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补昨天的更新。今天的在晚上九点更新!
补充一下文中某些设定的解释:
①:编剧新人创作奖项,这是渣作者虚构的。
②:大合约,其实就是制式合同,就是所有大公司里的一个定式的合约的意思。
③:关于这个公司法务部长的做法,其实在一般的大公司里是比较常见的。不是特别重大的合约,他是不会特别去看的。大公司里的法务部,还会有别的律师帮着看合约。
陈倩的这个事情,一开始其实就是影视公司里的常规操作。
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次性买下一批比较看好的网络小说影视化改编版权,然后再慢慢的改编,或者是筛选出更好的来改编拍摄。
至于陈倩的这个剧本改编问题,很多都是大公司里正常的现象(现实中也是存在的)。他们倒也不是说一开始就准备拍这么天雷滚滚的东西,剧本改编,并不是外人所想的那样,一次性就能改编好的。通常都是,一开始很粗糙的改编一下,然后后面要真的准备投资立项了,才会对剧本进行精修。
陈倩剧本的事件,发生的时间点在剧本精修之前,也就是说,这所谓的电视剧筹备组,也就是在筹备剧本这些文字类的工作而已。真正准备拍摄什么的,还有很长的时间。
所以,剧本胡编滥造,改得乱七八糟,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并不是这家影视公司的问题。它的问题只是没有在意原作者的意见,违背了当初签订的合约。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开始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把陈倩的质问与诉讼法律的言语放在心上。
在他们看来,这个项目成不成,也就是说这个小说影视化到底成不成都还是个问题。原作者这么着急,他们是不会多在乎的。
更不会在乎现在的这个剧本的质量到底有没有违背合约(因为这个剧本还不是最终拍摄的剧本)。
也因此,陈倩将事情闹大了之后,他们才会惊讶!才会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