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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丝绒》 ...
【那是多么美丽的人啊。
她的皮肤宛如那厨房角落积聚的最肮脏的灰尘,却还有着女性的柔软和体温,与其说是灰尘,不如说是藏污纳垢的面团更为合适。那眼睛的颜色怎么可以这么好看呐,无论什么时候,眸中的色彩都不曾褪去。
他痴痴地看着她,仿佛要永远都徜徉在这落日的红霞中,布朗柏揽过她纤细又柔软的腰肢,红色的裙角随着他的动作摆动,又悄悄地落下了,仿佛从他指尖溜过的蝴蝶。
虽然他失去了了蝴蝶。
青色的皮肤淹没在唇齿中,红色,红色,无尽的红色。
但这块蛋糕很甜。
布朗柏这么想着。
也不算亏。】
台式大喇叭的留声机在如今并不多见,我很庆幸我能拥有一台,感谢她给了我今日的灵感。
但是时间已经太晚了,我来不及写完这份给黑夜的礼物,我想我只能把它转赠给白天了,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自然是没有关掉音乐,虽然它作为一首催眠曲可能活泼过头了,但我不介意在梦中同我的萨拉(唱片机的名字)一起跳交际舞。
关掉了小夜灯,文学创作的兴奋仍然久久不肯散去,我的大脑好像浸泡在碳酸饮料里,不断有气泡冒出,然后炸裂,源源不断的碎片扎入我的神经,给予了我割裂般的快灬感。
我是多么高兴啊,如果可以的话我一定要一个一个敲开邻居的大门,和他们讲上一晚我的创作心得和完结感想。
虽然我还没有写完它,但那是明天的我的事情,今天的我是要去分享喜悦的。
可没有人愿意和我分享喜悦,我只能将给自己听,这个故事更悲伤了。
躺在沙发上,然后把被子铺平,我开始回想这个故事,从女主萝斯和男主布朗柏的相遇开始,再到他们的相爱,哦,这个故事每一个角落都如同残阳般美好。
我的眼睛几乎能看到那副景象,清纯活泼又美艳的少女穿着款式复杂的衣裙,和气质优雅的男人相遇了。
管它16世纪有没有金丝眼镜,管它尸灬体皮肤都青了还软不软,美就完事了。
我如此不负责任地想。
脑内随心所欲地幻想着这部作品被电影化后的场景,情不自禁地把被子裹得更紧了一些,仿佛这样可以抑制住我的兴奋。
即便现在脑袋迷迷糊糊的,但我仍然兴奋地想要一脚把被子蹬开。
晚安,我的《红丝绒》。
明天见。
“所以,这是什么情况呀。”
虽然今天晚上就又能见到我的《红丝绒》,但这未免也太不符合常理了吧?我还没有准备好呢。
莫非是我想让小说电影化的执念太深了吗?
我歪歪脑袋,打量着她。
湖中倒映着一张脸,这位少女无疑是美的,不管是那如瀑布般倾斜而下的黑发,还是那双突兀的、仿佛不应出现在现实中的,绮丽到虚幻的红眸。
我眨眨眼睛,湖中的少女也眨眨眼睛。
她是我,她又不是我。
纤细又苍白的手隐藏在蕾丝手套下,若隐若现,裁剪精致的白裙有红色的玫瑰蜿蜒生长,它们争相簇拥着,仿佛在辩论谁才是最美的。
我转了个圈,这些美丽的花几乎要因为这活泼的动作落下去,还好它们的荆棘牢牢刺在了少女柔嫩的肌肤中,得以幸免于难。
那少女笑了起来,从漂亮的人偶转变为了实实在在的人,正如枯萎的花重新绽放那样,这是美丽到不可思议的“奇迹”。
“下午好,我的小玫瑰(Rose)。”
下午好,我的布朗柏(Bramble)。
问我为什么要像疯子一样打招呼?
那还用问吗,既然我是萝斯,那么肯定有布朗柏。
你瞧,他不就在那里吗?
《红丝绒》这部作品中并没有详细地描绘人物的外貌,唯一详细的大概是女主那双红色的眼睛,男主的斯文败类气质。
还说是梦里什么可能都会发生吗,但这搭配也太前卫了,对于16世纪而言。
为什么要特意把两缕头发的发尾染成白色,还是长着长着断墨了?而且没有眉毛,不能仗着自己脸好看就自由发挥到把自己眉毛剃了的程度啊!
