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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畏罪潜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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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停了,我被淋坏了。这是那群法学生给我下的诊断。
因为我的确很像生病的样子。一整天都不吃不喝,对她们也不理不睬,和之前判若两猫。谚语里的那只病猫,可能说的就是我吧。
我确实病了,不过是心病。
我不能接受我是流浪猫这个事实。
流浪猫意味着没有人会对我负责,那群法学生所有的善意全部都是偶然的、随时可以终止的赠与。我没有资格期待更多,我甚至不敢去贪恋已有的一切。
事实上,我其实一无所有。
我连我的母亲都不知道是谁,我只知道我一直都在这座寝室楼下。现在想想,我多半是被抛弃了。
我的同伴们命运也大抵如此,其中不乏一家几口整整齐齐一块儿被抛弃至此的。
但她们觉得已经足够幸运。因为至少在这里,只要不是下雨天,不是寒冬季节,比起外面那些靠翻垃圾桶为生的流浪猫,日子已经算是很幸福了。所以她们不能理解我这突然之间闹的别扭是怎么回事。
我不想做一只流浪猫,不想接受施舍,不想我的猫生被大自然的阴晴雨晦左右。
可是凭我一己之力无法摆脱这个身份。从来没有听说过W大校园里的猫被人领养的先例,因为没有必要。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校园里的猫,吃喝不愁,还能接受高等教育,逍遥又快活,被领养的机会自然是要让给外面那些靠翻垃圾桶为生的同胞的。
因为无计可施,我生气又沮丧,食欲不振,还性情大变。对着那群过来抚摸我的法学生一顿哈气,很是凶残。
稍微识相一点的都会立马远离我,只敢远观议论,不敢近身亵玩。可总有些人跟之前的我似的,内心住着个傻白甜,非要在这种时候来招惹我。
“芒果你今天怎么了呀,怎么连最爱的火腿肠都不吃。”
雨后的阳光被一个凑过来的人形挡住,我很是不耐烦地半睁开眼,面前是一张充满关切的脸。
我认识她。她是学刑法的,名叫戚楚,是一个为我的颜值所倾倒经常带着火腿肠来慰问我的人。
可是那又怎么样,我又不是她的猫。这么想着,我完全忘了她以往的好,非常冷漠地把头转了过去。
她一定会觉得我是个白眼狼吧。
都这样了,她却还是没走,而是半蹲了下来,伸手准备摸我的头。
我恶狠狠地朝她哈了一口气,暗示她赶紧走不要管我。
谁知她竟迎难而上,完全没有把手撤回去的意思。
不知是心气太高还是血糖太低,我一下子没控制住情绪,抬起前脚就给了她一爪子。
“啊——”伴随着一声惨叫,她的手背上出现了一道血痕。
我闻声而逃。
一路小跑离开了法学院寝室楼之后,我很快冷静下来。
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记不清具体是刑法第几条第几款了,但我知道,我刚刚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而我现在的行为,叫做畏罪潜逃。
这才几分钟,法学院最受欢迎的小猫咪就成了一只人人得而诛之的罪猫,我的猫生可真是被我彻底毁了。
被害人戚楚,眼下可真是应了这名。不管她伤势有无大碍,我都不可能再若无其事地回到法学院了,甚至整个W大可能都不会有我的容身之地。
不出我所料,我的故意伤害行为很快传遍整个校园。我在路上走的时候,看到不少人对我指指点点。而且他们看到我就像我看到那本民法书一样,会躲得远远的。
我大概回忆了一下前不久偷学的刑诉知识点,想着下一步我是不是就要被缉拿归案,然后被定罪判刑了?
结果一天过去了,我安然无恙。虽然周围的人对我产生了肉眼可见的畏惧,但我的猫身自由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甚至还有人离得远远的给我撒猫粮。
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是我学艺不精,我忘了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是自诉案件。只要被害人不追究,我是不必负刑事责任的。
眼下这光景,很显然是因为戚楚没打算和我计较。
可我知道,我终归是犯了错的,我的猫生已经有了污点。
事已至此,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不如就此了结我的生命,为我的过错谢罪。
我决定绝食。
一般来说,猫只要三天不吃东西就会撑不住的。像我这么满心愧疚的猫,可能用不着三天,就会离开这个世界吧。
猫之将死,其心也悔。唉,好想回到过去那个无忧无虑的日子啊,我为什么要如此矫情地纠结自己是只流浪猫这件事情呢?
可再转念一想。不对,就算时光倒流回去,我还是不想做一只流浪猫。
好想有个人带我回家——
一只戴罪之猫最后的心愿。
可能,永远无法实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