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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进入宿云山庄是不需要门槛的,只要完成所交给的任务,修仙修魔,修为高低都是次要,完成任务自然是收取报酬,说白了,进入宿云山庄就是给庄主打工。只不过正道人士不屑于与修魔之人相与,宁愿加入一个小门小派也不愿进入宿云山庄。
      庄主大人自然是不在意世人的眼光的,他这数百年来也没有和那些仙人交上朋友,别人看不起他身体流淌的血脉和练习的功法但是又眼红他通过魔功成为了魔神。在路殃眼中,这就是又当又立,实在好笑,太多人不愿直面自己内心的欲望,看到别人的成功又眼红个没边,可悲可笑。对着这样的人,路殃连个白眼也不愿意给。
      相比来说,他更愿意思考该怎么给他唯一的小徒弟过生日。小徒弟不喜欢俗气的大红色,也不愿搞得十分铺张,原来每每怅归过生日时,每个殿主,阁主都要送些天灵地宝,但是在怅归看来,这些法宝给了他实在是没啥大用。
      但是路殃自己许诺了要送一只灵鸟当做坐骑,本来看上一只重明鸟,但是性子太过刚烈,怕是不好驾驭,不易驯服;又看上一只毕方鸟,但是怅归是水木双灵根,与者毕方食火的性格相克;最后,挑来挑去终于看上了一只三足金乌,和这怅归调皮的性子也相合。
      转眼就来到怅归生辰那天,怅归早早的就起来了,这倒也不是他本意,只是各个殿主阁主的礼物早早的就已经送到了房门口,自己不出去迎接实在说不过去。其实他和这些各殿主子相识也并不深,他心里也明白这些人也是看在师父面子上才对他也恭恭敬敬的,如此看来,他倒是德不配位了。
      他心里不舒坦,也就更坚定了要下山庄自己历练的心,等到了丝竹声消散在茫茫夜色当中,他就去找师父提出了他的想法。
      怅归捏着自己的衣角,用手指裹了布料转来转去,只教衣服上都出了褶子,他害怕师父说自己自不量力,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行了,把手放下来吧”,怅归的窘态全都落入了路殃的眼里,路殃也不是不知道自己对怅归太过保护,反而是害了他,但是他再也不能看着怅归陷入危险境地。他虽然已经将怅归的名字从生死薄上抹去,其实就是抹杀了他的存在,一旦他身魂分离,魂魄被打散,就是真的魂飞魄散,连轮回的机会也没有了,但是他也明白不让他接触世间繁华是自己的私心,他更愿意他能够在他身边一辈子,可是他.....毕竟还是凡人,他还有一段红尘路要自己走。
      他眸色暗沉几分,开口道:“你也已经十八岁了,有如此想法的确不错,不过,你还没有迈进修仙的门槛,如此,你在山庄再待上几年,研习仙道功法,再下山历练自己可好。”
      怅归以为按照师父的性格是怎么也不会同意的,连自己私自下山都不愿意的师父,怎么会同意让自己修仙道,下山自己闯呢。不过,他还是对师父的表现十分满意的,而他表达满意的方式就是张开手臂给了路殃一个大大的拥抱,再在他侧颊上亲亲“啵”了一下。他依稀记得无数个冷冰冰的夜晚,因为有师父的胸膛和怀抱,自己挨过了病痛和孤独,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身在何方,也不愿知道,在他看来,他的世界不过就他和这个师父而已。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这个怀中的师父给予自己的。
      路殃纤长的睫毛颤抖了几下,眼神也刻意去回避怅归的追逐,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面上却还是波澜不惊的样子。
      “咳咳....”这样的怅归他也只是小时候见过罢了,现在的怅归多少带有一些骄矜,以前的怅归却是一个喜欢大喇喇地看着他感兴趣的这个世界,舔着自己的手指,看着他手中的龙须糖,流着亮晶晶的口水,这样的眼神看的他脸上有些辣辣的。
      怅归还抱着他的双臂,把头埋进他的胸膛里,路殃感觉从胸膛里涌出一股浓浓的暖意,温暖着他整个身体,“好了好了”,他把怅归的头从自己的胸膛上拿开,抓起怅归的手,向屋外走去。
      山庄的夜晚总是月朗星稀,连云朵也不愿遮挡了星月的光芒,山庄外环山环水,怅归再怎么看也看不够。
      “闭上眼睛。”
      怅归乖乖地闭上眼睛,月光懒散地洒在他的眼皮上,他渐渐感到一道光芒渐渐向自己涌来,吸引着自己。
      “睁开眼吧,怅归。”
      怅归慢慢将双眼睁开。
