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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翻脸不认人的狗 花公子是一 ...

  •   花公子是一只1岁半的哈士奇,被莫名其妙送过来时,差点没把我手指头咬掉一截。莫名其妙是我给莫奇取的小名,绝配他。关于莫奇做过的莫名其妙的事儿我可以单开一个贴子说上三天三夜。但这回我要说的重点不是他,而是跟他主人一模一样性情的花公子。

      对于狗,我是半点也不了解的,所以第一次见到花公子,就被它那双狭长阴郁的眼睛给迷住了。那阵子我天天泡在网上看耽美小说,但凡是形容到腹黑俊男的长相时,多半都要用到狭长阴郁这样的字眼,纵观我周围认识的老少爷们,没一个符合这定义的,姥爷的眼睛是狭长,但狭到只剩一条缝,莫名其妙倒是狭长得能看到眼珠,但又跟阴郁不沾边。所谓阴郁,在我看,就得像刀锋,寒光凛凛,让人害怕。只有班主任王大宝的眼神能担此美名,偏偏他的眼睛是又大又圆的形状。

      话说初见花公子是在莫名其妙的生日小宴上,之所以说小,是因为整个宴会只得他爹他妈他外加一个我。要说这两年我已经很疏远他了,他在一中,我在三十中,以高中部来说,一个是全市最好,一个是全市最差。距离上,他家在东郊,我家在西园。如果我能作主的话,早就把他踢到外星球,一辈子都不要再见了。虽说我们做了十年多的邻居,还是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同班同学,但我对他一向不感冒。谁让他打小就跟我逆着长。他高,我矮;他瘦,我胖;他聪明,我笨蛋;他逮谁都是笑咪咪的一张脸,我是见到长辈熟人眼睛就望天。

      但真要说到,我对他心有余恨多年的缘由可就要追朔到小学一年级。那天,我还是跟他手牵手的去报道,谁让小时候的我是个傻妞呢,辩认不清这个整天跟我玩在一块的笑面狐狸的真面目,再说那时候我们的差距也没那么大。

      又说远了,我的意思是说,那天是我跟莫名其妙关系的分水岭,在那天之前,我们还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好朋友,直到放学前,我从厕所出来,在走道的拐角处看到他在跟费博文说话。费博文是让我一见钟情的小帅哥,中午吃午餐时,我跟莫名其妙说,我就喜欢像费博文这种憨憨的长相。

      “谁是周小仙啊?”费博文添着冰淇淋问。

      “就是戴红发箍白白胖胖的那个。”莫名其妙一手拿一个冰淇淋。

      “哦,怎样?”费问。

      “我跟你说哦,她可笨蛋可笨蛋呢。”莫答。

      从此后,“可笨蛋可笨蛋”就成了我心里一根刺,没随着时光消褪,反而越加健壮的生长,如今这棵刺已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照理说高中分道扬镳之后,我本可以从此摆脱这只黏人的狐狸,但偏偏他的家人和我的家人关系甚好,虽说住得远了,有事没事还是喜欢串串门走动走动。东北人都爱把朋友关系处得热热热闹闹黏黏乎乎。好在谁也勉强不了我,他们爱走动是他们的事,别想我跟着掺合。所以高中以后,我就再没去过莫名其妙的家,他倒是三天两头的来我家,美其名曰给我辅导功课。呸,哪回是正劲辅导了,不过是为了看我答不出题的呆头呆脑样,把他笑得那叫一个欢畅。最可气的还在,偏偏我每回都满足他,也不是不想反抗,可我妈的大棒在外面伺候着,我不对着书本不成啊。

      去年我托病躲过了他的生日聚会,今年开始我还幸庆不用装病,因为我爸妈都出差在外,我住在姥爷家那真是猴王进了花果山,是吃了睡睡了吃,醒了泡网上看小说打游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我老妈连着三天的电话催逼,到临了最后一天,还放出狠话,“周小仙,你明儿去是不去?潘玮柏的北京演唱会,你还想看是不看。”

      打蛇打到七寸上,我是无语问苍天哪。

      所以这一天,我空着两手晃晃荡荡的来到莫名其妙家,他妈刚给我开门,花公子就窜出来扑到我身上。要说我也不是怕猫怕狗的人,只是猛的一下,当真给吓得不轻。不过我这人,从来心宽不计仇(莫奇除外),喝了莫妈妈给我的冰镇王老吉后,我已经可以跟花公子用牛肉干交流得很是默契。

      “怪事,花公子从来不吃咖哩的,怎么今儿吃个没完。”莫名其妙在一旁歪嘴皱眉。

      “你也不看是谁在喂,花公子跟我投缘嘛。”我捧着花公子的脸,为终于找到了我寻觅许久的狭长阴郁的眼欣喜不已。

      一边吃一边喂花公子,那顿生日宴吃的倒还舒畅,临走时,我跟花公子已缠绵到难舍难分。

      几天之后,我从姥爷家回到自己家。傍晚,我趴在阳台上,正以难得忧郁的心情跟自己做着心灵对话。周小仙啊周小仙,你都17岁了怎么就没有一点少女心事,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呢?自从暗恋费小帅哥被莫名其妙残酷扼杀以后,我就再没有对谁动过心思(明星和动漫人物不算),看来太早熟了不是好事。

      真是相当配合我此时的心情,远处的天边残阳若血,我在心底感叹,这苍茫大地啊,不知我的真命天子此刻沦落在何处?

