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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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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微,不要再等我了,有合适的就接受吧,我希望三年后我回来时,能看到你的好消息,这是我心中第二个重要的心愿了,” 第一个当然是早日和冉筝重逢,“这些年你为我付出的一切我都看到眼里,我很感动,很高兴有你这样的好朋友,我也什么都可以为你去做,但感情和心我真的无法给你,因为我也没有了。”
四年前就已经被冉筝带走了,现在的她也只不过是在为冉筝活着,坚持着,这四年有多苦多累多孤独,只有她自己知道。
在大学里也有人想要追她,毕竟现在算是一个长得不错的超级大学霸,但她除了有马观微一个异性朋友外,连和他们做朋友都不想,更别说谈恋爱了,再难再孤独都自己承受着,从来没有找一个人排解寂寞的想法。
她每天都期待着明天,冉筝出现在大学门口,笑意盈盈的朝她挥手,清冽温柔的唤道:‘欢程,我来找你了。”
可是没有,一千四百六十多个日夜过去了,她连冉筝的一点消息都没有,更别说看到他的人。
在这四年里,她处于被动的一方,只能耐心等着冉筝,只能死死的抓住学习这个绳子,拼命的往上爬,爬到最高处,所以她成绩年年排第一,年年拿奖学金,她把能努力的地方都加倍努力了,但那个说好等她变得优秀就出现的人还一点影子都没有。
她有时会忍不住想,是不是冉筝出什么事了,才导致他不能来找她;有时候又想,是不是冉筝不知道她在哪里,迟迟没有找到她;还会想,是不是自己还不够优秀,冉筝对她还不够满意,所以暂时不想出现。
而这四年来,马观微对她的好对她的付出,整个宿舍的人都知道,都为之感动。
马观微只要一来b市,就给她带着大包小包的特产,分给她的室友,请她的室友吃饭,跟她们搞好关系,拜托她们道:“我们欢程虽然不爱说话,但心是很好的,大家五湖四海聚在一起都是难得的缘分,希望你们多帮帮她,大家好好相处,我谢谢你们了,以后来s市旅游,吃住行玩我全包了,我马观微说话算话,绝不食言。”
她们经常劝她,像马观微这种又帅又暖的男生真的很难得,你性格内向,他外向,他在逗你在笑,有什么事他挡在你的面前,你不擅长的他帮你解决,你们真的很般配,欢程,珍惜眼前人,不要错过了。像你说的那个冉筝,你们又没有在一起,又不算是男女朋友,如果他真的那么喜欢你,他怎么舍得离开你,怎么忍得住不来找你,说不定他早爱上了别人,早和别人在一起了。不要那么傻了,人心最容易变的,没有谁值得一个人永远的等下去,你也该为自己打算规划未来了,你这样把所有的心思希望都寄托在一个认识两年的人身上,太冒险了,你会受伤的。
室友们的话,许欢程并没有反驳,只是默默地听着,她知道她们是为了她好,可是她们不知道冉筝有多好,不知道她有多爱他,她已经不能回头,也不想回头了,没有冉筝的未来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不管怎么样,她都要找到冉筝,她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用一辈子去寻找。
至于马观微,她可以把他当朋友当家人,就是当不了爱人,希望他想清楚,早日放下执念。
马观微看着许欢程为难不忍的样子,一脸痛色,他知道许欢程想说的就是这些,这几年来她已经说了很多遍了,所以他想阻止她,他想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他想说:欢程,如果三年后小白还没回来,我们就在一起好吗?你等了他那么多年够了,放过你自己,给我一次机会,我会爱你一辈子对你好一辈子的。
可是许欢程坚决的话让他明白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只会徒增两个人的烦恼,他爱她,怎么舍得她为他担心苦恼。
只好说道:“那些事以后再说吧,最近几年我要忙我的事业,没钱怎么给人家女孩子安全感,怎么给人家一个好的未来。”
“那你是答应了?”许欢程的脸色好了点。
“答应什么?”
