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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烟与酒 陆父的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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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庄一行人回到村里,各自回家,陆麋鹿小心翼翼地把书包放在西厢房桌子上摆好,桌子上陆家杰的旧书本胡乱放着,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封面已经不见了,书本破烂不堪。
陆麋鹿走出客厅,她看见陆父正在客厅抽水烟,由竹制作而成的四节竹黄色水烟筒,中间像筛子一样打圆孔中空通气,其中一格在外边开孔插入一支金属烟嘴。
陆父正在把烟丝从一个透明的烟丝袋中拿出来,按在烟嘴上,嘴巴斜着贴紧水烟筒,用蝴蝶牌的火柴擦出火花,点燃烟丝,眼睛闭上,嘴巴连续抽气,不一会儿,他鼻孔冒出烟来,整个人显得雾蒙蒙的。
陆麋鹿并不喜欢这股味道,可是她并不敢忤逆陆父,因为在这个家里,陆父是极具威严的中国传统父亲的角色。
陆父看见陆麋鹿朝她招手:“麋鹿,过来,拿着这个钱去你家伟哥那里打瓶酒回来,另外去你家华哥那里买包烟丝回来。”陆父拿出五块钱放在桌上。
麋鹿眼睛一亮,走过去拉起父亲的手,一手抠着父亲黄黄的指甲,一手玩着父亲刚长出的胡须,软糯地撒娇道:“哥,剩下的一块钱是给我的吗?”
陆父端起架子,拉起了脸严肃地说道:“不行,你如果花了这钱就打你一顿!”
麋鹿虽然从未被父亲打过,两只作怪的小手还是从父亲身上拿了下来,攥着钱,弱弱的小声点点头,拉长着尾音委屈巴巴地说:“喔~”
陆麋鹿攥着钱,拿着家里的空酒瓶出门去打酒了,两块半可以打满一瓶村里人家自酿的米酒,一块半可以买一包透明袋子装的烟丝。陆父今年四十有三,村里酿酒的家伟与麋鹿同辈,却比陆父年龄更为年迈,已然六十多岁。
麋鹿作为陆家的老来女,按村里三姑六婆的说法来说,村里与她同年龄的孩子按辈分上都要喊她一声姑姑,因为她是家字辈的人,同龄人多是恒字辈的,都比她低一个辈分,陆麋鹿还小,不知道这些,只是按着父母的吩咐称呼村里人。
陆村里辈分排行分别是:繁育家恒庆,英豪益伟智,逆转广传宜。村里与人交流均按辈分喊人称呼对方,村里来的新嫁娘按着夫辈称呼邻居,如果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哪个辈分的怕是要招人笑话的,村里人都颇为爱惜名声,这种事情少有发生。
陆麋鹿走在村里的西边小道上,三分钟右左右就到了买烟的小卖部,麋鹿站在门外,两米长折叠的红漆木门只开了一个小门,她有点怕黑,不敢往里面走,只得小声喊道:“家华哥,买烟。”
纯朴的家华哥拿着烟丝走出店铺,身旁跟着一只冷漠高傲的狸花猫,他乐呵呵地把烟递给她:“等着,我给你找钱啊。”
麋鹿接过烟,抬起头把钱递给他,站在门口等着,蹲下撸猫,猫咪来回蹭着小女孩的腿,不一会儿功夫,华哥就把三块半拿出来递给了她,陆麋鹿接过钱跟猫依依不舍告辞,她不舍极了。
陆麋鹿拿着钱和烟往打酒的路上一路小跑,蓦地,她停了下来,地上躺着一张绿色钞票,钞票上面泛着一层薄薄的灰尘,明显碾压过自行车轱辘印,陆麋鹿认识,这是一张五十元钞票,她惊喜地捡了起来拿衣袖抹干净灰尘,折叠好小心翼翼地放进裤子口袋。
