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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入异世 ...

  •   原主并没有烹饪技能,即使是一个小商人之女,也没有必要从事这些活计,家养的厨娘自会在晚上准备好晚饭送到柒月房里,可自三天前原身老爹被悍匪截杀,下人们早已纷纷离去,留下柒月一人。
      现在柒月感觉到饿不是没有原因的,这里的习俗是守孝七天,虽不需要坐守在灵堂,却也要杜绝荤腥七日,不得出门,以表孝心。
      说来好笑,因为不会煮饭,七日来原身仅是靠着喝一些井水来填肚子,一不小心,就凉了。
      即使是前世作为御宅一族的柒月在用柴火煮饭也有一定的经验,也不至于能活生生饿死自己。
      下人们走的时候,顺走了厨房里大部分东西的时候还是念及旧情留下了少许的米粒,厨具也都还在,怕是因为是较为贵重,下人们怕柒月报官并没有敢拿,所以只是拿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东西,可他们不知道因为他们的不告而别,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女已经死过一次了。
      柒月松了口气,回房寻了一盏煤油灯,为了填饱肚子认真回忆起小时候的生火经验。
      不多久,便成功的升起了火。
      本身便是买了不需要舂的米,只需生起火直接用水过两遍倒入三倍量的水,若是煮饭直接添柴大火十五分钟将米粒煮透透,将一些水勺出,留下五分之二指节高的水小火继续熬煮二十分钟左右便能将饭粒煮的晶莹剔透。
      勺出的水并不需要扔,这恰恰是精华所在,寻一个大碗装起来,碗放在冰凉的井水上放置片刻,便是一碗顺喉的米汤。
      盖上盖子,稍微滑少许猪油,轻轻一推,任其在瓦煲周围的凹槽旋转几圈,最终经过温度的洗礼,滑落里面的白米之中。
      做完这一切,柒月又从院落里寻了几根野菜,铺在已经完全熟透的米饭上面,淋上少许清水,再次合上盖子静置几分钟,柒月秘制:猪油焖饭便已大功告成。
      虽然对现在的处境抱有少许不安,但是柒月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人生的准则并没有改变。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清凉的米汤入喉,又胡乱刨了几口热腾腾的米饭。
      要说唯一不足的地方或许是没有酱油,却是失去了猪油焖饭的灵魂。
      不过柒月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三下两除二将米饭消灭之后,舔净米汤碗底的淀粉,柒月才感觉自己是真正的活了过来。
      吃饱喝足的她,满意的靠在灰墙上小憩。
      此时已是正午,外面炎空当照,店铺的大门却突然传来开锁的吱嘎声。
      待柒月的目光移过去时,门已经被一名衣着华丽的妇人打开了。
      妇人一怔随即满眼通红的快步走来:“我可怜的月儿,你受苦了。”
      柒月还未反应过来,便被妇人抱在怀里,本来现在天气便闷热,柒月差点没透过气来。
      不过她倒是认出了眼前之人,这具身体的老娘黎红红。
      因为理念上的不合,除了明面上还是保持着夫妻的关系之外却再无半分联系,不过对于这个唯一的女儿,黎红红还是很上心的,听闻镇州家里出事,便马不停蹄的从京州赶来,谁知还没进门便听到里屋有动静,却是看到柒月像是没有生气般的瘫坐在墙上,吓得黎红红以为女儿又出了事,赶忙唤了随行下人中懂得开锁的行家将门打开。
      “你一个人在这里无依无靠的,还是跟我去京州吧,最起码也多几个人照料,我来之前特地买了一处府邸,养了十来个下人,届时你暂且先住哪,倒也不会担心流言蜚语,过段时间我在替好好规划一下。”黎红红轻轻的揉着柒月的乌发,将此行目的娓娓道来。
      柒月还不是很习惯黎红红那么亲密的举动,将其轻轻推开。
      虽然这幅身体是她女儿没有错,可毕竟这具身体现在的宿主却是一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除了脑里的些许记忆片段,柒月并没有对她有太多的认同感。
      黎红红见状还以为柒月还在怪罪她为什么要抛弃两人独自进京,不由轻轻叹了口气,不知如何是好,手无举措的又想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没有将实情说出来,这件事,万万不可让他人得知,不然自己母女两人都有危险。
      现在局势越来越不稳定,不少人都盯上了自己的翠安居,若柒月实在不愿跟自己走,自己也只能让人将她绑了去,纵使她心中埋怨自己,也好过被那些人给盯上,落得个和她爹一样的下场。
      可她却不知,此时的柒月才回过神来,实在是一连串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的大脑突然间停止了思考,换位思考,比如说你在家里磕着瓜子追着剧好不惬意,一转眼间就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还饿的半死,忙活半天吃饱了准备休息时,突然一个自称你妈的人跑过来跟你说要你跟她走,怕也一时间接受不了。
      只见她用迷茫的眼神望着黎红红:“去哪?京州?”