“就是遇到合适的就考虑考虑。”
“嗯。”马观微勉强的点了点头。
许欢程松了一口气,笑颜逐开,在世上她和冉筝已经够不幸了,所以她希望他们共同的好朋友马观微能够幸福一点,再幸福一点。
马观微的眉头却依然紧皱着,心想:如果这样说能让你开心点,那我可以违背自己真实的想法,去撒下一个又一个的谎,只要你一天没找到冉筝,一天没结婚,我就一天不死心,就等你一天。
三年后,h市的国际机场里,一个年约二十五六的男子,穿着名贵笔挺的黑色西装,身材挺拔高大,剑眉星目,鼻子挺直,面容俊美,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显得稳重斯文,只是那略薄的嘴唇有时会流露出几分玩世不恭的意味。
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他气质华贵,从容不迫,俨然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来往的人目光总是不由自主的投向他,而他仿佛没注意这些,时不时的抬起手表看一下,偶尔看向出站口的人流,好像在接人。
此人正是是h市陶氏集团的少爷陶思则,h市是中国最时尚最繁华的城市之一,陶氏集团是h市著名的企业,名下涉及金融投资、房地产、连锁百货等多个产业。
突然,他在出站的人流看到了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生,留着齐肩的头发,身材纤细,穿着蓝色宽松毛衣和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布鞋,打扮十分清爽简单,看着很显小,说她是高中生也不会有人怀疑,但又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才女,知性温柔,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让她的气质自相矛盾,在人群中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意。
他嘴唇一勾,招了招手喊道:“欢程,这里。”
许欢程顺着声音望去,有些惊讶,随即唇角轻扬,走了过去。
问道:“师兄,你怎么亲自来了?”她和陶思则是在美国读研认识的,他们两个刚好在同一所大学,陶思则比她高一级,她习惯了叫他师兄。
刚去美国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很多方面都不习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陶思则,两人同在异国他乡,有着共同的话题,很聊得来。
陶思则说他不习惯美国的饮食,来到这里都瘦了好几斤,特别怀念中国各式各样丰富的美食,她向陶思则打听美国哪里可以找兼职做,陶思则了解她的情况后,问她会不会煮菜,她说会一点,陶思则听了后兴奋说道他本人现在就要招一个会做中国菜的妹子,报酬丰厚,于是陶思则包了她在美国的吃住问题,两个人成为了室友,而她则负责打扫卫生做菜。
两个人成了很好的朋友,陶思则比她早一年回国,还帮她交了最后一年的房租费。
她对于这个师兄一直心怀尊重与感激,他们像是朋友也像是兄妹。
“想你了啊,一听到你快要回来了,就天天盼星星盼月亮的,来,看看我家的欢程有没有变得更加的漂亮。”陶思则摸着下巴仔细的打量着许欢程,越看越满意,不时的点点头。
以他的家世和长相,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跟她们相比,许欢程的样貌算是一般,但她胜在气质干净清冷,像一湾清澈的小溪,又像一株散发着冷香的兰草,虽不令人初见惊艳,但值得细品琢磨。
他第一次见她时,就觉得她很真实,对她印象很好,眸子里面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野心和心机,让人有一种想要去保护怜惜她的冲动,后来相处的两年中,又发现她更多的优点,她脾气好,会做饭,勤快,学习刻苦用功,不像年轻女生那样爱美,没有一点现代人的浮躁与虚伪。
她也不像表面那样柔弱、需要别人保护,反而坚强的令人佩服,她从来都是清醒而冷静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从来不迷茫,从来不说想家,也从来不喝酒放纵,总是很认真的去做每一件事,学习、看书、做饭、搞卫生,并且样样都做得极好。
这样的女生谁不喜欢啊,要不是知道她心里有人的话,他一定会追她的。既然自己太晚认识她了,那就当她的哥哥,一直保护她也行啊,毕竟人的一生中遇到一个真心的朋友不容易,尤其以他的身份更加的难。
许欢程无情的泼了他一盆水,略带嫌弃的说:“师兄,少那么肉麻,别用这种撩妹的语气和我说话,也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瘆得慌啊。”
陶思则不说话时一表人才,正正经经的,一说话就变成斯文败类了,花心浪荡,两年来她已经无比了解他了,他热衷于撩拨女生,一见到漂亮的女生就要过去搭讪,一撩一个准,交过的女生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各个国家各种肤色的都有,没有人比他更逍遥快活了。
他虽然在感情上很爱玩,但对朋友很好很仗义,交友交心,不会看不起人,也算是一个人品性格都不错的富二代了。
“欢程,你也太不解风情了吧,多少女的希望我跟她说这些话,用这样的眼神看她,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变成了被猥琐男骚扰一样,好歹我也长得仪表堂堂、风度翩翩啊。”陶思则不满道。他很爱逗许欢程玩,面对自己的挑逗,她总是一副你这个幼稚鬼,能不能成熟点的样子,没有半点的娇羞,明明她比自己还小两岁,可能经历的事情太多了,心态和想法都比自己成熟多了。
“知道了,知道了,在你脑门上写着,我们快点走吧,我可不想陪着你在这里招蜂引蝶的。”她已经注意到很多小女生一步三回头的往这边看了,为了不造成交通拥堵,她还是快点把这朵“人间富贵花”带走吧。
“那好吧,我已经在我家的公司给你安排好职位了,你什么时候去上班都行,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好房子,先住下来,然后我带你去熟悉一下h市。”陶思则帮她提着行李,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走。
“嗯,麻烦师兄了。”
“说什么傻话啊你,”陶思则轻轻敲了她的头以示警告,“且不论我们是不是好朋友,就凭你一个q大学霸,美国名牌大学留学归来的研究生,多少公司抢着要啊,你能来我那里是给我面子,我还要谢谢你呢。”
许欢程微笑着,,以陶氏集团的知名度多少毕业生抢着来啊,而陶思则为了自己的感受,却故意那样说道,心里很感动,不再说话了,陶思则口才那么好,她怎么也说不过他的,真要感谢以后好好工作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