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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吧的烟雾有点熏眼睛,里头混了尼古丁的碱,还有不知道哪里顺摸开始点燃的大麻叶子。元辞推开阳台的玻璃门,想去室外透口气。

      秋天的风开始紧,落叶在靠着马路的路灯下翻飞起来,挡过昏黄的暖色灯光又快速移开。她在口袋里摸着烟,烟盒子不知道落哪了,恐怕是落在方才卡座的沙发上了。

      正值毕业季,仿佛整条大学街的酒吧都在办送别会,方宁也搞。方宁是元辞大学的室友,高中的好朋友,初中的死对头。方宁的父母给她安排留学去了,虽然是个不怎么叫得上名号的大学,到底也是美国,跨着太平洋。

      席间方宁抱着元辞哭了很久,醉了酒的人,从相遇最开始的那一天开始哭诉。

      命运给了两个小姑娘不错的开场白——争男人。

      元辞和方宁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小男孩,现在回过头来看是小男孩,当时可是完全当回事情来对待的。

      元辞的成绩是年级第一,方宁是倒数第一。

      成绩差距巨大的两个人就像卯上了,非要争个你死我活,衣服,手表,书包,发型,从头到脚,除去一身校服以外能比的都要比一通。

      结果有一天,两个人在门口争着给男孩子买篮球赛结束时需要递过去的矿泉水时,看见这个优秀的男孩子腼腆的在中场休息时,和隔壁班的女孩扭扭捏捏地说这话。

      “方宁,你觉得有意思吗?”

      “没意思了。”方宁把水瓶直接丢回去,“老板,不买了。”

      “你不喝水啦?”元辞打开瓶盖,“我自己也要喝。”

      “我喝你的!”

      方宁生气地从元辞手里拿走矿泉水,咕嘟咕嘟一口气全喝完了。“我方宁。”

      “嗯?”

      “做朋友呗,反正咱俩没啥好争了。”

      元辞笑了起来,“也是,咱俩都能喜欢那个渣男,品味很一致。”

      于是元辞躲在楼道里抽烟喝酒的伴多了一个,方宁。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到那个时候的方宁,还没有遇到让她再也没有留恋离开这片土地的陈安;久到元辞也没有遇到她的青春年少再也没有绕开过的阙醒。

      元辞掏了半天也没找到烟,想着还是下楼去买包新的吧,正转了身,咚——撞上了一个结结实实的胸膛。“不好意——”

      “嗯?你啊。”元辞的酒量秦淮以北千杯不倒,秦淮以南战无敌手,总不是花了眼,她站定,

      “不好意思啊,阿程。”

      雷程是被自己好朋友喊过来物色相亲对象的,准确的说,是结婚对象。

      雷家在a市横跨了政商两界,“雷打不动”是老百姓常常在茶余饭后调侃雷家掌握着a市的大商场房地产乃至政治决策时用到的词汇。

      就是这样雷家,这样好身份的雷家大公子,却是个痴情的人。

      元辞前不久也是听说过的,虽然是新听说的后半段故事,因为前半段,她还是记得些的。

      雷程有个初恋,当年雷程在大四之前一直都是隐藏身份的,那初恋,元辞记不太清楚,名字里带了个澜字,大一那年劈腿出轨了他,去找了付家的儿子,那付家确实也是有头有脸,海外也是好几个项目的,可和这“雷打不动”的雷家根基比,到底还是薄弱的很。

      尤其是得知这个什么澜是出了轨来的付家,付家当时就拒绝了儿子和这个女孩的交往。

      可谁曾想到,雷家这个,不仅根基是“雷打不动”,感情也是,一旦喜欢了,就是认死理的喜欢,这个什么澜回过头来,不知道用了什么理由,俩人又在一起了。

      可这雷家虽是个好门楣了,雷程的母亲,周婉,可不是个好糊弄的角色,当年跟着雷山从经济危机里挺过来,又经历了两次政变时的挫折,是个铁娘子的形象。绿了自己儿子的女孩子,即使雷程解释说她有万般委屈,周婉是万万不会认可的。

      “你必须给我正正经经找个大家闺秀结婚!”周婉下了死命令。

      “这雷程也够傻的,”当时元辞听完这个八卦的时候,刚抽完一根烟,“随便假装拉个人,先婚那么一结,等他大权在握,再给一笔不得了的离婚费用把两个人摘清了,再和这个什么澜在一起不就行了。”

      “你倒是看得开,他要是来找你,你答不答应啊?”方宁凑过来坏笑,“旧鞋要不要啊?”

