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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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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七岁的时候第一次见到我的爱人。他留很长的头发,穿黑色上衣,在一个刚下过雨的初夏傍晚朝我走过来,问我要支烟。我想他长得可真是好看极了,眼睛也这么亮。他又重复了一遍,给我支烟好吗?好,当然好。我告诉他我没带火机,其实我带了,正放在裤袋里用我的手紧紧地攥着它。没关系,你可以用你的烟帮我点。他用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说。那一刻,我想他是不是知道我在骗他。可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凑上前去,用我的烟点燃他的。他的鼻子也那么好看,我想。我们同时吐出一口烟圈,飘散的烟在空气里交缠勾连。他对着我道谢,然后离开。我看着他的背影暗暗使劲的想,希望还能有机会见到他。
我第二次见到他时,在102路公车上。离我第一次见他已经过去整整三十六天。三十六天,我的指甲长了又短,我的头发短了又长。我又一次见到了他。我一路盯着他的背影,看他的头发,看他与同行的友人交谈,在心中暗暗猜测他们的关系。在这狭小的车厢里,我看着他,好像他也正跨过人群看着我,我们在这里隐秘的相爱,偷偷地缠绵。他下车了,在我犹豫间,车门已关上。我看着公车载我远离他,那些没说出口的话,没结束的幻想全部停留在此刻,不上不下,扰得我心烦。
又一个三十六天过去了,我没再见到他。在一些晃神的缝隙里,我时常想如果那天我跟上去会怎样。走神的次数多了,朋友问我是不是在想喜欢的女孩子。喜欢。我想,我每天花费那么多时间去想他,怎么会不喜欢他。可他根本不认识我,我甚至都不知道还会不会再见到他。我又怎么能喜欢他。
八月七号,我在日历上圈出这一天,就是这天,我看到他了。
在一家书店,不知道他是老板还是店员,总之是在那里上班。太好了,总算有地方可以找他了。我头一次挑书挑的这么认真,一边挑一边想要怎样才能同他说上话,又要以什么样的话开场呢。我好像找到了小学时上台做演讲的那种紧张劲。
“其实你手上这本书就挺不错的,很多学生爱看。”是他在对我说话,他的声音有点沙哑,跟我想象中不同。我略翻了翻手上的书,抬头问他:“你说很多学生爱看,那你喜欢吗?”他似乎习惯了这样的场面,带着有点宽容意味的笑容想了想对我说说:“还行。”我接着又问他:“那你还有别的书推荐吗?嗯,我是说,你喜欢的书。”他带着我走了几步,在另一边的书架上拿出一本书,告诉我:“就是这本啦。”我接过来,是詹姆斯.索特的《光年》。“谢谢你,我会好好看的。”
第三次见面,我从他那里得到一本书和一段对话。
回去的路上,我捧着那本书,像是在拥抱着他。也是在这一刻,我从这段没有由来的突然喜欢中尝出些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