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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2 Hogwarts 【修】 ...

  •   她的选择是对的,他的选择也是对的。他们走向的都是最适合他们的道路。是心之所向还是命中注定?无论如何,我只希望他们能记得不忘初心。
      ——《摘取·日记:某个秋天》

      *

      亲爱的罗丝:

      开学的第六十四天,第六十四天想念你(还有爸爸妈妈!)

      霍格沃茨真的超级大!明明每天走的都是同一条路,我仍然会在这座城堡中迷路。

      格兰芬多的大家都很友好,热情,积极向上。我跟我的几个室友们相处得非常好。我也认识了很多其他学院的朋友,一切都太美好了!

      哦!除了一件事。在格兰芬多,我的同级里有个叫詹姆·波特的男生,他真的太讨厌了!总爱找西弗麻烦。还给了他一个很难听的绰号,他还有那个叫西里斯·布莱克的男生都太幼稚了!

      不单止这样,开学后的短短一个星期内,他们就已经违反了好几个校规,扣掉了我们学院四分之一的积分!

      ....我不明白为什么只是因为我跟西弗分去了不同的学院,周围人的成见却那么厉害。我困扰极了,血统很重要吗?(划掉)我是说学院不足以让大家以偏概全。

      无论如何,我相信我跟西弗的友谊不会因此而变的。

      对了,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收到了吗?我特意拜托爸爸妈妈帮我好好的保管着,希望没被损害。

      记得帮我跟爸爸妈妈问候。

      爱你的,
      莉莉·伊万斯

      *

      细细地读完来自妹妹寄来的信,抬起头看见还停留在窗口边的纯白猫头鹰时,罗兹玛丽才回神过来她忘了什么: “啊! 瞧瞧我这脑袋,都忘了给你喂食。抱歉啦,小家伙。或许你会喜欢这个?”

      餐桌上正好放着一盘准备当零食吃的牛肉干,罗兹玛丽就拿起几块,举到它嘴巴前,看着它一口一口地吃了下去,挥了挥翅膀表示还算满意,‘咕咪’的一声就飞走了。

      罗兹玛丽关闭窗门,透过玻璃,看到自己的脸上已经没有了雀斑的痕迹,倒显得她的肌肤白皙。

      她再次想,魔法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跟随她十多年的雀斑竟然轻易地被一瓶美容魔药水消灭掉了,来得全不费劲。也不是说她有多讨厌自己的雀斑,相反她觉得那是她的特征之一。(伊万斯夫人总说罗兹玛丽最像她外貌的地方除了眼睛的形状就剩下脸上的雀斑了)

      喝下这杯魔药水也可以说是巧合。莉莉开学前,曾在家里用马克杯做过魔药实验。罗兹玛丽也是一个不小心拿错了杯子喝了下去。幸亏莉莉在这一科蛮有天赋,熬制的成功,又加上了正好是无害的美容魔药水,罗兹玛丽才能没事。唯一的困扰或许是如何解释给外人听,嗯,美容治疗的说法似乎是可行的吧。

      现在距离莉莉离开家已经有差不多两个月了。说实话,一开始确实有点不习惯。伊万斯先生下班的路上,偶尔买多了些薄荷巧克力球带回家时才反省过来喜欢吃的人现在处在于魔法世界了。伊万斯夫人准备晚饭时,总是不自觉地煮多了一人份。(伊万斯先生不停地抱怨着最近他的体重升高了,但是在伊万斯夫人尖利的眼神下,又改口发胖是福,我胖我骄傲。)就连她的好朋友艾尔莎·布朗也察觉了她的不同。

      “罗丝,你今天不用去接莉莉了吗?我记得你平时这个时候都很早就离开学校的。”

      “嗯,莉莉已经从小学毕业了。现在去了一个寄宿学校,再也不用我去接了。”

      由于莉莉身为一个巫师并且去了一个魔法学校的事情不能公布给外方,伊万斯夫妇跟罗兹玛丽决定以后每当有人问起莉莉的情况,他们都会用这个寄宿学校的借口来隐瞒,为了保护莉莉的隐私与伊万斯一家的安全。他们的隐瞒工作一项做得很好,就连罗兹玛丽的多年好友也从没发现这个秘密。

      “噢,那不挺好的嘛。反正现在你明年就要参加GCSE了,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做那些。”

      罗兹玛丽就读的中学在科克沃斯镇里可是数一数二的,在英格兰也算得上排名靠前。由于她跳过两级,所以现在十二岁的她已经是十年级生了。GCSE考试是每个十一年级的学生都通过才能从中学毕业*。

