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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暗杀命官 ...

  •   蜀锦多林,加之盆凹地势,气候湿热,树木更是粗拔繁茂。
      层层繁林茂叶后,有一条石板大道,道旁树林葱茏,仿佛与世隔绝。大道的尽头,是一座白墙黛瓦的府邸,门前无石狮镇宅,亦无红笼高挂,只有一块渡金牌匾,“锦夜”二字刻在牌匾上,字形端正大气。
      蜀地藏龙鸣九天,锦夜卧虎默三年。若虎嚎,便是人亡不见血。
      江湖人皆知,这白墙黛瓦的府邸,这“锦夜”的门匾,足以令人退却二十丈开外了。
      本是寂静的锦夜门,被一声惨叫生生划破这份寂静。
      “啊!”上身赤裸的赵合欢,难得一次被人疗伤时没乱动。“轻点!”赵合欢痛呼。
      “再发出这种让人想歪的叫声,信不信我割了你的舌头?”魏迟夜打了最后一个结,把衣服抛给了赵合欢。
      赵合欢看着满是纱布的左胸,笑道:“我离木乃伊也不远了。”
      “木乃伊没你吵!”魏迟夜浣着有血污的手,没好声好气道。
      “师父把我出城的事告诉你们了?”赵合欢边穿衣服边问。
      魏迟夜疑惑地看赵合欢一眼,道:“是罗道长来的信,不是落城主。但是信上说是落城主的意思,我们觉得落城主与罗道长甚是如手足般,便信了。”
      “罗伏虎?”赵合欢挠了挠下巴,脸上并无欣喜之色。
      “怎么?有蹊跷?”魏迟夜不解。
      赵合欢道:“确实是师父的意思,也许是罗伏虎代写书信……只是,我对罗伏虎没多大好感。他对师父的感情,似乎……似乎超出了手足之情。”赵合欢想起罗伏虎来落欢城的种种,对师父的关心甚至是依赖,都让人觉得不简单。
      听落欢城的上一辈守城人说过,罗伏虎并不是如今邋遢样,虽说不是面如冠玉的传统道士模样,也是剑眉入鬓,俊朗刚硬的英气侠士。
      自从十二年前的那一场战役,师父再也未出过城,罗伏虎也变得不修边幅,上一任皇帝也薨了。后来,庙堂权臣、江湖世家扶持先帝皇侄,即是现任皇帝方应歌上位。但是最离奇的是,皇位空缺整整十年,先帝之弟——方仲,如今封号为苍崇的摄政王,为十年监国,北樊倒也安逸。
      “上一辈人的事情,我们插什么手?”魏迟夜并不想这么多。
      “你知道十二年前到底发生过什么?”赵合欢问道。他当年才十二岁,随师父闯皇宫制止暴乱。对那场的暴乱,他是一头雾水,像是一场瘟疫,不知其源地来,再去势匆匆地走。此后,落欢城收的弟子少了一半,落欢城虽然还是江湖第一大城,却像泄了气般,没十二年前的辉煌了。不过,自从那次暴乱后,整个江湖也难出英才少年了,似乎随着落欢城一起暗淡了下去。
      如今,好不容易出了赵合欢、魏迟夜以及风霜楼楼主闻人翊,这样的年轻高手,整个江湖才出现了当年生机。现在江湖上,也鲜少有人谈说当年的事。
      “我也不清楚,那么久了,罢了。”魏迟夜有了倦意,淡淡道。
      “不如去问问国师?”赵合欢考虑道。
      魏迟夜一怔,身子顿了半响,道:“还是别了吧。”
      “你修炼道法不就是为了见他吗?”赵合欢对面前相识已久的友人,并不避讳。
      魏迟夜本一双如星的眸子,却丧气地垂下,看向地面,道:“他会瞧不起我的。”他有时也分不清对国师的感情,是敬佩还是瞻仰……抑或是……倾慕?
      “面对自己最真实的感情吧!”赵合欢非常熟识自小玩到大的同伴。
      “我……是不是很恶心?”魏迟夜垂下头,弱弱地问一句,仿佛做错事的孩子在纠结自己做的错事。
      赵合欢难得善解人意地浅笑,道:“我一开始也接受不了这样的感情。行走江湖多年,看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事。男女之爱,不过如此罢了。聚少离多,看的还是那份真心。”
      魏迟夜笑了,问道:“若你以后碰到一个让你心动的人,刚好也是个男人,你怎么办呢?”
      赵合欢并未多想,嘟嘴道:“我应该喜欢肤白貌美的大姑娘。”
      魏迟夜深知这位发小的性子,对不会发生的事便不会多想,想着他刚才说的那番话,只好笑道:“罢了,随你去趟长金城吧。”
      蜀锦虽不如长金城繁华开阔,但在南方之地,在繁闹富裕这点上算拔尖的了。蜀锦知府的府邸在这万家灯火的中央,是蜀锦最繁闹的地段。
      夜晚随着星点灯火来临,蜀锦知府本该与美眷嬉闹,可这次他被人用刀抵住咽喉。他吓得肚上的肥肉也跟着身体抖动,冷汗沿着下巴的赘肉滴下来。他不知道刺客怎么进来的,像夜间的鬼魅飘掠进他的房间,连看门的侍卫都没发现。
      “秉笔监的事,你办砸了呀。”拿着刀的人,声音嘶哑,根本令人无法辨别出他的原声,连相貌也普通到令人记不住,就是一个走过身边就忘了的路人。
      知府吓得连声求饶,道:“我真的尽力了,只怪对手太强,李大人的死我真的很自责……这样……我不当官了,我把所有财物都贡献给秉笔大监,放我一条小命……”知府吓得快哭了出来。
      “秉笔监说了,钱多比不过李大人的命,那是他最喜欢的孩子啊。”刀已经割破了皮肉,温热的血划过冰凉的皮肤。
      “求你了……”知府的声音细如蚊嗡。
      “要怪就怪你找的杀手与手下吧,太拖后腿了。”那人的刀已经燃起诡异的红光。“再说,享受了大半辈子,真的舍得荣华富贵?”
      “哗——”血如柱般涌了出来,知府双目圆睁,头歪着倒在地上,脖子上的血还在往外涌。
      那人站在尸身旁,冷冷道:“秉笔监还说了,你的命他要了,你的荣华富贵他也要了。”一甩刀上的血,身形一闪,房内只剩下还留有余温的尸首。
      蜀锦知府被人杀害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乡城。
      赵合欢与魏迟夜已经收拾好了,正在前往长金城的路上。如今还未出蜀锦,在铺子吃早茶的时候便听闻了知府被杀的事情。
      “看来那五个太监把怒火牵引到了知府身上。”魏迟夜喝了口花茶。
      赵合欢饮了口蜀酒,喳吧了下嘴,直道:“味甘而烈,好酒!”擦掉嘴边的酒渍,又道:“这几个阉人坐不住了,我猜我们还没到长金城,就可以遇到他们了。”
      “若不是他们贪欲太盛,怎么会树敌如此之多?他们已经权倾朝野,还想着那宝藏。”魏迟夜愤愤道,“该杀!那些朝廷的走狗不是东西!”
      赵合欢把最后一个包子咽了下去,道:“那些走狗欠下的,终究要还的!”拿起放在桌上的清欢剑,利落地在手上转了个圈,爽快道:“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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