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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第四十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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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和悲伤,从来都是悄然而至。
舒晚打来电话时,安歌正在陆离家陪着年年玩球,几日不见,小家伙长大了不少,活泼可爱。
阿离坐在旁边看书,今天是周末,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衬衫,衬得整个人高贵冷艳,清贵雅致,其实相比白衬衫,安歌倒是爱极了他穿黑衬衣的样子。
气质微冷,黑色很适合他,阳光落在他的身上,浑身笼罩着柔和的光。
空灵婉转的歌声打破这份宁静,陆离看着小几上安歌震动的手机,轻轻合上了书,拿起手机朝着一身光华的女子走去。
她无疑是漂亮的,尤其是今天身着纯白色棉质长裙,优雅淡然,格外清新。
陆离把手机给她,顺手接过她手里的球,带着年年去了旁边,年年对他轻轻晃着尾巴,却歪头看着安歌,似是不想跟他走,他扬了扬手里的球,朝着空地丢了出去。
刚刚还赖着不走的狗,下一秒就被一颗球骗走了,安歌看着他俩的互动,脸上浮着笑意。
只是宋阳的电话,并不是那么愉快。
“安歌,你忙吗?”
宋阳语气里有着浅淡的忧伤,安歌看了眼日期,五月十四日,柯曼的忌日。
那个潇洒的女子,死后要求身藏大海,魂归自由,所以每年这个时候,宋阳连个祭拜的地方都找不到,坟墓空空,毫无意义。
“不忙,不过我想出去走走,有时间吗?”
女孩的声音轻柔,像山涧的溪流,润物细无声,一字一句皆在他心上。
知道她的好意,却未曾想到这女子如此聪慧,洞察人心。
“谢谢。”
挂了电话,安歌轻轻舒了口气,近来杂事太多,对于宋阳这件事,倒是忘了。
她走近神情清冷的少年,“我要出去,晚上回来陪你用晚餐啊。”
“好。”
花园里春意盎然,却不抵那少年的嘴角笑容,一笑倾城,倒也不为虚言。
清吧里有歌手在台上低低缠着情歌,徒有技巧,情感却不够饱满,安歌抿了口面前的果汁,目光落在桌上的植株上,洋桔梗,真诚不变的爱。
倒也应景,陪着宋阳去南坡转了一圈,两人心有灵犀般的,彼此都未提起宋阳找她出来的原因,像好友般的闲聊,聊她与陆离的情感现状,聊学校的趣闻轶事,仿佛今天的约会,如平素里的一样平和。
少年眼底藏得心事,安歌隐有察觉,做朋友,不需要你窥探秘密,重要的是聆听。
“安歌,其实很抱歉,我找你出来不是单纯的心情不好,今天,是柯曼的忌日。”
“她今年也该有十六岁了。”
我们都渐渐长大,你变得安静淡然,简素雅致,而我记忆里的女孩其实是活泼爱闹,风风火火。
因为想她,所以希望从你身上获得安慰,即使你身上渐渐没有了她的影子,可你还是能给我带来安慰。
“开心吗?”
女孩的声音在缠绵的情歌里格外动听,宋阳点头,“开心。”
柯曼走后,哀伤在岁月里消磨着,心底隐有钝痛,却再不似之前那般撕扯着心肺,更多的是对她的怀念,以及自己困在回忆里的寸步难行。
“宋阳,我也很开心,所以,不论你为什么找我出来,我都感恩你给了我一个美好的下午。所以,不要觉得抱歉,你我之间,不必如此。”
宋阳低头笑笑,跟潘杰、刘宁他们无法开口的话,在安歌面前好像都能尽数说出,这女子,只是静静看着你,你就会想把一切都告诉她,毫无保留。
“听过我唱歌吗?”
安歌微微思索,上次国庆汇演,一首因为爱情,惊艳了众人。
她浅笑,“听过,情歌缱绻,很动人。”
少年微微低头,坚毅的脸上浮现笑意,“再给你唱一首。”
只见他上前跟老板交涉几句后,不过片刻,他便抱着吉他坐在了台上。
歌手里,宋阳极爱陈奕迅,上次的因为爱情,这次的明年今日,无一不深情,无一不伤感。
音乐倾泻,敏感细腻的词句,低沉深情的嗓音,忧伤的基调,有温热的眼泪从眼眶滚落,安歌伸手,一片濡湿,无意识的落泪。
一首终了,清吧内有片刻的寂静,随后传来热烈的掌声,安歌觉得宋阳就是为舞台而生,长相过于刚毅,骨子里有一股不羁,爱极了远方和音乐,也沉迷在烟酒里。
可当他开口唱歌时,你对他的印象由此颠覆,好像他只是一位孤独而深情的歌者。
“好听吗?”