      而她,现在正在烦恼着另一个件事。伊万斯夫人瞒着她偷偷地把她写的故事投稿到一个报社里。当她发现的时候,第一章已经印在了今日的报纸上了。早知道她当时就不该心软借给她看,可是看着那双可怜兮兮的碧蓝色眼睛,她真的无法抵抗。伊万斯夫人真的太会利用自身的优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罗兹玛丽常常会想当初伊万斯夫人是不是靠她这双眼睛迷住了爸爸。

      不过,伊万斯夫人也是一番好意。毕竟她清楚自己的女儿对文学的热情是多么狂热。从小时候起,罗兹玛丽就对文字特别敏感,每次逛街经过书店,她必定进去看看。因此,她经常看得流连忘返,书店老板都认识她,还经常跟她打招呼。要是莉莉也在的话,那就更严重了。毕竟两人都是书虫,几乎要伊万斯夫人亲自来催赶她们回家。(这昵称是伊万斯先生取的,但是他只敢在心里悄悄地用。有次,不小心被伊万斯夫人听到了,被赶去书房过一夜。因为伊万斯夫人最怕虫子了,所以讨厌任何带有虫字的词。)

      还有以前哄莉莉睡觉的时候,大部分的童话故事都是她自编的。有时候说的太精彩了,莉莉越听越有精神反而睡不着。这也是伊万斯夫妇决定两个女儿需要各自的卧室的原因之一。这次伊万斯夫人拿走的原稿的灵感就是来自某次她跟莉莉讲过的一个睡前故事。

      《我在雨中等你*》是关于一个幽灵飘游在人间的故事。开头的时候,它并不知道自己是谁,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自己还没完成什么。故事的中间,它穿梭了很多不同的家,目睹了他们与他们的宠物的互动。一些小故事有喜有悲,偶尔还带着一丝人生道理。直到最后,它经过某个墓地的时候,它才想起原来它是一只导盲犬,陪着一位老人度过了她辉煌过后的时光。当她在自己的睡眠中去世前,它还一直记得她的话—‘等我小憩一会儿就一起去散步’。故事的最后,它找到了老人的墓碑,也终于跟她相见了。

      当伊万斯夫人询问了罗兹玛丽为什么写了这样的一个故事的时候,她正努力地把口中的草莓酱吐司吞下去:

      “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新闻,关于一只警犬一直不肯离去它搭档因偷窃事件而中枪去世的现场,不吃不喝了三天最后被医务人员强行带走。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或许它是在用它的方式哀悼它的搭档。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跟人一样也有感情的。所以我想把这个想法写出来。我想表达‘我们都一样’的感觉。”

      过了好几日,罗兹玛丽已经把这件事置于脑后,通过了GCSE考试之后,她的重心全放在了更加繁难的课程上面。在这期间,她突然发现好多的同学似乎都沉迷在某件东西,在课间的时候,她经常听到周围的人的低声讨论,总之获得很多的好评。她原本也没放上心,虽然她也有些好奇,但是得知是来自她母亲上报过她的故事的某个小众创意文学报纸之后,她的羞耻心成功地阻挡了这个念头。

      某天,当报社里的一个编辑上前到她家,她才知道了原来是她的故事意外地获得了那一期的小说里最佳创意奖。显然,编辑也没想到获奖的作者是一位那么年轻的小姐。不过,他并不会因为以貌取人而忽略女孩的才华。他很真诚地希望她能成为他们报社里的常驻作者,并且罗兹玛丽的监护人同意的话,她可以自创一个笔名来写文,而不是被匿名。

      当然伊万斯夫人是一百个愿意,没等罗兹玛丽好好地消化一切,伊万斯夫人已经给予同意,还签了名。

      “笔名就用达林吧。” 达林的谐音是‘亲爱的’也是罗兹玛丽想要对每个读者传送的信息——你是被爱的。

      直到编辑离开后,罗兹玛丽都觉得刚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要不是伊万斯夫人揉了揉她的脸颊,她都快要站成石像了。晚间,伊万斯夫人与她丈夫分享这个好消息的时候,伊万斯先生感叹了一句:

      “我们的宝贝也太幸运了!”

      没错,虽然说也不是那种幸运值SSS的类型,但是生活中的众多小事一般都能如她所愿。比如放学后发现忘记带雨伞的她总会遇到一个有多余的伞的同学;比如排队的时候,她总是刚刚好的最后一个;比如在家里遗失的小物件,第二天基本上会找到。

      可能,她是被幸运神眷爱的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Ch.2 Hogwarts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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