      黎红红一听,连忙应道:“京州天京。”
      天京吗?柒月这才记起黎红红是干什么的,燕国首都最知名青楼翠安居的老板,也怪不得说要另外购置一间府邸安置自己,在这个时代看来,一个老鸨的女儿这种身份的确有点异类。
      柒月其实并不是很想去,作为一个宅,对陌生环境的接受能力并不是那么强,最起码在这里自己还能凭借少许的记忆碎片找到一点熟悉感,可要去的地方是天京,离这里三百多公里,即使是骑上最快的马,在这个时代,怕也要连着奔走两天两夜。
      若是留在这里的话,凭借着便宜老爹留下来的遗产,倒也不至于活不下去,可也没什么事情做。
      不如去外面看看也好。
      如果能回去,柒月是一定会选择回去的。
      不知道穿越的前辈对于古代世界怎么想,可柒月很难适应这里。
      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薯片,没有冰阔乐的世界对死肥宅来说是致命的,就连上个厕所擦屁股都没有纸,要用一根小竹片清理。
      自己还变成女身,行动更是不便。
      虽然不知道谁将自己弄到这个世界,神也好,佛也罢,怕是不会那么轻易的放自己回去。
      可有句老话说得好。
      既来之则安之。
      眼前去往天京的邀请可能就是这次事情的主线,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其缘由的,既然老天让自己穿越到这里,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倒不如跟着走,最起码先弄清楚这个世界大概的情况。
      原身对这个世界的情况知道的太少了,绝大部分的记忆都是关于这间小酒楼,可以说就目前的记忆来看,以前的柒月甚至没有走出过这座沥城,这也是这个时代大多数女子的处境。
      况且,眼前的黎红红也不会给她太多选择的机会。
      因为柒月发现,黎红红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个牙人,准备将这座小酒楼连同府邸一起卖掉。
      柒月不禁有些牙疼,仔细想想,根据楚国的律法,夫妻双方男方身死,第一继承人是儿子,第二则是伴侣,第三再到男方的爹,一直数下去自己的继承资格差不多排到七八名开外。
      也就是说,柒月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了。
      幽幽的叹了口气,走一步算一步,柒月只能答应便宜老娘黎红红的邀请。
      .............
      出城的时候大概是下午,镇州地处南方盛产水稻,所以透过窗帘可以看到沿着道路两侧一直延绵而去壮丽的青黄。
      柒月正在看的起劲,却被随行的妇人劝阻。
      “小姐,风沙太大了,放下吧。”
      劝阻的妇人是暂且负责柒月生活起居的吴嫂。
      “我就看一会儿。”
      柒月有些不乐意,想想要这样坐两天,岂不是要无聊死。
      吴嫂见状,倒是不好责备她,柒月毕竟是夫人唯一的女儿,届时到了天京,说不定自己还要受柒月使唤,万万不可得罪,只得装作闭目养神,不在理会柒月出格的举动。
      柒月倒是不在乎吴嫂的看法,不过想了想还是放下了帘子,因为她发现打开帘子被阳光照进来却是更热了。
      最难受的是,在马车上根本睡不着觉,本身天气就热,这个密不透风的车厢简直就是一个四面加热的蒸炉,加上有时木质的车轮与小石子激烈碰撞,就算是她稍微有点困意都会被突然而来的颠簸惊醒。
      况且女身对恶劣环境的适应性还是差了些,不说其他,若是男子,大不了上衣一脱,找个阴凉处一躲便好。
      可现在柒月变成了女子,怎么可能直接将上身衣服全部脱掉。
      柒月拿着车上准备好的干手帕擦了一下汗,长长的青丝早被汗液浸润湿透,有些顺着耳朵滴落到白玉般的后脖上,黏黏的十分难受,让柒月怀念起自己前世的寸头。
      真不知道眼前的吴嫂是怎么做到的,自出城开始,便坐在柒月对面一言不发,这种天气真亏她能坐的住。
      不过这种难熬的困境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车队便停了下来。
      前方传来一阵喧嚣之声,柒月听闻黎红红的声音,似乎在与别人争论着什么,
      “小姐你且呆在这里,老妇下去察看是什么状况。”
      柒月怎么可能放过这个下车透气的机会,于是拉住了吴嫂:“我和你一起去。”
      吴嫂却陷入了为难,一路上其实这种事多有发生,不过是流民或者一些天杀的贼寇拦路而已,皆是为了求财,有时候谈不拢还会发生冲突,虽然此行带了十几名好手,但是刀剑无眼,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伤到自家小姐,自己可担当不起。
      “这怕是不好吧......”