“更甚从前。”
宋阳送安歌回到澄园的时候,陆离正牵着年年在楼下等她,见她回来,年年晃着尾巴朝她扑过去,人人口中疏离冷漠的陆少此时在路灯下笑得温柔。
“一起吃晚餐吧,林婶做了你爱吃的排骨。”
幽深疏淡的眸子看着宋阳,语气却不似往日冷清。
“陆少,不用了,我晚上约了潘杰跟刘宁。”
“先走了。”
背着身朝他们招招手,潇洒的走了。
他很庆幸,有安歌这样朋友,温柔细腻,善解人意,也很庆幸有潘杰、刘宁跟陆少这样的好兄弟,不善言辞,真心实意。
安歌能幸福,他比谁都开心,因为值得,还因为那个人是陆离,相识时日虽短,她却极懂他,三言两语间,便能把他的哀伤揉碎。
“回家吧。”
说完,陆离便牵起身边的女子,缓步归家。
“真做了排骨?”
“嗯,宋阳喜欢。”
女孩笑弯了眉眼,“阿离真好。”
“因为今天,对他来说,或许不一样。”
安歌微愣,“你也知道柯曼的事情吗?”
“知道。”
“那一定是个让人难忘的女孩子,阿离,你能讲讲你见到的柯曼吗?”
阿离的声音低沉动听,把往事徐徐道来。
“我只在医院见过那个女生一次,她刮光了头发,死都不肯见宋阳,宋阳坐在病房外面哭,她就坐在里面哭,却在宋阳走后,偷偷站在阳台看他。”
“那个时候我也在医院休养,潘杰推着我,一起目睹了一切,那个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宋阳那个极喜欢的女孩子,活不久了。”
“安歌,今天,其实是他的生日。”
女孩微微失神,握着他的手一紧。
“那个女孩的忌日其实在宋阳生日的前三天。”
“可柯曼死后,他便说,以后他的生日便是柯曼的忌日,所以,潘杰他们今晚会喊他出去上网。”
用这样的方式来让自己铭记吗,一生都在受到惩罚。
宋阳的至情至性,纵然担心,她却依然相信他能收拾好自己的情绪。
安歌扬着唇角,“那我把排骨吃完,就当是给他过生日了。”
“林婶还做了红糖糍粑。”
“啊,那排骨我吃不完了。”
月色如水,冷漠淡然的男子眉眼间竟弥漫着人间烟火,情谊绵绵。
六月初,草长莺飞,天气渐热,转眼间,高二即将从手中溜走,年年也从小小的一只长成如今的模样。
除了在学校,周末她都会去澄园陪陆离,煮茶煎茗,弄花侍草,或是执棋厮杀,颇有意味。父母偶尔致电关怀,皆让她感到温暖备至,岁月如此流淌,倒也安静自在。
就连陆钰偶尔也会在安歌在澄园时过来用饭,阿离由之前的疏离尴尬变得自然随意,倒不是那般亲近,却至少像对父子。
薛尧的生日在六月九日,过了这个生日,阿尧也要17岁了,豆蔻年华。
路边种满蔷薇类低矮植物,隐隐已有开放之迹,待到夏天,必定花团锦簇,芳香扑鼻。
壹拾年,是一家在汉江并不起眼的小店,主要售卖一些草木扎染的披肩,亚麻质地,色泽没有那么光鲜,却是很有质感,颜色搭配皆是自然而成,天然无害,安歌很喜欢。
薛尧最爱红色,绚丽夺目,美到极致,挑了许久,安歌才为阿尧挑了一件红色的披肩,边上隐有蓝紫色的星状图形,格外漂亮。
生辰礼物,若合心意,阿尧会开心好久。
路过皇庭时,门口一辆熟悉的车吸引了她的目光,是陆钰常用的黑色宾利,低调奢华,锋芒暗藏,一群西装笔挺,衣着华贵的中年人从台阶上下来。
衣着考究,气度非凡,中间站着的正是陆钰,他抬步过来,轻声唤她,“安歌。”
笑容慈爱,语气柔和,对于陆钰来说,安歌跟小离一样,都是让人喜爱的孩子,小离尚且性格孤僻,不易亲近,而安歌,安静柔和,惹人喜爱。
“陆叔叔。”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小离呢?”
“我出来买点东西,阿离今天约了徐烨哥哥。”
陆钰缓缓点头,一群人中似是以他为首,他离开,身后人皆频频张望,打量有之,窥探有之,唯一道眼神颇有不同,炙热而强烈,是王冉。
安歌抬眼望去,那少年在一群中年人里面,尤为显眼。
陆钰捕捉到她的眼神,心下了然,“那孩子,是你们同学吧。”
“这种场合,不该让孩子来。”
他微微摇头,随即将目光放在女孩身上,“我让司机送你回去吧。”
安歌摆手,“不用了叔叔,我自己再逛逛。”
“那你注意安全。”
一行人离去,金碧辉煌的皇庭门前,只留下安歌和台阶上的少年。
皇庭里面,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皇庭门外的少年少女,沉默不语,相顾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