗衣服所以从不准我穿白衣的妈妈,为什麽,我那麽乖,为什麽她就不能对我好一点,对我有耐心一点,只要一点,我不是那麽贪心的......

      当我想从他身上找到答案时,我喜欢上了他喜欢倾诉的习惯,我第一次认真地倾听他的爱恋他的伤,他的语调并不高亢,更没有在嘶吼,甚至是低低的,习惯的压抑与永远不会有的回应。

      “......我对她那麽细心,她喜欢吃鱼,我就为她挑刺,看到她开心,我也觉得很幸福,可她还是离开了......她那麽单纯,像被宠的孩子,我从来不对她发脾气,哪怕她把菜烧糊,把厨房弄得一塌糊涂......她还很喜欢吃孩子气的蛋挞,我每次卖给她,她都会欢呼着扑到我怀里,我小时候也喜欢吃的......”

      是曾经的美好期待留下的习惯吗,还是过往在他身上打下的不由自主的烙印,我可以以为其实那些爱早结束了吗?就想我不喜欢他穿黑衣,并不是渴望回到那个他身边是吗?

      “——欣,”“什麽?”“我爱你,我们结婚吧。”“不要,哪有人求婚连戒指都不买的?”“看,这是什麽?”“你真的买了这一款,很贵的,我只是看看。”“我要给你最好的,你最想要的。”

      “我其实喜欢芒果味的蛋挞。”“你先想吃吗,我马上去买。”“现在都快八点了,应该没有了。”“不会,我知道一家,我开车去还来得及,等我回来庆祝。”他从衣柜拿出了一件黑色的衣服飞快地冲了出去,这次我没有阻止他。其实我早就应该改掉这个习惯的,他穿黑色的西服,挺帅的,真的。

      我开心地跳起来,奔到了厨房,抑郁一扫而空,我要为他做两道他最爱吃的菜,习惯不一定都要抛弃,现在开始,我要创造我们独有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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