她开心极了,因为有钱,她就可以买大白兔奶糖吃了,还可以买好多好多其他的零食,嘴里小声哼着歌,蹦蹦跳跳的走路:“小白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不开不开我不开,妈妈没回来,谁开也不开。”
陆麋鹿哼着歌往东一路走到陆家伟酿酒的酒窖这里,迈着小腿往下走四五级布满青苔的青砖阶梯,便看见满头白发的陆家伟正在拿木勺舀着刚刚煮熟的糯米,铺平在大概一米高的竹席上晾凉,小小的酒窖里酒香浓郁。
陆家伟看见她,点头示意她先等等,她找了个位置靠着青砖墙静静地站在一旁,同村的还有几个大哥也在一旁候着边等边聊着家长里短。
陆家伟走到炉灶旁,炉灶上架着大铁锅,锅上架着约直径七十公分宽、一米高的圆形木桶,桶上盖着被糯米长期染黄的几层白麻布,正冒着些许水蒸气,木桶边沿一条透明胶管从顶上连接到地上的酒缸。
陆家伟拿着胶管的一头蹲下吸气,不一会儿,木桶内刚酿好的酒就神奇的从上往下引流入酒缸。
陆家伟依次给几个老乡打好酒,轮到麋鹿,麋鹿递上空酒瓶:“家伟哥,我爸说打满。”
陆家伟接过酒瓶,拿红色的塑料漏斗插进瓶嘴,绿色的小酒提子从酒缸舀米酒倒进漏斗里,米酒还未像水一样透明,像淘了两次水的淘米水一样,如此反复,很快便满瓶了,瓶底还有一点像豆腐汤一样的白色沉淀。
陆家伟无奈地小声嘀咕着:“你爸这个酒鬼,昨天刚打了一瓶,今天又来打酒”。
麋鹿听这话有点不好意思,羞红着脸,没说话。
她抬头小脑袋望着陆家伟,陆家伟也想到了人后不言人是非,何况还是人家小孩面前,便叹声道:“诺,拿着,家里煮饭了没有,早点回家吃午饭吧。”
麋鹿怯怯地微笑着点头,往陆家伟手中塞钱:“嗯,煮了的,家伟哥,这个是酒钱,我先回家了。”
陆家伟拿了钱,放进裤袋,而后跟她招手,示意她回家。
陆麋鹿右手拿着酒瓶,左手拿着烟,往西走几分钟回到家中,绕过围墙,走进客厅,把东西放在客厅的长方形石桌上。
陆父正在炒菜,麋鹿走进厨房,抬头跟陆父说:“哥,诺,钱。”
陆父此时双手没空,满头大汗地说:“把钱放进我口袋里吧。”
麋鹿回道:“喔!”她把一块钱放进陆父宽松的蓝色西装裤口袋里。
厨房这个时候特别热,陆麋鹿小跑着走出厨房,来到院子里。
围墙旁,陆母坐院子里很矮的木凳上正在用竹子编簸箕,旁边已经放了一堆簸箕在地上还没收尾,这是打算过两天镇上赶集的时候拿出去卖的。
去镇上赶集走路来回只要一个小时,来回大概十里路,虽然不是很远,但是如果用扁担挑着十来只簸箕走这么长的路还是很费劲的。
麋鹿蹲下对母亲小声地说:“嫂,赶集我也要去。”
陆母没空搭理她,问她:“去什么去,小孩子别去了。”
麋鹿有点沮丧小声嘀咕地说:“喔,嫂,为什么三哥可以去?”
陆母不耐烦道:“他是男孩子,跟你能一样吗?”
麋鹿有点小脾气不想说话,一屁股坐在青砖上。
屋里传来陆父的声音:“开饭了,麋鹿,拿碗摆筷子”
麋鹿连忙站起身,拍掉身上的屁股上的灰尘。
她走进客厅,一股猪油炒生菜的香味扑鼻而来,陆父正在端菜出来,门口陆家杰跑回家中,陆父冲着陆家杰喊到:“跑哪野去了,快点洗手吃饭,麋鹿,记得洗手再拿碗筷啊。”
陆家杰走进拿起红色的水勺舀水给陆麋鹿洗手,两人互相给对方洗完手。
陆家杰从嵌在墙上的木柜子上把碗筷拿下来算够四人的碗筷,一人拿碗摆碗一人拿筷子走到客厅摆好,陆父把旁边的长椅搬至中间,一家人落座吃饭。
饭桌上,一家人安静地吃饭,陆父说过,食不言寝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