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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19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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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4日,晴天。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躺着思考这个问题一直到了一点多,后来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着前最后一个从脑海中飘出的念头是——他是同的话,喜欢的人可能是我吧。
第二天我俩还是老样子,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唯一的区别在于,每次一有女孩儿来跟他搭讪给他送东西,他都不会再用抱着我的方式去回避那些姑娘们了,也不会揽过我的肩把头靠在我脖颈旁撒娇了。
怎么说呢,有点儿难受。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你一直很在意很重视的人突然要和你保持距离,换做是谁也不会开心吧。反正我是不开心,但也没表现,我懒。
不过这几天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就是每天上课吃饭写作业打游戏,无聊但是平淡快乐。
1998年12月24日,天很美。
我谈恋爱了,这回是真的,不是室友们三言两语给我制造出来的“假女朋友”,这次是真的。
不过我的“女朋友”并不是女孩儿,是男生,叫何晨。是那个篮球足球排球样样精通,寸头麦色皮肤,笑起来有酒窝的又高又帅的小哥哥。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今天下午放学了之后,同桌拉着我,他,还有几个哥们一起出了学校去外边儿喝酒,说是要庆祝平安夜,我们骂了那傻子一顿,说洋人过的节庆祝个鬼,结果他没听,带我们去了个烧烤店。
结果不少人都喝多了,我也是。
人与人之前的区别真是无处不可显露,就比如这次:有的人喝多了会哭爹喊娘,有的人喝多了会往桌上一倒开始呼呼大睡,而我不是——我喂了我后桌一个吻。而我印象中他没怎么喝多,只抿了几口,但除他以外的所有人当时都是醉着的,所以他才会不管不顾地直接把我扯到隔壁的空包间里,把我堵在门上亲我。
他呼吸的声音比平日里重,眼尾很红,先是用牙去咬我的下唇,然后探进去吸吮我呼出的气息,在碰撞与舔舐之时沉声念着我的名字,说喜欢我。
看吧,我猜对了,他喜欢的就是我。
不过他丫是真的狠,竟把我嘴角都咬出了血,过后眼里蒙着雾温柔地看着我,一边说对不起一边亲我的眉心,好像我才是那个作案的,把人家“受害方”都弄哭了。
我说那我大人有大量就不跟他计较了,但让他送我个圣诞礼物。
他说好,问我想要什么。我伸手去挑他的下巴,说想要个女朋友,要求很简单,“她”得是个体育生,一米九,有麦色皮肤和寸头,笑起来会有两个酒窝的那种。
我看着他先是面露委屈,随后突然明白了我说的是什么意思,扑过来又亲了我一次。
我骂他蠢,他也没吭声,只是握着我的手,不住地亲吻我的额头。最后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但还是被我听到了:“出了这儿,我就不能亲你,也不能握着你的手了。”
睡前最后记一句,大诗人澄澈的名句——
我的“女朋友”就站在我左侧,可我不敢抱他,不敢亲他,不敢与他十指相扣,不敢深情款款地与他对视,随后道一句“我真的好喜欢你”。
晚安,何晨,我的圣诞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