他的身材倒是极好,黑色的外套衬出他漂亮的线条,选衣服的品味倒能勉强称得上一句“还算不错”。
但是因为款式的问题,给我一种“他穿着裙子”的错觉。
他的鼻梁上架着我亲自给他挑选的金丝眼镜,让他看起来更加斯文无害。
男人安静地站在那里,黄昏已经有了夜晚的几分凉意,不禁微微咳嗽起来,那张苍白的脸狠狠地揪住了我的心。
那是我的布朗柏,我的布朗柏。
我近乎要接近疯魔,正如疯狂迷恋着布朗柏的萝斯那样,不,此时的我正是萝斯。
我从未如此鲜明地感受到自己正在坠入“爱河”。
没错,这一定就是一见钟情――天呐,怎么会有这么、这么美丽的人啊。
这种感觉很难描绘,大多数的人可能会认为一见钟情是因为脸,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至少这不适用于我们的状况。
只需要看一眼就能明白,看一眼就会沉溺,那种矛盾的气质,那种危险的气息,那种在废墟中矗立着的,死寂之美。
男人的表情看上去很不悦,却不是因为身体原因而诞生的苦恼,而是一种更加危险的、叫嚣着的情绪,这种感觉很难描绘,在旁人眼中他大概只是一个穿着奇装异服身体不好的普通人吧,但是在我眼里不是这样的。
我能感受到那种颤栗,是兔子面对孤狼时本能的畏惧,即便那头孤狼看上去又是那么虚弱,仿佛能让人能有可乘之机。
但我又比谁都明白,没有獠牙的兔子连狼的一块皮毛都撕扯不下来。
可这与现在的我无关,因为此刻我的向往并不是由狩猎本能所衍生出来的。
是“欣赏”。
我第一次看到这么美的人。
这句话无论说多少遍都不够,而且他有多美我也无法用文字准确地描绘出来,只能说希望你能从这简陋的文字里意会到他之美。
大脑比任何时候都要兴奋,若说之前只是浸泡在碳酸饮料里的程度,那么现在就是整个人都浸泡在岩浆里,不断地熔化,但却又无法死去,不断生出新的骨、肉、皮、发。
我在恐惧中不断死去,但我又从未死去。
脚上仿佛穿着红舞鞋,仿佛要到死亡才能停止这舞蹈,不,这本身就是向死亡走去的舞蹈。这支舞献给我的布朗柏,至死也不会停下。
“下午好,先生。”
“我能有幸邀请您同我一起共进下午茶吗?”
我感觉我这时的脸一定红透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搭讪一名陌生男性,我的手都不自觉攥紧了裙角,微微低下头,不敢与他视线相交。
可是他连回答都不肯给予我,像是没看到这里有个人一样,从旁边走去了。
咔嚓。
听到了吗?我的少女心被无情打碎的声音。
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几乎要气得在原地直跺脚。
这个男人真是太过分了!
哪怕拒绝我也好啊,可是这算什么啊,这·算·什·么·啊!难道这张脸丑陋到了连回我一句都嫌恶心的地步吗?
虽然也有可以是我刚开始就过于热情的问题,但果然还是好生气……毕竟小说的开头可是布朗柏邀请了萝斯啊!台词都和我刚刚说的一样,不过是“美丽的小姐”换成了“先生”罢了。
我气愤地踢踢小石子,看着这小小的东西咕噜咕噜地向前滚着,直到它停在某人的脚边,哇,款式漂亮的红色高跟鞋。
鞋子的主人,她――不,是他,仔细观察还是能看出来他独属于男性的线条,而且没有东西给他遮喉结,大概是少年人精致到雌雄莫辨的脸和他身上的衣服迷惑了我。
是的,这位少年,他穿着和我同款的裙子,就站在我刚刚伫立的湖边,似乎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这里,蓝色的眼睛充满疑惑。
他尝试着走动,别在橘红发间的玫瑰状发饰随着他的步伐微微颤抖,似乎是因为不习惯高跟鞋,他走得歪歪扭扭的,有几次我甚至感觉他就要摔到河里去了。
应该是小石子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双蓝色的眼睛从地面逐渐上移,正对上我的目光。
此时尴尬的气氛无限蔓延,槽点太多不知从何吐起,我只感觉我们两个人内心都是无尽的握草在刷屏,尤其是这个男孩,我敢打赌他绝对不是自愿穿的女装,看看他震惊的表情,我感觉这个男孩已经要社会性死亡了。
再怎么说这里也是我的梦境,即便他只是梦里的人物,算是我的锅,不过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可没有满脑子女装美少年啊?
于是我挥挥手,企图挽救一下这种气氛。
“下午好,少年。”
萨拉有公主的意思,萝斯(Rose)是玫瑰的意思,而布朗柏(Bramble)则有“荆棘”之意
虽然文中文的背景设定是16世纪,但是大家最好当架空年代看,因为会有很多漏洞
然后求留言!秋梨膏不要让我一个人单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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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红丝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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