      网络小说看多了,难免要乱用词抒发一下。

      正概叹着,就看见人影绰绰的小公园处一个穿着白衣的熟悉身影,背着斜阳骑着单车向这边驰来,后面奔跑着一条欢腾的狗,定晴再看,可不就是莫名其妙和花公子。

      我的小心灵居然扑腾扑腾跳得急,跟去年看日本陈年旧剧《魔女的条件》时,泷泽秀明在樱花树下低头垂首那一瞬间有一拼。

      这人哪,真不能动浑心思,这刚思会儿春,就饥不择食到被仇敌迷惑了。也要怪莫名其妙,明明知道我是白衣控,他就非要跟我做对,成天介穿着白衣服在我眼前晃。据说他是一中的校草,要不是见识过他没长开时的丑样,我大约也会将他当作个帅哥。

      迅速的调整了心情,以一贯的冰冷漠然打开门,看也不看莫名其妙一眼,绽放个大笑容去抱花公子,这瞬间转换的表情让莫名其妙的脸又苦成一个囧字。

      可谁想到啊,前两天还跟我亲密无间的花公子居然张口就咬了过来,来不及收手,指头就被它的利齿蹭了一下,血淋淋一道口子。

      我大怒:“好你个翻脸不认人的狗。”一脚飞过去,那狗躲得快,没踢着。

      莫名其妙紧张兮兮的抓过我的手,“咱还是先去医院打针吧,回来再收拾它。”

      那天回来我也没收拾花公子,看它躲在阳台摇椅后边死活不肯出来,一脸知错认错的可怜样,我就没了气,谁让我这人心宽呢。

      莫名其妙说他原想把花公子放我这儿寄养一暑假的,因为他姐姐从国外回来探亲,怕狗,又怀了孕,可没想到一向温顺的花公子居然也有残暴一面,所以要把它拎回去好好体罚饿训一番。那我哪能同意,当即拍着胸脯义不容辞的要担下收养之重任,为此还跟莫名其妙急赤白脸的争论了一个多小时。我的论点是,花公子没想咬我,它只是不小心张了下嘴,是我手欠,自个儿往里送的。

      “你这人咋这笨蛋呢。”莫名其妙脑羞成怒之下触了我的大忌讳,被我辣手摧“草”赶出了门。

      我跟花公子相处的头几天倒是相看两不厌,只是再喂它吃咖哩味的牛肉干时它就四处乱躲,我天生也是个倔人,抓住他死往嘴里送,它就紧闭牙关,一副英勇就义打死也不吃的臭德性。可别的吃食,它见到就不要命,肠胃却不好,吃块巧克力都能拉肚子。莫名其妙也警告过我,不能乱喂它食物。可我不给,它就偷,不管我的零食藏的多隐敝,都能被它翻出来给吃了。还会跟我反藏东西,有缝的地方,都可能找到它的珍藏。

      过了一礼拜以后,我略有些受不了了。这狗的精力不是一般的旺盛,自从家里有了它后就没法看了,从家具到衣服,再到拖鞋,没有完整的,牙印随处可见。出一下门,只关它一两小时,那家已然跟台风过境没有区别,撒了一地的米,卫生纸被撕成一条条的到处都是。这些还都好说,最要命的是,每天放风,我都要被它拖着跑耐力长跑,听莫名其妙说,哈士奇乃狗中归巢率最低的一个品种,真跑丢了,可万万别指望他能自己找回家,所以出门一定得拉紧绳子。第一天我大意,就上演了打车狂追了它半小时的戏码。

      当然,也是有好处的,貌似瘦了一些些,跟在它后边跑,绝对比动感单车要更累人更汗如雨下。话说我在这小区住了快十年,也没几个人认识我,自有了花公子后,才几天时间,谁见到我都笑咪咪的,当我宠物看,是哈,一披头散发的短腿小胖妞,跑完一路,舌头伸得比花公子还长的。多妙的景啊。

      受不了归受不了,我对花公子还是不离不弃。

      这期间,莫名其妙来我家就更勤了,骑着个单车陪我溜狗,我这边狼狈不堪,他那边悠哉乐哉。直到半月以后,我才反应过来,我也可以骑车溜狗的呀,真够迟钝的!

      暑假匆匆就过去了。

      开学没几天,莫名其妙来找我要狗。好在耍无赖一向是我强项,要了两回无果后,他也识趣,没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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