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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章 吴桐心事 多希望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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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用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
“笑微,笑微,”一双手在钱笑微眼前晃动着,钱笑微抬起头,茫然的看着面前的付红雪。
“唉,你在想什么呢,想的这么专心,我叫了好几声,都没有一点动静,该不会是想老公了吧?”
钱笑微回过神,她挤出一个微笑:“我在想你呢,想你三十多岁了怎么还有二十岁的容颜,想你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了怎么还有十八岁的身材。”
钱笑微的话刚说完,就吃了一记爆栗头:“付姐我可是一副火眼金睛,休想骗我!”
“知道了,如来佛祖,我们谁也甭想逃出你的手掌心!”钱笑微笑着说。
“越来越油嘴滑舌,是不是昨天晚上兵哥哥的功劳?”
钱笑微说:“你这么滑舌,原来是王哥八年如一日滋润的效果呀!太厉害了!”
“死妮子,你找抽是不是?现在竟然敢跟你付姐顶嘴了!”付姐说着,又要敲钱笑微的头,她赶紧躲开了。
付姐正色道:“不跟你闹了,后天我和李总就去总公司,今天我们把出纳帐交接一下!”
“后天走?那不是参加不了惜情的婚礼了?听说对方家里用十辆奔驰车开道,并且包了本地最豪华的大酒店大摆宴席,那你这热闹可看不上了。”
“工作要紧呀,再说我还想趁十一这个假期,回家去看看半年未见面的公主呢!”付红雪高兴地说,“她现在肯定又长高了。”
付红雪已经结婚八年,老公王喜财在另一家施工企业当技术员,两个人一年半载见一次面。他们有一个六岁的女儿,因为工作的的缘故,她不能把女儿带在身边,只能放在家里由婆婆照顾,平常想女儿了只能打打电话,每次打完电话,她眼睛都红红的。
看着兴高采烈的付红雪,钱笑微想,付姐就是自己的版本,自己以后将沿着她的道路一步一步走下去,两地分居,骨肉分离,三地挂念。这样的生活也许很好呢,至少没有家庭的拖累!
吃过晚饭后,天色尚早,吴桐拉着钱笑微出去散步。工地离他们住地不远,于是两个人来到已经快完工的江汉大桥上。
夕阳中,天空中的云彩像火山喷发状一样从西边散射出来,渲染的天空如一幅泼墨画。
两个人站在江汉大桥上,扶着栏杆,看着桥底下的滔滔流水,谁也没有说话。
远处的河水泛着微波,夕阳照着水面,波光粼粼,反射着光线的河水仿佛变成了红色。
钱笑微注视着远方,问:“吴桐,你告诉你妈妈我们已经结婚这件事没有?”
“笑微,对不起,我欠你一个热闹的婚礼!”吴桐以为钱笑微提说这件事,是嫌没有在老家举行婚礼。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不是嫌弃没举行婚礼,而是怕你没告诉你妈,她知道后抱怨我们不懂礼貌。”
“告诉了,我说我们俩要结婚,妈说,这是家里的第一件喜事,按理应该好好操办操办,可是哥哥年龄那么大了一直没有结婚,她怕这样做哥哥会伤心,所以让我们在外面举行婚礼,她还说,有些对不起你。”
提起结婚这件事,吴桐心里很愧疚,总感觉委屈了钱笑微,不但没给她一个象样的婚礼,连个新房都没有,还没有买戒指。
“有什么对不起的,你妈就是让我们在老家举行婚礼,我还不愿意呢,一来时间不够,二来我不喜欢热闹,三来我不愿做赔本的事情。
你想,在老家摆婚宴花我们自已的钱,农村随礼五元十元,也就是朋友亲戚能随五十元,一桌三百块钱的饭菜,收不到二百块儿,成本怎么能收的回来?所以说,我一点都不怪你妈妈。”
钱笑微头头是道地分析,她说的这些都是实情。但也不是一点埋怨没有,她心里还是希望有一个新房,房子里摆一点新家具,这样以后回老家有地方可住。
吴桐上前搂住钱笑微的肩膀,戏谑地说:“取当一个会计的老婆就是不一样,什么帐都算的这么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你成心挖苦我,是吧?”
“老婆大人,你借我十个胆,我都不敢!”
“哼,男人说的话不能相信!”
“别人说十句假话,你相信,我说一百句真话,
“笑微,明天是星期六,我们去市里拍婚纱照,然后再给你买一个戒指吧,你也太寒酸。”
“要拍婚纱照,也要在老家拍呀,在这里拍没地方挂,而且将来搬家时也会很麻烦,你也知道我们这种性质的公司搬家是经常的事。
至于戒指,你要买就买十几万的钻戒,如果买便宜的,那就省了吧。那些便宜的东西戴在我身上都是丢,如果是钻戒,就是把我丢了,我也不敢丢它,因为我戴的可是一座房子呢。”
钱笑微知道吴桐买不起钻戒,所以才这样说,其实是她不爱戴首饰,总觉得那些东西戴在身上累赘。
“这是你的真实想法吗?”吴桐想不通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拍婚纱照,不喜欢首饰。
令吴桐没有想到的是,钱笑微竟然摇摇头。
“那我想听你的真实想法。”
“真想听?”