      “要啊,怎么不要了,和他签个协议,给我一套房子,一辆车,一张副卡,我管他是和这个什么澜,还是和那个什么绿,或者什么红的。”元辞靠着沙发,仰起头,叹了口气,“要真是那样就好了,我离了家里,不用再被管着,也不用再为自己以后发愁了。”

      “大姐!”方宁大叫,“我才叫为自己以后发愁,你一个正经985的毕业生,我可是靠着我爸捐了一整栋实验楼买的特招生位置,毕业的时候,好的公司都是赶着给你发邀请函的,你愁什么?”

      “我愁我不够好,”元辞淡淡说,“我不够强大,就做不了自己的主。”

      “你就是为了阙醒吧…当年本来就是他妈妈有错在先啊!”方宁抱着枕头打抱不平,“明明是他妈妈,打着你婆婆的名号,和别人合作生意,结果呢,你父母也不是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家,她自己卷了人钱款跑路了,丢下老公儿子,结果还是你爸妈给还的钱!”

      “祸还不及妻儿呢,母亲的过错也不能算在儿子头上啊。”元辞叹口气,“总归是,我和阙醒走不下去了。阿宁,你也是真真正正爱过人的。”

      “我知道…”方宁的声音小了下去,“就是知道,才不想你越陷越深…”

      “我这哪里是越陷越深,分明是你我各自在一个泥潭里没起来过。”元辞笑了,“不说了,想想你送别会想在哪里举办?”

      “夜半曲啊!咱们高中老是偷偷换了校服来,当然是那了!”

      旧地总会逢旧人,元辞在夜半的夜半曲,撞见了那个当年自己在大学时同样于夜半撞见的烂醉的雷程。

      那是冬天的时候,雪开始在北方的城市飘起来,元辞的父母替阙醒妈妈赔了钱,自己的公司已经空了一大半,失去了好些资金周转,奄奄一息,妈妈打电话把元辞从头到脚的骂了一顿,质问她拿她自己当什么,抹布吗?

      元辞赌气去酒吧买醉,满脑子那句抹布挥之不去,竟越喝越气,喝到没钱了正要离开,看见吧台边上倒了一个人,穿着挺贵的卫衣和鞋子,样子也是一等一的漂亮。

      “这么漂亮的男孩,半夜被人捡了去多可惜啊,”元辞和酒吧的酒保是老朋友了,打着趣,“不如给姐姐捡了去吧!”

      喝的烂醉的,是刚得知杨怡澜出轨的雷程。

      小时候家里的教育告诉他,红酒要留底,鸡尾酒喝一小口就要放下,白酒一小盅,黄酒是抿着喝,啤酒不许喝。

      雷程一口气叫了一打啤酒,给自己喝了个烂醉如泥。迷迷糊糊间被冬天的风吹醒了半分,见自己坐在计程车上,靠着一个女人的腿。

      女人望着自己,发呆得出神。

      雷程口齿还有些不清醒,“你谁啊?”

      “我吗?”元辞看他醒了,把他搬起来,靠着车椅背,“做慈善的,为了防止这座城市,多一位失足少男。”

      雷程有些不明白,皱着眉头,“你要带我去哪?”

      “夜里的景山爬过吗?”

      “啊?”雷程醒了,“半夜爬景山?大姐!你疯了吧!我可不去?”雷程上下打量着元辞,“你?去景山?你是人是鬼啊?”

      “哈哈哈哈,”元辞被这傻乎乎的样子逗笑了,“我是鬼,也是个色鬼吧。”

      “疯子。”雷程揉了揉脑袋,“师傅,下一个胡同麻烦拐一下,我下车。”

      “你不管我了?”元辞故意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你知不知道,刚才我要是不把你拖走,已经有两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婆看上你了,商量着叫车带你走呢。”

      “啊?”那时的雷程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傻小子,张了张眼睛,他联想到自己一些姨妈婆母会保养年轻的小白脸,却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一个人去路边小酒吧,也遇到了这样的事,他赶忙不好意思的说,“不好意思,刚才误会你了,不介意的话,我家卧室很多,你可以暂住,明天我叫司机送你回去。”

      元辞有点惊讶这突如其来的真诚,心想着自己这是押对宝了呀。不过打趣归打趣,她是真的想借宿的,她已经没有多少生活费了,买了酒,再没钱去便捷酒店开个单间睡了。

      雷程的这个家,卧室确实很多。能在二环以内有四合院,元辞觉得自己哪里是路边捡了条小狗,那可是金狮子啊!

      她从兜里掏出一根烟来点上,“你喝成这样不难受?”