      路殃手中牵引着一只三足金乌,这种祥瑞他从未见过,只在一些古籍里看到过,前十六年在山庄里看些灵草仙树就是极限了,没曾想,如今自己也能真正见到,这样大,周身还泛着金光,温柔的月光实在不足以与之争辉。
      “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物,开心吗?”路殃看到那双闪着喜悦和惊讶的眼睛,心里被填的满满的。
      “喜欢,不能再喜欢了。”怅归看到师父给他的生辰礼物真的是一只神鸟,还这么帅,配得上风流潇洒的他。
      “喜欢就好。”路殃将手摊开,三足金乌就将头乖乖地低下去,路殃用手背轻轻抚了这只大鸟的,又摸了摸他的硕大的头,牵着怅归的手,抽出他一丝精魄,注入到金乌身体中。一阵金光闪过,原本硕大神气的金乌变成了还不及怅归手掌大的小神兽。缕缕精气顺着金乌的身体飘向怅归身体中,怅归只感到一阵阵暖意渗透全身。
      怅归正诧异刚刚有一座主殿那么大的神鸟转眼就成了这么小一只,看似弱不禁风,却又可爱的紧。
      路殃用手指点了点小金乌的头,金乌又向怅归手心中钻了钻,又用红火色的翅膀把自己的小身子挡住,打起了瞌睡。
      “今后,你便是他的主人了。取个名字吧?”
      “知道了,师父,我一定会善待它的”怅归盯着手中的小家伙,不敢乱动,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折断了他的翅膀,仔细端详了这只神鸟,发现也没什么特征,大抵神物都是如此,被天道产出的时候一丝不苟,连个缺陷都没有,“我已经有了一只鹦鹉叫陆儿了,这只就是陆儿二号,简称“陆二”。”
      路殃就知道他这个徒弟心思与旁人不同的很,别人起名是怎么文雅怎么来,他不一样,怎么方便,怎么顺着自己心意怎么来,着实可爱。
      过了自己十六岁的生辰,怅归也按照计划,和师父学习起了修仙的法门,只不过他的根骨算不上上佳,有一种之前伤过元气的感觉,灵气易散不易聚,实在让怅归头疼。又进补了不知多少天材地宝,还算的上十分幸运,自己在修了一年就堪堪能筑基了,又过了一年,以高山玄铁铸造了自己的本命剑,起名“止戮”。铁剑光秃秃的,怅归又请灵器阁的人造了镶金戴玉的剑鞘,别人笑他这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剑如其人,实在不错。
      怅归自己也没有什么可以辩驳的,自己是没什么本事,但正是如此便更要出去历练,而自己做华丽的剑鞘,也只是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罢了,对于这两件事可以扯到一起的其他人,怅归自己不在意,所以便一笑了之。甚至好像还嫌不够落人口实似的,自己又在剑把上坠了颗红色玛瑙,阳光每每穿过玛瑙,都留下一片少女的绯红。
      四年时光过得飞快,不论是功法还是道门,怅归已能掌握个大概,心性也收敛平和不少。世人也听闻,说是魔神教出个修仙的徒弟,实在奇闻。也有不少人又将路殃的过去翻个底朝天,传他如何欺师灭祖,如何搅乱修仙这池清水,如何用活人练功法,终归是邪道,教出来的徒弟也不过就是不入流的道人,不是正门道家出来的,练习的功法也是不正统,没准哪天就走火入魔了也说不定。
      怅归对关于自己的流言想来是不屑一顾的,别人的嘴吐得出吐不出象牙,自己又管不着,也管不了。但是涉及到师父清誉,他就不得不争,没来由的事也能胡说一通,要他说这些人有的时间有的清闲说别人的闲话,还不如去关心关心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别人家的根,吃了别人家的饭比较划算。
      自从自己筑基之后,师父就不再管自己是不是偷溜下山,自己也有了更多时间看看这人间百态,原本怅归是被关入了象牙塔,有的时候能出来,也是买些东西回去慢慢品鉴,慢慢享受这些所谓俗物带给他的快乐,但是在凡世这三年下来,对于市井也有了颇多了解:比如世间男女之间的爱情不是对等的,男人可以娶好多妻妾,但是怅归想如果他有一天也能寻得所爱,必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再比如,世间有好多话本和故事,其中玄幻美妙实在说不尽,他有的时候也会花上几个时辰在清平堂看一场西厢记,看到尽兴处,也怅然落泪;更比如,世间美食真有千千万,原来在山庄,也不过只能吃一些平常糕点,实在不算稀奇,水晶蹄髈,锅包肉,芙蓉虾球......啧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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