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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烤干地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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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第一次见能丑成这样的东西。
      黑不溜秋的,表皮摸起来类似烫手的烤干地瓜,偶尔干裂到极致,甚至会在我的手上划出一道白印来。倘若不小心碰到这个麻麻赖赖的锥形物体的钝椎尖上,那就是滋啦啦的烤肉味儿。

      ——好吧我承认,说这玩意丑,大部分原因就是它实在不是个便携的东西。

      但这是劳伦斯给我的。
      末世刚开始不到一个月,一伙强盗就砸开了我家落地窗。说着什么科学家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这种狗屁不通的话,然后掳走了我的劳伦斯。

      而我是个已经被标记过的omega。

      很幸运,他们怀着最后的仁慈,决定让我这条翻不起风浪来的小鱼自生自灭。
      当时我按着一地的碎玻璃想要起来,却在无情的信息素压制下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劳伦斯,那个不论何时都风度翩翩的男人,在最后,把这东西偷偷藏进我的怀里。

      在我震惊的目光中,他向我挤挤眼睛,说:
      小莱特,这是人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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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他娘的人类的希望。
      这个狗男人从来只知道把烂摊子交给我,然后在我生气的时候装出一副无辜样子,美名其曰是能给予我的最好的东西。

      从小到大,回回如此。就算我假装出去搞外遇,他都能给我买好避.孕.套,然后一脸悲伤地跟我说早点回来。

      所以我在拿到这东西后的第一时间,就尝试了所有方法。成功得知这个干地瓜,摔不碎,砸不烂,扔进冰箱都能把我烫糊,实属干啥啥不行,折腾人第一名,和他爹劳伦斯简直一个德行。
      但没办法,我对它指桑骂槐几小时后,口干舌燥,还是只能往外面裹了几层布,揣回怀里,由着它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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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omega,一个虽不能说是富裕环境里长大,却绝对算得上娇生惯养起来的omega。和众多兄弟一样,我虽然脾气大,但这世上谁都打不过。
      末世到来,我相信一定会涌现出一批o中英豪,他们在和平年代中不显,却能在这时冲上前线。

      或是手持加特林蓝火突遍天下无敌手,或是在变异初显时得到强大加持,一个响指就能方圆百里无一活物。

      ——但不管怎样,这里面一定没有我。
      因为我连消防斧都拎不动。
      末世的大变异开始那会儿,我还正仗着家底充裕,骑在劳伦斯肚子上逼他说爱我。除了□□里那玩意儿硬. 了,别说变异迹象,连网站不让写的事情都没发生。

      那群强盗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说得对,迟早有一天我会自生自灭,成为进化论中“劣汰”的那方。

      但大概是劳伦斯实在是把我养得太不知人间疾苦。这时,我还自信满满,怀揣着“我能反杀”这样的心态,深信灾难不会就这样突如其来地降临我身。

      我从厨房里搜出家里所有枪与水果刀——这个时候我只能希望能从数量上获胜——又打包了家里剩下的食物。
      准备开始逃亡。

      4
      逃亡的第一次,失败。
      原因:在打开门的一瞬间,看到了门口的丧尸。

      哦。
      可能你们难以想象真正看到丧尸站在眼前的感觉。

      它们的脖子撕裂,下巴纯靠腐肉吊着,口腔和眼窝里的湿润孕育着蠕动的蛆,头发被血污或是某些恶心的粘液粘成一坨。

      腐烂,有力的腐烂。
      绚烂的绿头苍蝇围着它们嗡嗡地飞。

      而我却要靠近他,在他含着蠕虫的嘴咬过来前,用我一米七刚出头的身高,以及这把不过二十厘米长的薄水果刀,凿开他的头骨,搅烂他的脑子,或者一刀把它头切掉。
      否则只有死。

      ——这不是胆不胆大的问题。

      在我彻底搞清楚,接下来一切举动都要以生命为赌注的那一瞬间,我的情绪就开始失控。
      我真的没有那么坚强。

      摔上门,所有什么逃出这里闯出一片天,找到劳伦斯的希望也一并摔碎。我背抵在门上滑坐下去。瞪着双眼,心跳如雷,喘不动气。

      我真的做不到。为什么我他娘要面对这一切。

      一个周来,我都很好隐藏起来的绝望在这时突然涌上心头。
      我咬着自己的手,咬的破皮出血,却连哭出声都不敢。
      ——劳伦斯。
      我念他的名字。

      5
      我尝试了三次,可惜全失败于我僵硬得腿都迈不开。
      但当我打算就这么一辈子呆在这里,要么饿死,要么等到劳伦斯回来救我时,我唯一的庇护所,被另一伙人闯了进来。

