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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居所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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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所是人暂时停留的地方,我之所以没有称之为家,是因为那份归属感太过渺茫飘忽。屋檐之下,是停歇暂泊的惬意,却没有疲惫受伤时能借以依赖的安然平和。应该说,我对某些事情是过分挑剔的,但大多时候我都知足。这里没有钢筋水泥筑造的高层建筑,自然也就少了在其间行走的压迫感,在那里总觉得自己是过于渺小而寒酸的,一个逼视便无所遁逃的恐慌。我不喜欢,太压抑太冷漠,即使是夏日,人们擦肩而过,交换的也只是燥热烦奈的气息。我在想,如果那些泥土混合物有着生命与意识,是不是也会嘲笑这些小人物的忙碌和辛酸,然后自得的将阴影投射在人们身上,无形中又加重了人们的负累。在那里我抬起头却发现,原来仰望天空也成了一种奢侈。
每个周末我都会坐上回家的车,以一种逃离的心情奔向车站,有时候觉得那样子是可笑滑稽的。但是只有车远远驶离的时候,我才能安心起来,望着窗外匆匆而过的景色,因为接近我所离开的地方,所以我可以毫不留恋的遗弃,尽管我知道下一次我又会无限接近它。从那时侯我便知道,我不属于那里,不管怎样,我身体里最重要的部分始终都不会在那里停驻,短暂的离开对我来说都有种解脱的欣喜。
下车的那一刻,心里总会荡起莫名的兴奋,即便这个地方已经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即便它对别人也许没有任何的吸引力,就算是我自己,回了家也不会再出来逛一逛。然而那一刻,却是有着无法言语的魅力的,觉得身上每一个细胞都是舒畅而满足的。
在这里,没有太过高耸的建筑,没有空气都加以粉饰的娇贵,有很多房子还是老式的三层结构,有点像傻里傻气的小女孩,明明不漂亮不聪明,可是就是打心眼里讨人喜欢。这里的天空是不被争夺的,只要你愿意,伸手就能摸到。这里的一切似乎还是沉浸在它环抱里的,还有那份广博的霸气,带点孩子王的可爱。
很无聊的时候,站在窗前,呆呆的盯这外面看,其实没什么好看的,无非是那些人,那些街道,偶尔传来的叫卖声,掺杂着不知名的外地口音,以前明明觉得吵嚷的不行,现在却觉得有点不可货缺,有点熟悉的想要落泪。这儿没什么东西是能挡住视线的,好象望过去就能看到边际了,却也不觉得小而破败。因为明明很远的距离,却能让人觉得如此的亲近。我喜欢下雨的时候,路面变的干干净净的,很舒服,就是视野里有几根不会跑走的电线,也仿佛是为艺术而倔强的五线谱,等着最伟大的音乐家,写下最美的乐章,等着自然的声音一起欢奏,发傻的让人心疼。
不是所有人都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懂得,家与居所的区别。一个是个地方,一个或奢华或贫寒的房子,一个是能留住你的地方或人。
也许明天又要去哪里,一个我无从了解的地方,因为去哪儿对我来说都是陌生,就和有些人一辈子都无法真正熟络一样。所以是哪里都无所谓,因为那儿都不是家。坐上车,伴着熟悉的口音与景色,又要去哪个地方,哪个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