      雷程的头发已经被他自己揉成鸟窝了,多了分颓感,依旧很帅,就是透着股傻气。看得元辞噗嗤笑出了声,“大少爷,是不会照顾自己吧?”

      雷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尴尬地揉着肚子,“胃不舒服。”

      “得嘞,”元辞叼着烟,盘起头发,“借您这地儿住一宿,给您做碗醒酒汤当作回赠了。”

      等元辞端来醒酒汤的时候,雷程一个人坐在沙发哭起来。

      “不是吧,你我倒是看着差不多年纪,你也该二十出头了,我都没哭呢,你哭什么。”元辞把碗放在茶几上,“大少爷,喝吧,没人端着汤匙一口一口吹喂,得动动手自己来了。”

      雷程把鼻子眼睛一块凑到碗前去碰汤上飘起的热腾腾的雾气。“为什么你不哭,我就不能哭。”

      元辞撑着脑袋,坐在对面地毯上,“嗯…因为,你看,我爸妈因为我前男友,赔光了家产,刚才打了一小时电话说她不如没生我。我呢,丢了爸妈,没了钱财,走了男朋友。”

      元辞盘腿做了个拉伸筋骨的动作,“我不够惨吗?”

      雷程在蒸汽里点点头,“哦,那你是蛮惨的。”

      “蛮?听你这口气,怎么你更惨?”元辞歪过头来看他,“小伙子,可是这豪门深似海,你爸的哪位姨太太带着新儿子出现了?”

      “我家就我一个,父母恩爱。”雷程抬起头,“…你是女孩子,问你。”

      “嗯…?”

      “为什么明明我很爱她,她却要因为钱财离开我。”

      “谁比你还有钱啊?你告诉我,我去勾搭,替你拆散他们,你女朋友就会回来找你了。”元辞笑了起来,“这普天下,有这么多相爱不能相守的,最惨的可不是因为不爱了…是或许爱着,这世间却再没个路子给他们走。”

      元辞在自己的思绪里呆了一会,等她抬头,见雷程已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元辞耸耸肩膀,随手给他找了张毯子盖上,便转身去找间卧室睡觉,却发现没有一扇门是开着的。

      靠!这公子哥,一年也不见得来住几回吧!亏他自己还能记得自己有这样的住处。

      元辞踹了脚房门,只能回大厅,看了眼沙发上打起小呼噜的那位,只好叹了口气,找了个靠枕,找了张毯子,在地毯上将就地靠下,睡意还没有袭来,她摸着手机想刷会动态,却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

      元辞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充电器,只能开始玩自己的项链。

      这条项链,是遇到阙醒的那一天,阙醒给自己的。这条项链,也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元辞送给阙醒的。

      那个时候元辞还不知道这个小男孩是谁,他们也不住在a市,父母生意在南方有了新的起点,元辞和对门的一个小男孩关系特别好,可那个小男孩总是支支吾吾不肯说自己名字,元辞就丢给了他一条项链,“那我也不告诉你我是谁,你要是以后遇到我,肯告诉我你是谁了,你就把项链还我。”

      后来高二那年,元辞在阙醒的书房里看到了这条项链。

      当时阙醒生了病,元辞作为班长,去他家给他送卷子,他妈妈请她进来喝杯水,元辞说还是不了,“阿姨,我就把卷子放一下吧。”

      阙醒的妈妈一向来对元辞很是热情,从前元辞以为是自己讨人喜欢,直到后来才意识到,那只是她妈妈打定了主意,知道自己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要来这一招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阙醒是个有想法的男孩子,内向,爱好很多,不主动和女孩说话,遇见热情似火,路见不平都会出气的元辞,就好像是互补的两极,年少的爱情,是没有打磨过的石头,轻易就会擦出火花。

      元辞喜欢阙醒,有小时候就喜欢的那份旧情,也有如今他成绩优秀,样子漂亮,又只对元辞一个人好的这份自豪和满足。元辞和阙醒,成绩登对,样貌登对,家境在当时也是登对的。就这样被所有人看好的青梅竹马,顺利成章的一起去了大学,自然而然的准备提前订婚,却等来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讽刺,阙醒的妈妈卷了钱带着自己外面的男人跑走了。

      元辞在静静地四合院里,有一下,没一下的,玩弄着锁骨间的项链。

      这条项链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她叔叔从国外带回来的,设计成瓢虫的模样,翅膀可以打开,背后刻着小小地一行英文。

      雷程大概是头一回喝醉,小呼噜开始逐渐嚣张。

      元辞笑了笑,公子哥啊,公子哥,是漂亮的玫瑰花,不经风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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