“真想听!”
“真实很简单,我就是想节省钱,目前我们最大任务不是买房子吗?做什么事当然以节省为前提了。”
吴桐用手环住钱笑微的腰,依偎着她的身体,语气略带责备,但声音十分温柔:“老婆,真不知道你是傻,还是聪明。”
江风柔柔地吹着,扬起了钱笑微那过肩的长发,吴桐看着她细瓷般精致的脸庞,感受着她隐隐传来的体温,嗅着她女性特有的体味,感觉怀里的人离自己是那样近,却又仿佛是那样遥远。
他认识她四年了,在他心里,她很简单,有时却很复杂。她物质生活很简单,不喜欢吃,不喜欢穿,不喜欢旅游,不喜欢逛街,不喜欢照相。
她在夏天总是一身T恤,牛仔裤,如果再热就是T恤加七分裤。认识这几年,从没见过她穿裙子。春秋穿毛衣、牛仔裤,冬天就在毛衣外加层的羽绒衣,把自己的玲珑的身体裹得像个棉花团。
爱美是女孩的天性,她宿舍的女孩子喜欢化妆打扮,面前总摆满瓶瓶罐罐,把脸当成调色板。而她总是素颜朝天,天气干燥就给脸上抹一点孩儿面,或者郁美净儿童霜。
有些女孩把头发当成试验田,烫、染、吹,拉,而她从不把精力放在这上面。除了夏天因为热把头发用发夹盘起来,其他三季全是披肩发。头发长了一扎,自己用剪刀剪掉一截完事。
但她也有自己喜欢的事情。
她喜欢看书,而且什么书都看。大学时,他曾在她宿舍里的书架上看到许多种类的书和杂志,而且都是和专业无关的书,比如《领导科学》、《中国商界》、《世界经理人》、《佛教文化》、《城市发展研究》、《中国农村观察》《环境污染与防治》《平面广告精选》之类的。问她看这些书干什么,她微笑着说,只觉得好玩。看书只为好玩?他想不通。
她还喜欢运动,尤其酷爱乒乓球和足球。有时,星期天骑车去看她,就看到她与同学在乒乓球馆打球。她技术全面,判断准确,步法到位,攻防有度,切、摆、撇、挑、拉、磕、搓到位,杀球时,毫不手软。就是男生也被杀的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最终纷纷落马。一反她平时柔弱的形象,尽显凶狠凌历之色。
足球场上,她绝对是场上的灵魂人物,传球精准,跑步到位,身影轻灵。有一次足球比赛,刚开始一分钟,对方还没有进入状态,球就被她踢进了的球门。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最好的技术还不是踢球,而是守门。在他看到的三、四次点球决胜负的球赛中,她仅仅漏了一个球,那球位置太刁,刚好从她的腰间位置擦过。
点球时,别的守门员全副武装,护膝、腕带、手套一样样齐全,而她却什么都不戴,弓着身子,死死盯着球。那一刻,在她眼里,只剩下球。无论球从什么方位飞过来,她或抱、或脚踢、或手挡,或扑,把球挡在球门之外。
当球“嗵”的一声射在她身上时,当她用细嫩的手掌“啪”的一声挡出飞来的球时,当球“梆”的一声被她一脚扫出时,他担心她会痛,而她却只是毫不在意,仿佛不知道痛一般。
球赛结束后,很多人走过来称赞她,而她总是一笑了之。
更让人吃惊的是,她还会台球、蓝球,而且技术精湛。
一次,他曾问她,为什么会男生这些活动,她说小时候有人教,他想肯定是她爸爸教的,而她却是说一个好朋友教的,再问是哪个朋友时,她脸沉下来,沉默不语。
你很了解她吗?他可以肯定地回答,当然了,没有人比自己更清楚她。如果再强调一句,你真得很了解她吗?他却有些不自信了。
认识她这么多年,他好像从来没有走进她的内心,从来不知道她内心想些什么。不知道她眉间的忧愁是为了什么,不知道她眼中闪烁的迷茫和痛苦又是为了什么。
他曾试着去了解她的内心世界,可是刚刚靠近,她就迅速地关上心窗,飞快地钻进蜗牛壳里,任他再试探,她就是不伸出头,他只好无奈而失望地远远望着她。
即使这样,他也没有想过放弃。
此刻,她正在自己身边,一脸的平静与祥和,眼睛里折射着碎钻般的光芒,她想些什么?有没有自己的影子?
燃烧的晚霞,波光粼粼的水面,横卧水波的桥,沉思的两个人,飘扬的长发,幸福的味道,一幅多么和谐而赏心悦目的画面。
多希望时光能在此刻停留,多希望这副情景能永远定格下来,凝固成一幅画,让人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