      可正当吴嫂犹豫之时,柒月早已翻落下去,吴嫂只得急忙跟上。
      和她预想的没错,正是一群拦路抢劫的贼寇,约有二十多人,面前七零八落的堆着干草堆和干枯的木头段子,抓着棍棒,将这条路给紧紧堵死。
      他们正对面的则是柒月的便宜老娘,此时却没有半点被劫道的觉悟,左手叉着腰,右手对着贼寇们指指点点:“抢钱啊?来的时候要十银币,回来时还要收?还要收我二十银币?你不去天京打听打听我黎红红是什么人!”
      而被骂的贼寇却个个不敢出声,让柒月有些奇怪:“这些贼寇怎么......”
      吴嫂却大概猜到了柒月的想法,解释道:“这些是附近的村民,青黄不接的季节,有时落身为寇,向过路的人收取一些路费维持生活罢了,算不得什么大场面。”
      “真正遇到凶狠的,那得去到京州镇州边界,记得来时有一名叫肃风寨的拦路,个个装备精良,黑压压的一群人开口就要五十枚金币,幸好夫人神机妙算,料到有此一劫出行时吩咐下人带了连弩,对方不敢太过造次,只是给一枚金币就放行。”
      “来回都要给吗?”柒月心中盘算着一枚金币的价值。
      一枚金币等于一百枚银币,一枚银币等于一百铜子,一铜子相当于一块钱,铜子之下还有交子,一铜子等于十交子。
      也就是说一枚金币的购买力差不多与一万块钱相当。
      吴嫂点头:“这些贼寇可不会管你是来是回,总之过一次就得交一次,光是此行的过路费前后已经花了快十枚金币了。”
      “那官府不管?”
      “嗨,瞧小姐您说的,若是官府管,这些人何至能沦落到为寇的地步,想管也有心无力啊,我们楚国还算好的,听说书的讲,卫国那边更乱,过路可不光要交钱,还得留下几名女子、孩童才给你过。”
      柒月点点头,又问道:“那现在是什么状况。”
      “这倒没什么,又不是什么大钱,钱倒是要给的,主要是这口气。”
      “若是每次都这么简单的给了钱,一路上不知会多多少人盯着我们宰呢。”吴嫂倒是不以为意,不过是几十银币,自己的月奉都差不多有一枚金币,这点小钱,就连她都没有放在眼里。
      柒月不禁咂舌,贫富差距这么大?一个地位稍微上等的仆人月奉都破万,然而一些普通村民不惜拦路仅仅是收取千把块钱的过路费?
      在这个时代,真要遇上狠点的,怕是连性命都不保,光是自家的车队,不用连弩,不派那些习武之人,靠着几十名身强力壮的下人,都能把这些老弱病残给打杀了吧。
      柒月甚至发现这些贼寇里面最壮实的,身体可能还比不过自己旁边的吴嫂,个个饿的面黄肌廋,连劫道都站不起来,靠在障碍物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只怕风吹一下都要倒飞出去。
      不过是单方面的挨喷,看了一会,柒月也觉得无趣,重新回到车厢中,倒是颇有兴致的研究起脑海中从刚刚开始不断浮现的多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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