      这是我与陆斯恩马科斯及他男朋友的第一次见面。

      马科斯是个觉醒了变异的alpha,不费一点功夫就指挥着花花草草咬死了我家门口的丧尸们。
      ……和我家大门。

      这下总算是门窗齐碎,穿堂风一过,我浑身都冰凉了,顿时屁滚尿流,什么也不顾,下意识地爬进最近的床底。

      黑暗笼罩下来,只能听到外面两个男人在我家翻箱倒柜。
      而我只能徒然握紧手里的□□。

      如果只是抢劫物资,那地上那些他们拿走或许自己还能有一线希望。
      ——但他们不是来找物资的。

      “没有?”一个男人问。
      马科斯回答:“没有。”
      这个姿势让我十分扭曲,心整个儿悬起来,冷汗顺着下巴滴下。

      “但它就在这儿,我感觉得到。”

      我心里突然有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也有可能是劳伦斯那家伙在这儿放的陷阱。”马科斯说:“‘宝石‘在这儿放的时间太久,让周围沾了点气味儿。”

      我呆在床底,呼吸不得。久未清扫的灰尘落在我的鼻腔里,痒痒的,我不得不用手捏住鼻翼抑制住打喷嚏的冲动。
      胸前的那玩意儿又趁机烫了我一下,差点让我叫出声。

      突然,外面连脚步声都停止了。
      马科斯高声说道:“出来吧,劳伦斯的小宝贝,叔叔们都在呢!”
      我马上闭紧嘴,生怕一丁点呼吸声也传出去。

      6
      然而我还是被找到了。
      马科斯他那沉默寡言的男朋友将我家里所有的家具都给浮空起来,我蜷缩着,眼睁睁看见自己身边所有的遮蔽物将我暴露——然后正好和他们对上眼睛。

      恐惧让我无法思考。

      当马科斯吹了声口哨朝我走过来时,我头脑混沌,主弦啪的一声断掉,扔下枪,抓着水果刀就冲上去。
      然后被他男朋友反手制服在了地上。

      马科斯左右拍拍我的脸,用着那种下流的欣赏目光从上到下扫视我一遍,说:“果然在,小宝贝儿,劳伦斯怎么没带你走啊?”
      我整个人贴在地面上,两条胳膊扭曲地吓人。但肩膀处传来的痛远不及我整个胸膛现在都被按在烙铁上的酷刑。那个干地瓜烙进肉里,几乎一瞬间,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但我强忍着没挣扎,狠狠瞪了面前男人一眼。

      马科斯哈哈一笑,很没诚意地对我身后男人说,你快把劳伦斯的小宝贝放开,人家可经不起你这折腾。

      我就很烦。
      ——劳伦斯劳伦斯的,去他奶奶的劳伦斯,狗男人怎么还不来救我?!

      被松开后,我侧躺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缓解了疼痛,哆哆嗦嗦坐起来。
      面前男人带着一顶又大又滑稽的帽子,看上去几天没刮胡子,墨绿的眼睛带着笑看人。他问,小美人,你家男人告没告诉过你,有颗能拯救人类的宝石啊?

      我马上想到了胸前那干地瓜,心里一毛:“一周前他被一伙儿强盗带走了,我不知道。”
      “哦——”马科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也没说信不信,马上跳跃去了另一个话题,“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陆斯恩马科斯,你呢小宝贝儿?”

      他突然开始自我介绍,很反常。
      于是我没回答。
      他和我对视几秒,竟然笑了,说:“好的,那我就管你叫小加文吧。宝贝儿,小加文,那东西给我、给他,都有用,唯独对你一点儿用都没有。你考虑清楚,再给你一次机会哦,‘宝石’在哪?”

      加文是劳伦斯的姓——当然,也是我的。他叫出小加文那一刻,尽管理智告诉我,这人只是用劳伦斯的姓来称呼我而已。但难以控制的,我仍几乎有种被他看穿的恐惧。

      他的肩膀上突然开出一朵花,小小的,粉粉的。我认识它。
      我悄悄屏住呼吸,直视着马科斯那双动人心魄的绿色眼睛,偷偷咬破自己的舌尖,说:“我不知道。”

      7
      是的,没错,我是一个胆小懦弱,畏手畏脚,什么事都要靠强大alpha保护的愚蠢omega。
      但唯独在劳伦斯的事情上,我可以拥有那么一点点勇气。

      既然他把这个东西交给我。

      ——那它就是除了劳伦斯本人外,第二个比我生命还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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